曾經默默想過,暗戀是所有愛情形式中最好的一種,它不牽涉除了自己之外的第二個人,那是曠日持久的單相思一個人的兵荒馬亂,無關其他。就算最后不愛了,也不存在傷害,只是不再關注有關Ta的一切,仍舊是各自安好,男主角自始至終不自知,也就不存在情侶分手后給對方帶來的傷害等等。
這種想法很快被否決。
正是由于暗戀對象對自己的情意一無所知,Ta仍舊沿著自己的生活軌跡有得坦蕩,而那翹首期盼著的暗戀者啊,卻早就被Ta強大的磁場吸引過去,熾熱的目光緊緊跟隨卻只能在和Ta目光相碰的瞬間倉促移開,裝作無所事事的樣子。
傻孩子啊,怎么會不傷心沒傷害呢?自己傷心傷害自己也算是傷害啊,怎么能說零風險呢,你巴巴的守著一株玫瑰,默默的幫它澆水、除蟲,看著它含苞待放,滿心歡喜,最后綻放的時候卻被別人橫刀奪愛,連根拔起。你的玫瑰自始至終都不曾沖你微笑,離開時又那么義無反顧,怎么會不心疼?
我本將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溝渠。
暗戀啊,可能是最不靠譜的情愫了。你心疼著Ta的所有,恨不能呼吸著Ta的呼吸,可是啊,在Ta眼里,你可不就是一個過路人。就像是,敗得一塌糊涂。
你的頭發亂了,如果你愛我,我會寵溺地幫你理一理,可是你不愛我,我只能輕輕地說一句:你的頭發亂了噢。
就是這樣可望而不可即,觸碰不到的感覺是很糟糕的,像是隔了一層厚厚的透明玻璃,明明看得分明卻不能逾越半分,怕啊,怕撞碎了這層玻璃,自己血肉模糊,連朋友都做不成。
Ta愛我嗎?
這可能是每個暗戀者無數次在絕望和希望中交錯徘徊的自問。愛?并不明顯。不愛?Ta那天對我笑了一下,Ta……
Ta都每個人都謙和有禮的微笑,讓深陷其中的人兒浮想聯翩。恍惚間從夢中醒來,才想起自己無名無分,在這場“轟轟烈烈”的感情糾葛里,就像是小丑一般滑稽可笑。
所以,有多少暗戀可以修成正果?
回想起自己看過的關于暗戀的小說和電影,竟然都是以皆大歡喜的結尾收場(《只為途中與你相遇》《初戀這件小事》《情歌沒有告訴你》)。不禁訝異。
故事情節出奇的一致,曾經年幼無知的我就喜歡這種甜到膩味的喜劇結局--經歷了波波折折,王子和公主終于走到了一起。不管男主怎樣的驕傲冷艷,女主怎樣如小丑魚一般不起眼,喜歡他,然后演繹丑小鴨變成白天鵝的勵志故事,將自己變美好變美好變美好!咒語應驗,面紗揭開后才眼含盈盈淚光發現原來一開始就是兩個人的暗戀。
當初覺得美好的情節設計看多了就覺得索然無味甚至略感可笑。這倆人得有多遲鈍才發覺在彼此傾慕?男主那么高冷女主還一路堅持,真是不易啊!擱生活中可能早就放棄了吧,何苦守著這么一份不能開花結果的愛情蹉跎到老?哪有那么多溫厚謙和的男生喲!具備這么好的品質,為什么不找更相配的公主反而喜歡灰姑娘呢?再深入思考,“灰姑娘”變得楚楚動人,找尋到“水晶鞋”后才得到王子略帶羞澀的表白,才聽見他的心,那么,王子愛的還是公主吧,不然早怎么不見他表露心跡呢?
好些暗戀是不能修成正果的,大多數的結局是看著自己的男神女神牽手了他們的寶貝甜心,然后強忍著眼淚祝他們幸福。
你的失魂落魄,Ta從不曾明了。
那么,去它的暗戀!喜歡就說出來啊,干嘛一直委屈著自己,和心上人上演一場“哥德巴赫猜想”,互相揣摩打著啞謎真的有意思?不如早早的明確了二人的心意,愛就在一起,不愛就放開。要知道,喜歡一個人是沒辦法好好做朋友的。何必守著一個不能屬于自己的人暗自垂淚?兩人相愛的時候都會卑微到塵埃里,那暗戀的時候還得小心隱藏好自己的心思,累不累?簡直是低到不能再低,需要仰望的愛情,注定不會長久。
暗戀是很朦朧,可丟掉自己看不清方向的朦朧你還要嗎?感情這種事向來是容不得半點含糊的,愛就是愛,不愛就是不愛,你若想著用自己的萬般柔情去感動Ta啊,還是趁早打消了這個念頭。感動根本就不會等于愛,日久生情也不過是發現了“一見”中沒發覺的特質,然后欣喜著撲上去,轉而傾心。陪伴是最長情的告白,但如果我想吃蘋果,你每天默默守候,紅著臉遞給我一顆橙子,我無奈之余,日久只怕也只能生出反感吧。
總之啊,文學創作講究高于生活,總有個“升華”的部分,可我們還要待在現實世界里,好好生活。童話會上演,請先把自己變成王子公主,收起那顆敏感的心,勇敢的追逐自己的愛情。用最質樸的語言,對Ta說:
嘿!我很喜歡你,你覺得我怎么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