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中國經濟下行的上中下三策

我國經濟運行的關鍵阻塞是二次收入分配中,企業與居民兩大部門間的收入轉移規模對投資回報率不敏感,導致收入在企業與居民兩大部門間的分配缺乏市場化的調節機制。這種市場機制的缺乏令我國居民收入和消費占GDP比重過低,長期消費不足。而消費不足又衍生成為內需不足,從而讓我國經濟增長在長期面臨需求的約束。

所以說,我國經濟增長的瓶頸在需求面,而不是在供給面。經濟的總需求由消費、投資和外需(凈出口)三部分組成。其中消費和投資可為我國自己掌握,外需則主要受外國影響。從我國消費不足的邏輯起點出發,我國有上、中、下三條對策可選:“上策”是通過有利于居民部門的收入分配改革來真正推進消費轉型;“中策”是在收入分配改革進展有限的情況下,通過刺激投資來穩定增長;“下策”則是在收入分配改革未取得實質性進展前,停止刺激投資(甚至打壓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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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策”是通過“全民國企持股計劃”來進行收入分配改革,增加居民收入占GDP比重,從而增加經濟中消費占比,實現消費轉型

要提升我國消費占GDP比重,必須從增加居民收入入手。居民收入如果不能明顯增加,刺激消費的政策將難有效果。而從前面的分析可以知道,我國收入分配改革不僅僅要增加居民收入,更重要的還是要建立起依照投資回報率這個價格指揮棒的變化,來動態調節收入在居民和企業兩大部門間分配的市場化機制。

要建立這個機制,光靠給老百姓發錢是遠遠不夠的,還需要讓居民對企業的經營行為、投資和分紅決策有話語權。我國現存的龐大國有企業,為實現這一點創造了條件。國有企業當然是全民所有的。接下來要讓老百姓更直接地感受到他們對國有企業的所有權,讓國有資產在老百姓那里“看得見、摸得著、用得上”,讓國有資產的回報更直接地惠及老百姓,從而支撐民眾的消費。

如果能夠做這樣有利于居民部門的收入分配改革,則可以從根子上化解我國長期因消費不足而來的內需不足,增長缺乏可持續性問題,也可以讓經濟增長更加惠及人民群眾的福利,真正落實高質量發展之要義。

當然,收入分配改革需要時間。在我國成功推進消費轉型之前,仍然需要靠外需或投資來創造需求,穩定增長。而外需的決定權并不在我國。考慮到我國經濟體量已經相當龐大,海外經濟拉動我國外需的難度已經變得更高。此外,海外越發抬頭的貿易保護主義傾向也給我國出口制造了越來越大的障礙。因此,我國很難回到2008年前靠外需拉動而經濟繁榮的局面——依靠外需并非是我國的一條對策。在收入分配改革未能實質性推進,外需又不是很強的時候,我國經濟能否保持平穩,關鍵要看國內投資的強度。這就引出了我國可選的中策和下策。


“中策”是在消費仍然疲弱(收入分配改革進展有限)的前提下,繼續通過刺激投資來創造需求,穩定增長

這條對策當然不是最好的出路——上策才是我國的最優選擇——但它是在收入分配結構約束下的“約束最優”。用經濟學的術語來講,中策不是“最優”(上策才是“最優”),卻是“次優”。

當然,持續刺激投資來拉動需求有其弊端。比如,我國大規模的基礎設施投資已經給地方政府帶來了不小的債務負擔。又比如,我國地產開發商的杠桿率不低,部分開發商過度追求高杠桿、高周轉的商業模式也有難以為繼的風險。因此,這種投資拉動的增長模式確實容易遭人詬病。正是因為這些原因,近些年我國在刺激投資方面越發審慎,甚至還在近些年出臺了令地產投資明顯走弱的地產去杠桿政策。這些打壓投資的措施雖然看起來有其合理性,卻弊大于利,是比中策更糟的下策。


所謂“下策”,是在收入分配改革未取得實質性進展時,停止刺激投資,又或甚至打壓投資

這樣一來,中國經濟很可能重演1998到2002年長期通縮,以及大面積企業倒閉和工人失業的局面。正如前面所分析的,我國消費不足、投資過剩的經濟結構失衡,根子在居民收入占比過低的收入分配結構。這個收入分配結構不會因為打壓投資、放任經濟增長下滑而自動優化。打壓投資,并不會像某些天真者所設想的那樣讓經濟結構自動平衡,而只會讓需求不足的問題變得更加尖銳,進而引發供給面的被動收縮(企業的倒閉和工人的失業)。這種只看局部,不看宏觀經濟整體的片面思維,正是近些年我國宏觀政策出現“合成謬誤”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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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需辯證看待“中策”,避免走下策

中策這種投資拉動的模式當然有其消極的一面。這條路可能產生過度而低效投資,意味著經濟增長果實不能充分轉化為居民福利提升,還會帶來經濟結構的失衡和需求不足,以及隨之而來的經濟增長內生持續性的缺乏。

但中策也有它積極的一面。儲蓄過剩和投資過剩,本身就意味著我國更快的資本積累速度和隨之而來的更高經濟增速。更為重要的是,它意味著我國在資本成本方面的巨大優勢。

資本的成本是資本所有者對資本回報率的要求。資本所有者對資本回報率的要求越高,資本就越貴,反之資本就越便宜。前面分析過了,我國消費不足的重要原因是我國消費和投資的規模不受投資回報率這一價格指揮棒的調節,投資回報率下降的時候投資規模難以相應下降。這其實就是說,我國投資對投資回報率不敏感,即使投資回報率很低了,我國也會繼續投資。在其他更加市場化的國家,很難做到在投資回報率較低的時候仍然繼續大量投資。

當一個對投資回報率不敏感的經濟主體,和一個對投資回報率敏感的經濟主體,在同一個市場中競爭時,最終多半是對投資回報率不敏感的經濟主體勝出。因為后者的投資強度沒法趕上前者。事實上,我國已經在一個又一個的行業里展現了這種資本成本優勢帶來競爭力。只要我國越過了某個行業的技術門檻,產品為市場所認可,我國就會依靠大量對回報率不敏感的投資而占領這個行業,并最終讓這個行業產能過剩。最近正在重演這個故事的行業就是汽車行業。

我國的儲蓄行為顯然與當前西方主流經濟學的想法不一致。初次分配中流向我國企業部門的收入,因為缺乏向居民分紅這一個二次分配的調節手段,因而剛性轉變成了儲蓄和投資。在這種情況下,我國儲蓄的目的并非完全是為了在未來獲得消費,而一定程度上變成了在微觀層面上做大做強企業,宏觀上做大做強我們的祖國。我們甚至可以說,我國很大程度上是在為“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而儲蓄。這種剛性的儲蓄違背了當前西方主流經濟學將儲蓄當成“工具”的論點,卻是我國獨特的國情之一。

我國追求的是市場與政府的有效結合,是先富帶動后富的共同富裕。但在實現資本的快速積累方面,我國的儲蓄過剩與韋伯講的資本主義精神有相通之處。

當代的西方發達資本主義國家早已偏離了“資本主義精神”,而日益變成追求消費和享樂的國家。其結果自然是其資本積累速度和經濟增速的下降。這一點又以美國為甚。當失去了“資本主義精神”的西方國家碰上“為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而儲蓄”的中國,自然是后者對前者的趕超。

2021年以來,盡管我國汽車行業取得歷史性突破,但經濟下行反而加大,主要原因就是地產行業在融資緊縮政策壓力下,落入了惡性循環。

2021年地產融資緊縮政策出臺以來,我國地產投資資金來源規模收縮了一半,令地產開發商信用風險顯著上升。這讓購房者因擔心期房交付問題而“惜購”,金融機構因擔心壞賬風險而對地產開發商“惜貸”。“惜購”和“惜貸”反過來又會讓開發商資金壓力更大,信用風險進一步上升。其結果是地產行業深陷惡性循環而難以自拔。

幾年前我國之所以會出臺針對地產行業的融資緊縮政策,固然有化解部分地產開發商高杠桿經營模式之風險的考慮,更重要的則是因誤解而不認可“中策”。在增加居民收入的收入分配改革未取得實質性進展之前,走中策,通過投資(尤其是基建和地產投資)來創造需求穩定增長,雖不是我國經濟的“最優”,卻是在收入分配約束下的“次優”。

在收入分配的約束之下,消費很難成為我國經濟增長在需求面的有力引擎。此時,打壓投資就是自廢武功。天真的人可能以為把投資打下去了,經濟結構就會自動優化。但事實上,這樣做的結果是會讓我國重回1998到2002年那種長期通縮的狀態,給經濟增長和就業帶來巨大壓力和風險。

因此,當前我國尤其需要避免走“下策”,需要保證投資的穩定來穩定經濟增長,進而在中美大博弈中站穩腳跟。

2023年12月上旬的中央政治局會議上,高層領導已明確要求政策要“先立后破”。近些年我國汽車行業的發展充分證明了,我國在樹立新增長點,培育新質生產力方面做得相當不錯。換言之,我國在“立”的方面,做得是成效顯著、可圈可點。但我國現在對傳統增長引擎(同時也是我國經濟的基本盤),“破”得過了頭。某些“破”的舉措,背后既缺乏理論基礎,也缺乏實踐的支撐。

當前我國經濟雖然面臨下行壓力,但我國政策的回旋余地仍然很大,完全有能力保證經濟增長的平穩。在未來,我國需要堅決避免走向“下策”,而用“中策”來爭取時間,最終用“上策”來化解我國的經濟結構問題,實現高質量發展之要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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