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各位政府領導在百忙之中,抽出寶貴的時間為我和彩叔的宅基地糾紛進行調解。我始終相信政府,是一個主持公平與正義的政府。
前三天,國土所對這棟房子下了停建的禁令,這棟房子沒有辦證,并且宅基地是我們家的,屬違章建筑。彩叔也承認是占用了我們家的宅基地,愿意拆除舊屋還我宅基地。
現在彩叔的房子做得那么高,不容易,我并無惡意要拆除它。但是,彩叔占用我的宅基地,讓我的合法權益受到了傷害,我要求補償也是理所當然的。
第一,我家的房子倒塌,彩叔在沒有告知我的情況下,用鏟車把我家的宅基地推平,里面的樹、磚等東西不知去向,造成了一定的經濟損失。
第二,彩叔在沒有告知我的情況下占用我的宅基地建房子,讓我們家現在想建房子沒有地方,給我家造成了許多不便利。
第三,彩叔答應拆舊屋換地基給我,可以折成貨幣給我。
張文明書記說過,現在建房用別人的宅基地隨隨便便要萬把塊錢是很平常的事。我呢,不要一萬,就補償8000塊錢,我就去另外為父母找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