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別人問我擅長什么的時候,我尚能自豪地回答:我擅長吃飯睡覺!
別的不行,在吃飯睡覺這兩件事上,我絕對有累積夠好幾十萬小時好嗎?我特別能睡,每天睡超過10個小時,周末可以睡到下午才起床;也特別能吃,朋友們都愛帶著我吃飯,因為看我吃飯就覺得特別香!
后來再說這樣的話,我就有點慫了。原來大家比的不是睡/吃得多,而是誰睡/吃得少。
關于睡覺,我知道要早睡早起,不能熬夜。不過多早算早呢?記得高中上早自習,6點就要出門,覺得自己好拼。上班以后,除非趕早班飛機,我再沒做到過6點出門。
后來才知道,所謂的早起,是指科比那樣去看凌晨4點的天空。我驚得下巴都要掉了,凌晨四點的天空長啥樣?我這輩子似乎沒見過。
再后來,早起的例子越來越多,什么喬布斯、蒂姆庫克、杰克多西……反正是個牛人都早起了,我才漸漸接受這世界有些人只需要睡五六個小時的事實。
前兩天,我看關于蔡志忠的采訪,他說習慣了凌晨1點起床,醒來后站在窗邊看看星光,抽支煙喝杯咖啡思考人生,接著連續工作12個小時。靠著無敵勤奮,他,一個畫漫畫的,自學量子物理,橋牌拿過10個以上亞洲冠軍,在全世界買了10幾套房子。
我特么徹底崩潰了,這些人能不能遵守一點睡覺的基本道德?凌晨1點,那不正是傳說中養腎補肝回氣血,最適合睡美容覺的時候嗎?
這還沒完,過兩天,我又看到了這么一張再次懵圈的圖。
原來睡覺還有另外一種可能性,為什么睡了好幾十萬小時的我,從來沒有想到過,更別說嘗試過?
這是傳說中達芬奇發明的“多相睡眠法”,以前所有早起,依然把一天時間分成睡覺部分和清醒部分,只是兩者占比多少和霸占時間段不同而已。達芬奇干脆把它們打散了:清醒4個部分小時,睡15分鐘,再清醒4個小時,再睡15分鐘……
這還是人類的睡法嗎?計算下來,他每天只需要睡2個小時就夠了,還活到了67歲。據說曾有個歐美網紅驗證過“多相睡眠法”的科學性,堅持一個月后他做到了一天睡3小時還不犯困,但半年后他又把作息改回去了,因為多出來的時間不知道花。
再說說吃飯。
小時候爸媽都是攆著我吃飯,為了完成任務,先塞過來一大盆米飯,總之管飽就行。這直接導致很長一段時間內我的飯量驚人,米飯都是用盆盛的。直到上大學我才知道別人盛飯是用小碗,這怎么可能吃飽呢?所以我要吃一碗再續一碗。
后來上班去餐廳吃,米飯按碗收錢了以后,我才把飯量降了下來,開始講究起葷素搭配。接著大家就流行減肥吃草了,在素食店嚼著菜葉子喝著混合果汁配面包,居然也不覺得餓。
我以為終于改良了飲食習慣,可以一輩子這么健康地生活下去,不料有個朋友對我提起她最近在遵循“原始人食譜”。
“什么玩意兒?原始人……食譜?”我隱隱地覺得,自己在吃飯這件事上,肯定還不夠專業。
“你沒看過流行的《谷物大腦》嗎?書上說了,人類雖然進化幾億年,但身體結構沒什么大變化。像原始人那樣吃肉,才是最適合我們的飲食方式。而且,要多吃脂肪!飽和脂肪是大腦的好朋友,吃谷物會讓人變笨的。”
她順手甩給我幾個公號鏈接,我一看介紹,運營公號的人原本是個素食主義者,看完書以后成功洗腦360度轉向,現在成為一個不折不扣的肉食動物。還有若干嗅覺靈敏的創業者,已經做起了肉食外賣的生意。
盡管這些零零星星的觀點未必都對,但觀點的改變,確實重新塑造著我的生活。
聽說了“早起理論”后,我從原來睡10小時變成了睡8小時,聽說了“多相睡眠理論”以后,碰到失眠不再那么恐慌了,反正睡覺和清醒可以交錯著來,醒了我就起床,困了我就睡覺,不再糾結白天還是黑夜,1點鐘是不是必須睡美容覺。
聽說了“原始人食譜”后,雖然我將信將疑,還是不知不覺地減掉了主食,每次點菜的時候多加個肉。
昨天去參加前同事聚會,他們見了我大呼小叫:“你是不是受什么刺激了?怎么瘦這么多?你說誰敢欺負你,我們一起去揍他。”我分辨說:“沒有啦,只是調整了飲食習慣。”要知道我是那種10年來體重正負波動不超過10斤的人,嘗試過吃草、斷食、每天跑5公里都瘦不下來,居然因為吃肉瘦下來了?
光是吃飯睡覺這兩件事,都值得反復琢磨,這也是生活樂趣的一部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