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阿呆是同性戀人,昨晚我們一同在校道散步。
夏伏桑,夜歸涼,晚風習習。我們走著,一前一后,腳下生風,更像是在追逐。我們的手臂偶爾碰在了一起,卻沒有自然而然的手攜手五指交叉在一起。
在這個春風沉醉的晚上,路上的情侶有很多,他們手牽著手耳鬢廝磨,甚至擁抱接吻。而作為同性戀人,我們像從人群中醒來,睫毛潮濕,眼神如樹林薄霧中躲閃的鹿群。
我感到壓抑,過后阿呆說她同樣感到遺憾和失落。
或許有人會說兩個女孩牽手散步不算什么,但我想說直人有恃無恐,而作為同性戀卻一直在擔驚受怕被公開化的生活。
即使現在社會環境已經日漸開化,但并不能保證我公開之后不受歧視。
即使我內在有百分之百的自信認同接納自己,對于外在公開性取向后所帶來的生活軌跡的變化卻很恐懼。
或許有人會說相較于社會,大學校園足夠的自由平等與包容。但4月16號下午華中科技大學校園內就有人公然拉起“讓同性戀遠離大學校園”的橫幅。這讓我震驚之余感到萬分的扎心。
阿呆已經參加工作,她在學校沒有什么認識的人,理應不用顧忌。她卻因我在意而中規中矩。有人說,愛是性,是婚姻,是早晨六點的吻,是生一大堆孩子,而對于同性戀人來說,愛是想觸碰又收回的手。
我感覺我處在一個不規則體的困局里,我選擇性的掩飾了一些東西。這使得我矛盾痛苦。我崇尚愛情尊重欲望卻壓根不尊重愛情,我根本不敢公開我的戀人,分享我的喜悅,好像這些是我應該感到羞恥的事情。
我在想,作為少數派在主流環境里能不能做到一個不加掩飾的自我?不加掩飾是否代表要理所當然地接受一些不公,接受異樣的眼光,接受流言蜚語,甚至接受排斥與暴力?承認他是他的愛人,她是她的愛人到底又有多難?
今年二月初有一則新聞,很短:湖南邵陽新寧縣金石鎮解放路一民房發生火災,一家4口不幸遇難。火災發生時,戶主兒子王威在生命最后關頭,給南京的女友連發三條信息。最后一條5點49分發布,他哭著說:“親愛的,對不起,我不能去見你啦,我家沒啦.......”。
這感動了很多人,生命彌留之際與戀人作最后的道別。而這個新聞的真相卻是王威是跟男友道別,并不是女友,王威是同性戀。
事后王威的男友發微博表達自己的憤怒,稱:“我是他的男友,不是他的女友。我愛他,我也不愿意隱瞞下去。”
王威和男友,如世上千千萬萬的情侶一樣相親相愛。最后時刻的語音,情真意切,令人動容。同是愛人,為什么在離別的最后一刻都見不得天日,需要隱藏?他是他的愛人,這是不可改變也無需改變應被尊重的事實!
異性戀情侶有世人的祝福,法律的保障,而同性戀情侶卻在布滿棘刺路上艱難跋涉,相互慰藉。同樣是愛,多么希望將來有一天,世上的所有戀人都能沐浴在陽光里,不會再有誰蜷縮在黑暗中。
那晚,我在房間里如一棵樹般吻阿呆,俯向水面,抖落陰影。如果可以選擇,我希望我可以落落大方地愛她,和朋友分享我的感情生活。甚至以后舉辦婚禮,接受親友的祝福、接受婚姻生活的考驗。
2017.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