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毒不食子!
人若狠起來,果然是連同自己的親人孩子都不放過。前有著名詩人顧城因為覺得阻止妻子生子,在妻子生子后因為覺得孩子搶走了原本屬于自己的愛,虐待孩子。在被妻子發現后,將孩子寄養在他人家里。然而,顧城仍然覺得妻子的愛被分割,憤慨之下,拿起斧頭砍死了妻子和丈母娘,然后自殺。這些過激行為,讓人聽著都覺得頭皮發麻。今日,在四川同樣發生了一件類似的新聞案件。
4月29日晚上8時20分許,四川省蒲江縣一名32歲的男性姜某帶著7歲的兒子乘坐大巴車從成都來渝,在行至九龍坡區袁家崗一個人行天橋時,姜某竟然將7歲的兒子從橋上拋下,致使孩子被橋下一輛過往的小轎車碾壓。
旁邊的行人立刻報警,民警迅速趕到現場將姜某控制住,并將孩子送往醫院搶救。據姜某的家人反映,姜某在2017你啊你1月離異后,受刺激行為異常。目前,孩子經過醫院搶救無效死亡,姜某已經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案件正進一步偵辦中。
只是非常心痛遇害的孩子,心中難掩陣陣的痛。不明白緣何上天非將所有的苦難都給了這個無辜且可憐的孩子,總是忍不住去想父母離異后他都經歷了什么,過著怎樣悲慘的生活。媽媽的離去父親精神異常是否會令其無比孤獨與痛苦,在被父親拋下天橋的那一刻其又是多么恐慌與無助。孩子,堅強,天堂里一定會有真正愛你的父母。人間欠你的,天堂都會還給你。
我無力再去聲討這位父親,想必其內心也有難以承受的痛苦,如若不如此,其怎么能做出這禽獸不如的暴行。良心的交給良心,法律的交給法院,愿他的靈魂和肉體都受到應有的懲處。若非要給他說點什么,我想說:“若不能愛,請勿傷害,作為父親,你從來不應對孩子這殘忍,欠他這多!”
我真的很想知道,離去的媽媽聽到這個消息后作何感想,是否悔不當初?
最后,我想對全天下的爸爸媽媽說:你們有愛的權利,當然也有離的自由,但你們更有善待和照顧好自己孩子的義務。生而不養何必生?養而不愛何必養?虎毒不食子,在對待子女問題上我們不能這自私。
se??r?9?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