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記 我在人間
這本書,在我心里,姑且命名為《神仙在人間》,所言虛虛實實,有我真實見過的事情,也有文字上的杜撰。但是文中可能會出現(xiàn)的道理,卻都是真實世界可以尋蹤匿跡的,事件可能有虛,道理的確如此。
大凡修真文,總不離地上撿神器,山洞得秘籍,打怪升級,然后一張一張翻底牌,等等被人詬病的“套路”,而若非是異世界的修真故事,總會讓人有一種代入感,去思考,當(dāng)我是這種神通廣大之人,我會干什么,而就是這種感覺,奠定了所謂封建迷信的內(nèi)容,很多人在思考,如果我成了仙人,我會干什么什么,完成我的什么什么想法和目的,最后得到的結(jié)論就是:仙人可以為所欲為!
這說的的確沒有問題,有無上大神通,從能力上看,確實可以為所欲為,但是有些事情卻不能單單從能力上來論處。就像我們,很多人都有能力從比自己武力弱的人手中搶劫,可以說,只要愿意,大多數(shù)人都可以做一個劫匪,只要認(rèn)準(zhǔn)目標(biāo)運氣好,可能還能發(fā)家致富,但是每個人都會去做嗎?肯定是不會的。
寫這本書的初衷,就在于自己看到了不同的修真小說,從而發(fā)現(xiàn)了一片新大陸,在其影響下,我想通過這本書,去尋找所謂“仙”、“凡”的不同,仙人之所以為仙,其心境定然不若凡人,人們?nèi)滩蛔∪セ孟胱约海伯?dāng)然是常情,以滿足在內(nèi)心當(dāng)中所留的遺憾。
所謂上流的性情,大許是不后悔,有遺憾但再來一次,卻會因各種原因,選擇當(dāng)時的做法,而仙人境界,可能也是如此吧,具體仙凡如何不同,我現(xiàn)在也不清楚,因為我也不是仙,希望我可以在寫文章的過程中,暫窺這一點吧。
書名《神仙在人間》最開始的名字我想叫在人間,但是后來一想,為不與外國著名作家之作品,以《神仙在人間》為名。一個矛盾的名字,可能也可以提現(xiàn)我的想法吧。
而我在人間,以凡人之筆,寫仙人之事,無論虛實,圖一開心,這本書,也是我的修。
在人間,不需仙家大法力,也能修仙人之境界,我在人間,大家都是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