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了《前任3》,哭的一塌糊涂。再也繃不住的淚腺,才明白,有一種堅強,就叫做“自以為是”的堅強~
林佳和孟云
一個寧愿在廣場上扮演著至尊寶,大聲喊著“林佳,我愛你”,被人當成神經病、被警察帶走~
一個寧可買兩箱芒果,哭著吃到過敏、甚至昏迷,被送進醫院~
兩個人倔犟到寧愿去死,都不愿意妥協~真的無法形容,這究竟一種怎樣力量?
也許,在這個世界上真的有這樣的情侶,寧愿不停的折磨自己,也不愿意大膽的站在對方面前,真誠的告訴對方:其實我離不開你~
有多少愛情,敗給了“我以為不會走,你以為會挽留~”這是一種多么自以為是的堅強,多么自以為是的能承受。如今的分道揚鑣、老死不相往來~我們都滿意了!
看著電影,我真的有種想立馬上去拍死孟云的沖動,有著扮演至尊寶的功夫,為什么不追回林佳,默默流淚有什么用,有本事站在林佳面前哭~
沒錯,一種站著說話不腰疼的感覺~
我之所以這么說,只因為我是個女人。我會設身處地的站在林佳的立場、站在一個女人的立場去考慮問題。
而事實卻是,我真的覺得,讓一個女人對著自己喜歡的男生,說出“喜歡你”三個字,真的很丟臉,非常丟臉~
那年大學畢業,我也曾是那樣,我寧愿每天晚上吃著安眠藥入睡,也不會給他打一個電話,說一句挽留~他怎么樣我不知道。但一年之后,他有一天突然發信息問我:“如果那個時候,你堅持一下,結果會不會不一樣?”我反問他:“為什么堅持的人,要是我?而你呢?”
他沉默了~
說到底,我們都太愛自己了~我們都不愿意為了對方,成為那個寧愿丟臉也會拼命抓住對方的人。
或許,這個世界上本沒有“錯過”這個詞,就是因為有太多太多這樣倔強而逞強的情侶,才造就了“它”~然而,“它”對于曾經每對真心相愛過的的情侶而言,都是一生中最可怕的詞。
最后,林佳嫁給了她的高中同學,完美的印證了“女人最終要嫁的人,一定不是她最愛的那個”。
而孟云,和另外一個女孩成為情侶。他一生中最愛的林佳,終究成為了他生命中的過客。為他上了人生中最重要的一課,讓他變成最好的自己、懂得如何去愛人~
這究竟是悲劇還是喜劇我不知道,但在這里,我只看到了“可惜”。
最后,在林佳的笑容里,似乎只看到了踏實,卻再也看不到心動;而在孟云的眼中,也大概只看到了憐惜,卻再也看不到火花~
這也許就是成年人的愛情,遍體鱗傷后,最終陪伴我們的人可能是那個我們認為可以繼續前行的人,而并不是那個我們真心想要攜手相伴的人。這對于愛情來說,究竟是最優雅的諷刺?還是我們終究逃脫不了被現實打敗的宿命?
都說愛情是奢侈品,誰說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