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下午翻開馮友蘭先生的《中國哲學史》,閱讀到第十四章《秦漢之際之儒家》之“關于孝之理論”,頗有感觸,吾將站在現代化的視角上對儒家之所謂“孝”作一個批判。
吾骨子里還是崇尚儒家精神,但不是其所有。若對其所說皆信,即是一腐儒;若對其所為皆行,即是一蠢人。故當取其精華矣。
在談論“孝”之前,吾先要批評儒者關于婚禮之理論。生出能孝之兒女之前,必有夫婦結合。在儒者那里,男女結婚的目的只在于生育子女,只注重于生物學的功用,完全無視了情感性。說“完全無視”毫不夸張,因為在儒家經典里,只有夫婦有別之說,而無夫婦相愛之說。孔子是極注重個人性情的,為何在這一點上卻有所避諱?大概是因為時代的弊端—對女性的束縛吧。愛情的溫潤現代人都能感受,吾不多言。
儒者的“孝道”有兩個方面:肉體、精神。
在肉體方面有三方面:一,養父母之身體。兒女應當贍養年老的父母,為之提供物質資料,以供衣食住行,不使父母受到摧殘。這一點沒什么可批評的,現代人所理解的孝即是此最基本的孝。二,想到自己的身體是父母所給的并且慎重保護之。《孝經》曰:“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這即是在第一點的基礎上加一覺悟,認為自己的身體由父母而來,愛自身即愛父母之身。然問題來也。若以此說法,則吾絕對是一“不孝子”。吾從來沒有感激父母生下吾,因吾承認人是有自由意志的。若吾不同意父母生下吾,而其為之,實際上是違背了吾之意志。然吾覺決不怨恨他們,因為他們生下吾之后并未拋棄吾,而是予吾愛,育吾成人,其中實為艱辛。三,生兒育女以續傳父母之生命。這一點有句有名的話:“不孝有三,無后為大。”之所以有名,因為這句話所受的非議非常嚴重。大抵是些無知跟風之人,他們認為“無后”指“未盡到后輩的責任”,并裝作深諳的樣子。用現代的觀點硬套在古文上,形成了曲解。然本意即是“沒有后代”,不須多慮,“舜不告而娶,是為無后”——舜不告訴父母而娶妻,就是為了后代(怕沒有后代)啊。理智地思考,沒有后代的確是自己的事,于社會沒有很壞之影響。然在中國大概是沒有人希望自己一系絕后的,在情感上不需特別批評這個觀點。
在精神方面亦有三方面:一,在親人存時,順其合理志意,親人有過勸他改之。不是說父母的訓誡都要聽,命令都要行,父母之合理志意,即可順。若父母犯錯,如“其父攘羊”的故事,做子女的可以不告發父親,但必須要勸他改正。此觀點沒什么可批評之處。二,在親人歿后,祭祀之。時刻想念去世親人,使他們在思慕記憶中獲得不朽。理智上是否祭祀無所謂,情感上不祭祀是不好的行為。墨家主張喪事從簡,這點是不錯的。對父母親人心懷感激思念之情,這是最簡單的同時也是最深刻的行孝。三,繼親人之事業,或以其名作述作。這在中國十分少見,毋需多言可知不太實際。
儒家之孝道很好理解。道家其實關于“孝”也有說法。道家將“孝”劃為六個境界。儒者之“孝”為第一、二境界。一般人能達到此,已經可以了,已是一名孝子。道家之“孝”后四個境界為:我忘記父母,讓父母忘記我,我忘記天下人,讓天下人忘記我。至于為什么,大家思考一下,實在不解,可以看看傅佩榮教授怎么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