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去派出所報案,趕上周日傍晚,110值班室有人接待了她,并招呼一中年頭目過來詢問。
頭目大咧咧地往她對面一坐,身子后仰,問:“因為什么報案?”
女子:“丈夫家暴。”
頭目:“這種家庭瑣事還用來報案嗎?”
女子:“他照死里打我……你們不做筆錄嗎?”
頭目(在女子陳述過程時東張西望,并做出不耐煩狀):“我得先了解一下情況再說。”
這里電話鈴聲響起,一小區(qū)因居民與裝修工起沖突報警,頭目立即起身招呼警室所有人員六七人一起欲前往。女子問能否留下一個人給她做筆錄,頭目讓她先等著。女子等了一個多小時未見人歸,擔心家里孩子餓著肚子,只好先回。
第二天上午安頓好一切后復前往派出所,路上先打電話詢問是否有人接警,并明確告知頭天報警未果之事,接線警員表示會正視此事。到達后被領到二樓另外一中年警員面前再次被詢問。
中年警員:“具體怎么發(fā)生沖突的?”
婦子陳述過程后,中年警員又問:“上次是什么時間打你的?”
女子:“十年前。”
中年警員輕笑:“十年才打一次啊!這能算家暴么?我經(jīng)常揍我媳婦。”
女子震驚于身為警察的這個人的態(tài)度。但這個中年警察仍然沒打算給她做筆錄,說是出于第一接警人為第一負責人的制度,又打電話叫之前的那個頭目過來,頭目沒來,派了一名正在休息的手下小 B過來做筆錄。
穿著T恤、短褲和拖鞋的小B過來后領他到做筆錄的房間,打開電腦說:“昨天我就見到你了,我問什么你答什么,沒問到的別說。”
于是一問一答正常進行中,當詢問到具體細節(jié)時,女子有點激動,回答不再是問一句答一句,小B粗暴打斷:“說多了,我問什么你答什么。”
后來小B越問越顯出不耐煩之狀,女子這兩天被這些警察的態(tài)度刺激到了,打斷了小B的詢問,正告他:“我希望你能改變一下你的態(tài)度,現(xiàn)在我是報警人,你是筆錄警員,你的態(tài)度已經(jīng)開始不正常了,你是不是應該對我表示出基本的尊重?我不想發(fā)展到舉報你的地步。我也知道我報案影響了你休息,但你不能休息不是因為我,是你們領導讓正在休息的你過來工作的,你不能把火氣撒到我身上。”
九零后的小B面對七零后的女子嚴肅的臉色,開始不自在了,及時認錯,并轉變了態(tài)度。
筆錄完畢后小B又報告副所長,由副所長帶著又做了一遍詢問并錄像,找來女警員對身體受傷部位拍照取證后,方為報警結束。
副所長說了一句公道話:“這種程度的家暴,完全可以拘留五天到十天了。”
女子提醒他們傳喚自己丈夫過來時,別被他彬彬有禮的外相給迷惑了。
女子第二天正上著班,接到派出所電話趕過去,發(fā)現(xiàn)丈夫已經(jīng)被傳喚過去做完筆錄了。其夫仍做出對外人那種彬彬有禮狀。女子第一天遇到的頭目給他做的筆錄。在派出所門廳里,那頭目態(tài)度仍然粗糙無禮,大男子主義十足,建議女子接受調(diào)解,并威脅說如果非要她丈夫被拘留的話,她也得被關起來。
女子本來已經(jīng)很平靜了,被這句話激怒了,說:“我是受害者,憑什么要關我?”
頭目:“我說關你就關你!沖突是雙方的,他說你也打了他。”
女子:“他毫發(fā)無損,我滿身是傷,這都看不出來嗎?當時他掐著我脖子重拳擊打我的頭、臉,身上也多處有傷,你第一天還問我為什么不第一時間報警,第一時間我都快要死了,手機又被他收走,我怎么報警?”
頭目:“你不是沒死么?現(xiàn)在就按輕傷處理!死了再說死了的話。”
女子更激動:“我死了誰來替我報警?我不懂事的孩子嗎?現(xiàn)在趁我還沒死,我自己走來報警,您看看您這是什么態(tài)度?您這是對待受害者的態(tài)度嗎?就因為你們很多警察不作為,不重視家暴受害者的訴求,才有那么多受害的人不敢報警,或者說報了警也沒用!”
頭目或許第一次遇到質(zhì)問他的人,逼近并用手指著女子大吼:“你激動什么?你再喊!”
一米七的女子俯視著這個一米六的頭目說:“我喊什么了?是您在吼我,您吼我有用么?你不去處理那個施害者,你光吼我這個受害者能解決問題嗎?”
不知不覺,周圍圍觀了好幾名警察,連所長都被驚動了。
那頭目看所長下來了,再加上女子沒被他的氣勢嚇到,抬頭看看她,又低頭看看她的鞋子,才轉頭去兇那女子的丈夫:
“你看看,你老婆要個有個,要人有人,要工作有工作,你怎么好下得去手的?”
周圍有警員輕笑。
后來到底轉到調(diào)解室,雙方坐定,頭目還是給出了傾向那個丈夫的一個提案,仍然勸女子接受調(diào)解。并說,如果男人被拘留了,哪怕只是關上幾天,也會留有案底,對孩子的未來不利;并且接受調(diào)解的話,調(diào)解書仍然可以作為他家暴的證據(jù)去起訴離婚。提到孩子,女子心軟了,答應了調(diào)解。拿到調(diào)解書后走出派出所,這事算宣告結束。
但這次報警的前后經(jīng)過,讓女子見識到了部分警察根深蒂固的思想偏見,以及因此帶來的對報警人的工作態(tài)度也有了不同。
類似這樣的事太多了,什么時候我們的人民警察都能真正為受傷害的人考慮,不是出于偏見,而是出于同理心去辦事,不就沒那么多工作矛盾與沖突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