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兩周前的一天晚上,兒子突然說起一件事:班里有個男生曾將他壓在了身子底下。
我們立刻警覺起來,繼續追問,后面的話讓我既緊張又惱火:已經連續兩節體育課上,自由活動時,那個男孩都在兒子不情愿的情況下不止一次將他壓在地上,全身趴在他身上。這么算起來,男孩把兒子壓在地上至少已經四次以上了。
盡管心里很不舒服,但仍然要搞清事情的緣由,如果有兒子自身的原因,是他招惹了人家,得先讓他學會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任。
他很確定地回答:“沒有!”我相信他沒撒謊。雖然他在家比較調皮,但在外面很少招惹別人。
又問他自己當時的感受,他說“很不舒服!”說話的時候,他憤怒又難為情。
在我們的追問下,他又補充了一些內容:上體育課時,男孩排在兒子后面。近一周來,每次排隊走路或做操,即使兒子排隊沒問題,男孩仍然會故意招惹他——推他、拍他,甚至踢他,每次反抗對方都不聽;比起又高又壯的男孩,干瘦的兒子自然占了下風。
2
怎么辦?
——告訴自己別太在意吧!畢竟才一年級小豆包!可兒子的情緒明顯不對勁。
——若要重視起來,可以和班主任或體育老師溝通,由他們出面解決;更為“便利”的是,兒子的班主任和體育老師都是我的同事,打聲招呼,問題會更容易解決。但這樣做,無異于拿走了孩子內在的力量。
有一次,好友氣憤填膺地跟我說起她兒子班里的欺負事件,本來希望得到我的認同,但聽我說完自己的看法后,心里更堵了。
因為我說:“欺負別人的人自然可氣,但強大自己、保護好自己才更關鍵!”
俗話說:“蒼蠅不叮無縫的蛋”,話糙理不糙。
當了十年老師,五年班主任,我處理過無數次學生沖突。
其中有一個男生,據說一二年級時幾乎打遍全班。三年級下學期我接班的時候,他的問題依然很嚴重,但經常只招惹幾個固定的學生,而他們身上幾乎都有一些“易招惹特質”,比如:瘦小卻喜歡招惹他人、不受歡迎,或者喜歡搬弄是非等。而那些學習好、品性好、力氣大,或內在有力量、幾者兼具的學生,幾乎很少被欺負。即使被招惹,他們多半也有力量去保護自己。
在物理學中,作用力與反作用力總是同時存在。人性的層面亦是如此。弗洛姆在《愛的藝術》里曾提到受虐癖與施虐癖同時存在、相互依存的道理,從人格上講,他們都是不完整的。真正強大的人內心都是平靜的。
所以,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此外,還可以私底下和男孩的家長溝通。但這種方式除了拿走孩子的力量外,還會節外生枝,造成更多不必要的麻煩。
一般情況下,但凡發生在學校的沖突,學生若不能自己解決,第一時間應該告訴任課老師和班主任。以前也遇到過一些難辦的情況。
有一次,兩個男生在課間玩耍時鬧了矛盾,沒能解決,也沒有告知班主任。回家后,受欺負的男孩狀告了家長。家長正好很護犢子,偏聽了孩子有利于自己的訴狀,直接給對方家長打了電話,結果愈演愈烈,從家長到孩子,雙方都鬧得很不愉快,也讓身為班主任的我特別被動,很是糟心。
3
所以,歸根結底,還是得讓兒子學會自己保護好自己,學會自己處理與同學的關系。我們能做的,就是在背后給他強有力的支持,并教給他正確處理事情的方法——“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
最初,爸爸給兒子支招,告訴男孩:“如果你再這樣對我,就不和你做好朋友了!”
第二天,回家反饋的結果是:男孩說“不做好朋友就不做!”又將兒子壓在了身子底下,排隊時仍然對他動手動腳。
第三天沒體育課。
中午,碰巧看見了兒子的體育老師,我張了張嘴,最終忍住沒有求助。
4
突然想起大李的辦法,重新給兒子支招兒。
第四天,一放學,兒子就興奮地告訴我:體育課上,男孩沒得逞,之后再也沒有找過他麻煩。我問他怎么做的,他一邊演示一邊解說:當對方把手伸過來要撂倒他時,他一把用力抓住男孩的胳膊,嚴肅地盯著對方,厲聲說道:“不——許——這——樣——對——我!”他復盤復得一板一眼,眼神堅定有力,仿佛我就是那個男孩。
我還曾告訴他:“你可以再告訴他:如果要跟我玩,就必須尊重我!”這句話不知道他說沒說,但至少從那天以后,男孩不僅不再壓他在地,而且排隊做操也老實了,后來還找他玩,但再也沒有動手動腳過。
5
這次事件終于宣告結束。
雖然處理得未必完美,但我從中獲得了很大力量。
是的,強者自救,教會孩子強大自己,幫助他們學會自我保護,是對受欺負的孩子最好的支持與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