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世峰是怎樣殺死江歌的?

1、

劉鑫在此案中備受譴責。江母則繼續咄咄逼人,一再指責劉鑫逃避。

案剛發時,江母到日本的那段時間,劉鑫沒見江母,也沒參加江歌的葬禮,原因是警察不讓劉鑫見媒體。

這段時間警察不允許劉鑫見媒體是完全正常的。在事實并未調查清楚前,媒體介入只會給辦案帶來更多麻煩。

很多中國網友譴責日本司法系統,說如此清楚的殺人案,為何到現在還未開庭。在陳世峰被抓后,他們就認為案情早已真相大白。

如果警察與法官跟普羅大眾一樣思維簡陋,不知道會冤殺多少人。

多年前一位令人尊敬的老公安跟我說,兇殺案的破案率在三分之一左右。后來我在媒體上看到一些新聞報道,說某地警察兇殺案破案率100%,這樣的報道會讓我毛骨悚然、脊背發涼——不知道其中有多少是屈打成招然后就被殺掉的聶樹斌或呼格吉勒圖。

公知和自媒體善于扮演大眾良心。聶樹斌案和呼格案中,扮演良心要求慎重判處死刑甚至呼吁廢除死刑的是他們,在江歌案中推波助瀾要求判處陳世峰死刑的也是他們。

迄今為止,法庭尚未開庭,案情細節尚未清楚。陳世峰還是個犯罪嫌疑人。在法庭尚未開庭就呼吁判處陳世峰死刑,實在太可笑。這些人放在當年的場景,大概也會是呼吁處死聶樹斌和呼格吉勒圖的人。

2、

警方趕到現場,看到被刀砍死的江歌。這時候誰是第一嫌疑犯?按照辦案規矩,在場的劉鑫是第一嫌疑犯。

警方馬上控制劉鑫,限制她的自由,做筆錄就有十幾天時間,會反反復復地追問各種細節。在那段時間,劉鑫是沒有自由的,她不去見江母,不去參加葬禮會,都有充足的理由——警方不允許。

警察要排除劉鑫的作案嫌疑,或者劉鑫和陳世峰合伙殺人的嫌疑,是需要一段時間的。

3、

等到嫌疑人陳世峰被抓獲,依然需要提供各種證據。在證據足夠之前,無法開庭審判,因為沒有合格的證據鏈,就不能定罪。

警察只看到倒在血泊中的江歌,并沒有看到陳世峰殺人。沒有視頻錄像之類的確鑿證據,就得找別的證據。

鄰居只聽到外面有吵架的聲音,沒看到陳世峰殺人。

劉鑫在屋里面,也沒有目擊殺人。

目擊殺人過程的證人一個都沒有。

是否還有別的兇犯?警察不能輕信劉鑫的證詞,他們會懷疑更多可能性。

如果是另一個殺手殺了江歌,陳世峰來找劉鑫,剛好遇到重傷的江歌,而劉鑫為了擺脫陳世峰糾纏,指控陳世峰為兇手,也不是沒有可能性。——警察在辦案之初必須得考慮這種可能性。

若要確定劉世鋒是兇手,得找到兇器。如果沒有兇器,是難以定罪的。

即使找到兇器,還得確定兇器來自哪里,是陳世峰隨身攜帶意圖謀殺或威脅,還是看到窗臺上有一把刀子隨手就用,這也是有區別的。

4、

當然還有更多的可能性。比如說,這刀子不是陳世峰的,而是江歌隨身攜帶的防身刀子。江歌和陳世峰爭吵推搡過程中,拔出刀子砍向陳世峰,反而被陳世峰奪走,盛怒下的陳世峰砍死了江歌。——如果是這種情況,陳世峰只是防衛過度,別說死刑,三年都夠不上。

當然,這刀子也可能是放在屋里的,陳世峰與江歌劉鑫吵架時,江歌返回房間,拿出一把刀子砍陳世峰,反而被殺。

還有一種可能,這刀子是劉鑫遞給江歌的。劉鑫把刀子遞給江歌,江歌用刀砍陳世峰,反而被殺。劉鑫一看陳世峰奪刀砍人,嚇壞了,趕緊關門?!绻沁@種情況,就是劉鑫遞刀子反而送了江歌的命,也害了劉世鋒。

所以,要給陳世峰定罪,必須找到兇器的來源。這把刀子到底是誰的。

5、

如果沒有證據證明這刀子是陳世峰隨身攜帶,比如上面找不到指紋證據,或者這把刀子被扔了,找不到了,無法在法庭出示為物證,即使開庭,也無法給陳世峰定謀殺罪。

即使有更多證據顯示確實是陳世峰殺人,但是陳世峰只要在法庭上說刀子是從江歌手中奪取的,法庭就不能判決他謀殺,只能判為防衛過度。

此外,如果江歌有嚴重羞辱陳世峰的話語,還可能以過激殺人而輕判。

當然還有一種可能性,精神鑒定結果是陳世峰有精神病,就可能輕判甚至免罪。

6、

在法庭尚未開庭、很多事實尚不清楚的情況下,通過互聯網和媒體造勢,發起要求法庭判處陳世峰死刑的簽名活動,只是一場鬧劇,雖然參與鬧劇的人非常投入。

更有無良媒體把劉鑫和江歌等人的三人合影,涂掉其他人臉部,宣稱劉鑫在江歌死后不過二月就和玩得很開心。這樣陷害他人的惡毒媒體人竟然沒有受到法律制裁,也沒有被大眾痛罵。

萬一劇情反轉,這些良心人士是不會認錯的,他們會參與下一個熱點鬧劇,再一次為他們的正義感把自己感動一次。

普羅大眾,歷來如此。









劉鑫

最后編輯于
?著作權歸作者所有,轉載或內容合作請聯系作者
平臺聲明:文章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由作者上傳并發布,文章內容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簡書系信息發布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推薦閱讀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