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信奉一見鐘情的人。于四目相對的瞬間,愛了就是愛了,不愛就是不愛。我知道這樣的舉動也許會給對方唐突,甚至輕浮的感覺,但要我因此學會‘日久生情’,那也是萬萬不可能的。就我個人的認知而言,人是具有動物性的,而動物表達愛的方式,不都是‘霸王硬上弓’的嗎?你能想象一頭公牛在遇到一頭母牛之后,先跟它聊上幾個小時甚至幾天以博得它的歡心之后,然后接吻,最后才以身相許的場景嗎?當然不能,否則這世界不就亂了套了嗎?我舉這個例子,不是說人也該像動物那樣遇到心愛之人就強取豪奪,而是想說明:人既然也屬于動物的范疇,那么他就必然具備動物性的某些特征:比如示愛,保護幼崽等等。而一見鐘情就是動物性的最好體現,換句話說,人類的表白在本質上就類似于動物的霸王硬上弓,區別在于:人類是智力生物,有其文化文明和社會道德對其的約束,因此在表達方式上就顯得相對文明得多;而動物則沒有這些條條框框,因此他們就只信奉一個肉弱強食的生存原則,這么一來,在表達上自然就粗野得多了。說了這么多,對‘一見鐘情’來說似乎都是‘廢話’。既然如此,那么接下來就許我著重來談談自己對‘一見鐘情’與‘日久生情’的看法吧!
首先,我以為‘一見鐘情’才是愛情的體現,因為愛是一個瞬間動詞,就產生于四目對接的那一瞬,有就有了,沒有就是沒有;而‘日久生情’培養的頂多是習慣,只不過在很多人的潛意識里,常常會不自覺的將二者等同。比如當某個女孩聽到這樣的表白:……我一直以為我們都只是普通的朋友,所以呆在一起的時候并沒有覺得什么,可當真正分開以后,哪怕是一時一刻,我才驀然發現,原來我已離不開你,已于不知不覺間習慣了你的存在……通常,如此這般一番信誓旦旦的言語,總會換來女孩淚流滿面的感動,然后誤以為這就是愛情,繼而義無反顧的縱身往里便跳。然而,等到將來的某一天,理性回歸了,當初熾熱的心也歸于平靜了,再來回首往事,才會恍然大悟:原來當初那讓自己義無反顧的‘情話’,從頭到尾就沒看到一個與愛有關的字眼,而有的只是那可憐巴巴的習慣,令人窒息的習慣。
那么,愛與習慣的本質區別又是什么?誠然,我也給不了確切的答案。我頂多只能說:關于愛情,木心先生在他的《文學回憶錄》里講過這樣一個故事:他說,當年美麗女神維納斯在與戰神瑪爾斯偷情生下小愛神丘比特之后發現,隨著時間的推移,愛神丘比特除了玩世不恭,根本就不會長大,于是焦急的維納斯就去問冥王哈德斯(不記得了)該怎么辦,哈德斯對她說:愛情沒有熱度是長不大的。于是,維納斯和瑪爾斯又生了個孩子,丘比特隨即長大,但離開他弟弟之后又恢復了原狀……神話所賦予的意義就在于,愛情是需要熱度的,所以有熱戀一說。而習慣則不然。因此,如果說愛情就像劉紹銘先生評價張愛玲女士的小說那樣——能兀自燃燒起來;那么習慣則如聞一多先生的詩歌《死水》的句子:這是一溝絕望的死水,清風吹不起半點漣漪!只不過,愛情的燃燒,尚需要后續源源不斷的‘燃料’的補給,如若后續補給跟不上,那么烈焰過后,剩下的只會是灰燼,甚至于灰飛煙滅;而死水呢,盡管風霜冰雪的侵蝕,在經年累月之后,依舊會如當初一般,不過是換了時光而已。
因此,于我而言,最好的結局便是:當愛已成習慣;如此:便可不離不棄,便可生死相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