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戀你,等同于一場漫長又悲傷的失戀。
『 1 』
能遇見一個喜歡的人,已經很不容易了。可不可以不要把這種喜歡之心深埋于底呢?
昨天看了自媒體朋友寫的一篇文章,說的就是他本人“偷偷愛著一個女孩”的故事。
每年春天,他都會去到那座有她的城市,就為看她一眼,陪她度過倉促的一兩天。
但是,他從不告訴她,他喜歡她,并且深愛著她。仿佛,只要能看到她的一顰一笑,聽到她輕聲細語一番,感受她身上的淡淡氣息,他就滿心歡喜,陶醉其中了。
她過得好,就是他最大的心安。
直到有一年,她要結婚了。他便忽地失去了方向。等了這么多年沒說出口的“愛”,終究被“她成為了別人的新娘”給攔截了。
講真,我能夠明白“愛一個人,不一定要占有她”的道理,但是我真的不能夠理解“愛一個人,永遠都不告訴她”的做法。
就好像一件事情,你努力了有可能會成功,不努力就連成功的丁點希望都沒有。
說不定她也恰恰對你有好感呢?說不定她一直以來都在原地等你呢,等你的一句“做我女朋友吧”?
有時候,愛與不愛,差之毫厘;在一起與不在一起,也只差一層薄紙而已。
愛情面前,需要自知,當然更需要自信。
『 2 』
暗戀,永遠都只是一個人的游戲。你除了能感動自己,還能感動得了誰?
有一個比較男孩子氣的女友,她喜歡一枚內斂的男孩有三年了,偷偷地。
她覺得,人群中沒有人會發覺她的存在,她太普通。
她覺得,朋友圈里的男孩都會把她當哥們,她直爽得像個爺們一樣。
她覺得,就算自己有了喜歡的人也只能遠遠觀望,她女人味不夠,魅力不足。
我反問她:或許你的平凡和爽朗才是最值得窺探的閃光點呢?若你真的談起了戀愛,那所謂的女人味恐怕也會如洪水猛獸般涌動出來吧?
她點了點頭,貌似認同了我的說法。
就在她看到男孩身邊多了另一個溫柔女孩的時候,她第一次感覺到“未曾擁有便將失去”的慌張錯亂感。
情人節前夜,她鼓起勇氣向他道明了一切。三年的默默守候,一千多個日夜的苦苦煎熬,一時間傾泄而出,她感覺自己像是贏得了一場與自我對抗的戰爭。
確實,她“勝利”了。
聽到她的告白,男孩一開始是懵逼,緩過神后,竟然也是情難自已了。
沒錯,他也偷偷關注著她,他也自以為她不會喜歡他這樣內向安靜的人。
他們兩個一動一靜的人,就這么在一起了。互補又相似,多么美好的結合。
這世上最幸福的事,當屬,你悄悄喜歡的那個人,剛好他也傻傻喜歡著你。
『 3 』
喜歡,就讓他知曉。愛,就讓他看到。
你不要擔心“我如果表白不成功的話可能連朋友都沒得做了”。事實是,假若不表,那就永遠只是朋友而已。
你也不要害怕“我這么搓她怎么看得上我”或“我又不漂亮他不可能愛上我”。殊不知,自信才是王道,你不愛自己、不相信自己,才是別人看不上你的理由。
生活中,不是每一次攀爬都能登頂,不是每一次挑戰都能成功,不是每一次沖鋒陷陣都能所向披靡。
感情亦是如此,表白了不一定得到應允,付出了不一定有所回報。
你所能做的是,一邊豐盈自我,一邊勇敢爭取。或許你得不到這份感情的結果,但至少你能解得出這場暗戀的答案。
畢竟,暗戀,真的很苦,也很憋屈。
那是一場“不見天日”的單相思。
那是一出“自導自演”的獨角戲。
那是一樁“自欺欺人”的空想象。
就因為“說不出口”,
有多少互不干擾釀成了終身錯過?
所以,別再偷偷愛著ta了,好嗎?
懷揣著這份簡單的愛,
大膽的去找ta要一個“yes or no”吧…
誰都不希望,
“我以為你不待見我,你也以為我不喜歡你”
終究成為你們倆之間唯一的默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