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苦之身

痛苦實際是源于我們自己自己對于外物的情緒反映,這種情緒反映,又加諸于身體感受上,從而更加重了痛苦本身。

任何的痛苦實際源于執(zhí)念——內(nèi)心虛執(zhí)的外物,如果外物沒有了,便沒有了痛苦。所以佛教稱之為放下,或者無我。

萬事萬物辯證統(tǒng)一,當我們執(zhí)著于外物或情緒時,可能最終沒有了所有,而當我們?nèi)胂伦晕視r,卻能收獲豐盈。所以,當我們接納了我們自己的情緒與身體感受時,接受了想法的存在時,反而會消弱或者消失了痛苦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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