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一:一個男子多年躲在自己的房里閉門不出,他無法出去的原因并非是,與父母關系不和,或者在成長、職場的環境中受到欺侮而留下心靈創傷,抑或是因為太過嬌生慣養。 這個男子并不是因為不安才無法走出去。事情的順序正好相反,是因為他不想到外面去,所以才制造不安情緒。
阿德勒:任何經歷本身并不是成功或者失敗的原因。我們并非因為自身經歷中的刺激一一所謂的心靈創傷一一而痛苦,事實上我們會從經歷中發現符合自己目的的因素。決定我們自身的不是過去的經歷,而是我們自己賦予經歷的意義。
[玫瑰]觀點二:憤怒都是捏造出來的。
一個人在咖啡店看書的時候,服務員不小心把咖啡灑到他的身上。 憤怒的他忍不住大發雷霆。
受怒氣支配而大發雷霆,完全是為了大發雷霆而制造怒氣,也就是說為了達到大發雷霆這個目的而制造出來的憤怒的感情。也就是說先產生了大發雷霆這個目的,想通過大發雷霆來震懾犯錯的服務員,進而使他認真聽自己的話。作為相應手段,便捏造了憤怒這種感情。
這個人講道理的話,服務員應該也會誠懇地道歉,并且用干凈的抹布擦拭,甚至還有可能為他洗衣服。但他還是大聲呵斥了,感覺講道理太麻煩,所以想用更加快捷的方式使并不抵抗的對方屈服。作為相應的手段,采用了憤怒的這種感情。
[玫瑰]所謂的憤怒其實只是可收可放的一種“手段”而已。
[玫瑰]答案不應該是從別人那里得到,而是應該是自己親自找出來。
阿德勒:最重要的不是被給予了什么,而是如何去利用被給予的東西。
觀點三:你的不幸就是自己選擇的。
現在你之所以不幸正是因為你自己親手選擇的“不幸”,而不是因為生來就不幸。你在人生的某個階段選擇了“不幸”,這既不是因為你身在不幸的環境中,也不是因為你陷入了不幸的境地,而是你認為“不幸”對你而言是一種“善”(有好處的事)。假設生活方式不是先天被給予的,而是自己選擇的結果,那就可以由自己進行重新選擇。
觀點四:人們常常下定決心“不改變”。
如果一直保持“現在的我”,那么如何應對眼前的事情以及結果會怎樣的問題都可以根據經驗進行推測,所謂的輕車熟路般的狀態,即使遇到點狀況也能夠想辦法對付過去。另一方面如果選擇新的生活方式,那就既不知道新的自己會遇到什么問題,也不知道應該如何應對眼前的事情,未來難以預測,生活就會充滿不安,也可能有更加痛苦,更加不幸的生活在等待著自己,這就是說即使人們有各種不滿,但還是認為保持現狀更為輕松,更能安心。
你之所以不幸并不是因為過去或者環境,更不是因為能力不足,你只不過是缺乏“勇氣”,可以說是缺乏“獲得幸福的勇氣”。
一個人夢想著成為小說家,但總寫不出作品,他說是因為工作太忙,寫小說的時間有限,所以才寫不出來作品,也從未參加過任何比賽。但真的是如此嗎?實際上他是想通過不去比賽這一方式來保留一種“如果我做的話我也可以”的可能性,既不愿出去被人評判,也不愿意去面對因作品拙劣而落選的現實。他只想活在“只要有時間我也可以、只要環境具備我也能、自己有這種才能”之類的可能性中。
阿德勒:無論之前的人生發生過什么,都對今后的人生如何度過沒有影響。
觀點五:一切煩惱都是人際關系的煩惱。
我們想要體會孤獨,也需要有他人的存在。也就是說,人只有在社會關系中才會成為“個人”。
觀點六:自卑感來自主觀的臆造。
155厘米的身高只是一個低于平均數的客觀測量數字而已,乍看之下,也許會認為是劣等性。但是,問題在于如何看待這種身高以及賦予它什么樣的價值。高大強壯的男性本身就會給人一種震懾感,矮小的男子卻讓對方放下警惕心理。
困擾我們的自卑感不是“客觀性的事實”而是“主觀性的解釋”。
那些用語言或態度表明自己的自卑情結的人,和聲稱“因為有A所以才不能做到B的人”,他們的言外之意就是“只要沒有A,我也會是有能力、有價值的人”。
擁有自卑感,感覺目前的“我”有所欠缺的狀態,就會想辦法去彌補。最健全的姿志應該就是想要通過努力和成長去彌補欠缺的部分。但是沒有勇氣的人,就會陷入自卑情結。
阿德勒心理學關于人的行為方面和心理方面都提出了向他明確的目標。首先行為方面的目標有“自立”和“與社會和諧共處”這兩點。支撐這種行為的心理方面的目標是“我有能力”以及“人人都是我的伙伴”這兩種意識。
一個個體想要作為社會性的存在生存下去的時候,就會遇到不得不面對的人際關系,這就是人生課題。
當人能夠感覺到“與這個人在一起可以無拘無束”的時候,才能夠體會到愛。既沒有自卑感,也不必炫耀優越性,能夠保持一顆平靜而自然的狀態,真正的愛應該是這樣的。
當戀愛和夫妻關系過了某個時期之后,有時候對方的任何言行都會讓你生氣。對方其實沒有任何改變,自己的“目的”變了而已。人就是這樣任性而自私的生物,一旦產生這種想法,無論怎樣都能發現對方的缺點,即使對方是圣人君子一樣的人物,也能夠輕而易舉找到對方值得討厭的理由。正因為如此,世界才隨時可以變成危險的所在,人們也就有可能把所有人都看成“敵人”。
觀點:我們并不是為了滿足別人的期待而活著。
過于希望得到別人的認可,就會按照別人的期待去生活。也就是舍棄真正的自我,活在別人的人生之中。
觀點:基本上,一切人際關系的矛盾都起源于對別人的課題妄加干涉,或者自己的課題被別人妄加干涉。
真正的自由:是毫不在意別人的評價,不害怕被別人討厭,不追求被他人認可。
人際關系的終極目標。
就是把他人看作伙伴,并能夠從中感到“自己有位置”的狀態,就叫共同體感覺。共同體感覺是幸福的人際關系的最重要的指標。把對自己的執著變成對他人的關心。
我們都在尋求“可以在這里”的歸屬感。他必須靠積極的參與到共同體中才能夠得到。積極的參與就是直面“人生課題”,就是不回避工作、交友、愛之類的人際關系課題,要積極主動的去面對。不是考慮“這個人會給我什么”,而是要主動思考一下“我能給這個人什么”。這就是對共同體的參與和融入。歸屬感不是生來就有的東西,是靠自己的手去獲得。
觀點:有價值就有勇氣。
人在聽到感謝之詞的時候,就會知道自己能夠對別人有所貢獻。
人只有在感覺自己有價值的時候才可以獲得勇氣。
人只有在可以體會到“我對共同體有用”的時候,才能感覺到自己的價值。
只有對別人有用,才能體會到自己的價值。請不要用“行動”的標準而是以“存在”的標準去看待他了。假設一個人的母親遇到了交通事故,而且陷入昏迷甚至有生命危險,但是對于這個人來說,只要母親還活著,就謝天謝地了,僅僅是她活著這件事情本身就可以支撐到他和他家人的心,發揮巨大的作用。
阿德勒:首先與他人之間,只有一方面也可以,要建立起橫向關系來。建立橫向關系就是建立起真正意義上的平等關系。重要的是意識上的平等以及堅持自己應有的主張。
如果不敢去信賴別人,那最終就會任何人都建立不了深厚的關系。
他者貢獻并不是舍棄“我而為他人效率,他反而是為了能夠體會到我的價值而采取的一種手段。
人生的意義是自己賦予自己的。無論你過著怎樣的剎那,即使有人討厭你,只要沒有迷失“他者貢獻”這個引導之星,那么你就不會迷失,而且做什么都可以。即使被討厭的人討厭著也可以自由的生活。
如果“我”改變,“世界”就會改變世界,不是靠他人改變而只能靠“我”來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