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的當年,在學校的小路邊擺小攤,賣舊書賣水晶賣涼席賣自行車。
賣來賣去都是賣學妹人情,比較牛的涵哥連自己的老板椅都送了出去。
賣二手書自然是不能指望高價了,而且由于面對許多想討好學妹都競爭者,賣著賣著就成玩兒了,每本書都是三塊五塊的賣。
當時我手頭有一本綠皮本英文單詞,厚厚幾百頁,擺在那里,按道理它也逃不過十塊錢的命運,然而我很堅決:20以下不賣。
這本書被晾了三天之后,終于有個兄弟過來跟我殺價,我義正詞嚴地告訴他:這本書對我很重要,我曾用它考過研,我覺得它值20!
一番話完,這兄弟甩下20塊錢,靜靜地拿著錢走開。
那一刻我喜上心頭,這一招蠻管用嘛。
現在想來,其實可笑,這本英文單詞對我重要性其實可疑,我確實是拿它考研過,然而從abandon堅持到cinema就沒有了未來,沒能看到zoo的曙光。假若真重要我就不會把它拿出來賣掉,這番大義凜然,無非就是待價而沽。
某種意義上,買書的哥們被我的言辭所鼓動,某種他算是為情懷買了
單,雖然他算不上虧,這本書原價要四十。
為情懷買單是一件似乎二地不行的事,從性價比的角度看,這種人都是傻逼,然而似乎人又很容易做出為情懷買單單事情。
喜歡的明星,打過的游戲,聽過的歌,總有一些東西會突然冒出來給你的心一個電擊。
只是這營銷的時代,這電擊來源總有些可疑。
我在去年年底的時候買了一部錘子手機,我從來沒當過羅永浩老師的信徒,唯一的原因是他出手機的當天,我丟了手機。
我在兩個月前買了魅族的移動電源,它自稱清新百搭、顏值典范,我想我是該有些對美的追求了,小米的低端貨我就不要了。
然而結局都有些糟糕,錘子手機的好處喔可以說上幾天,已經迫不及待等他壞掉換部新的手機;而魅族移動電源上的字跡已經刮得磕磕絆絆,完全看不到顏值何在。
為情懷的,往往會遭遇情懷之外的失望。
然而,也不必就過分倔強,畢竟都是特么你自找的啊。
當然,有時候人也不那么容易感動,畢竟情懷這種東西是對市場的。
比如我的室友小羊在決定考研之后,買了一本厚厚的數學輔導,花去了五十塊錢,不到兩天就決心放棄,于是拿那本輔導書空得可以畫畫,他把這書放到市場上賣,也是堅定地賣二十。
于是他那本書就進了垃圾堆。
也是可嘆,同樣那本習題輔導其實對他并不重要,他有一本全英文的暮光之城,四級剛過的他自然看不懂,一頁沒有看過,可是他還是決定把他留給下一代做英文的啟蒙。
想起來,當年真正做過有情懷的是就是跟胖子賣二手書的時候,所有玄幻賣十塊,余秋雨的白送——余大師的書根本就是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