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寫作方式乍看起來很隨意,因為作者想到哪就寫到哪唄,跟我在上一篇文章中提到的讀者視角完全矛盾嘛,但細究起來,還真不是這樣。不給讀者完整的故事,但是卻處心積慮地讓讀者從場景、從對話、從心理去猜測,這種猜測往往是模糊的,讀者好像知道了什么,但又好像什么都不知道,這其實是一種非常折磨人的方式,但有的讀者就喜歡這股勁兒,夠酸爽!
看這本書,你可以很輕松,不用想太多,看就是了,看他質樸的語言,看他描述底層人民的生活,看他們的幸福與哀愁,當然,大部分是哀愁。但你也可能會很累,因為你總能從他簡單的語言中看到更多的故事和更深的內涵,你總覺得這個場景似曾相識,你總會有意無意地為故事續更滿意的結尾。
千萬不要問我,“當我們談論愛情時我們在談論什么”這個句子或者這題目到底想說明什么意思。我也不知道啊,難道你不覺得這個句子很精妙嗎?就像一位美女一樣,美就好了,不想著共度一生的話,遠看著欣賞就好,管她是不是有內涵!所以說,這個好看的句式其實根本沒什么意義,說真的,我甚至不知道這個同名的小說在講述一個什么樣的故事。
或許我們該這樣談論卡佛,他講述的不是故事,也沒有意義,他只是把一個又一個的人物、對話、場景擺在紙上,他所有的作品僅僅只是一個個具體的生活場景的展現,比如瞬間的疏離,莫名的出軌,意外的傷害,生活的斷章。他的小說中人物一直在不停地說話,在努力地生活,但從不追尋意義,我們這些讀者何必要苦思冥想其中的道德意蘊呢。就像高考里常出的那道經典題目:最后的那場雨說明了什么?能說明什么?就是趕巧不巧,天上就下起了雨唄。
很多人反映看不懂這本書,就像米蘭昆德拉一樣,卡佛的書不是想讓你看懂的。生活閱歷的不同,文化環境的差異,家庭教育的懸殊,這些都會影響你對小說的解讀,更何況作者壓根就沒想讓你讀懂這本故事。能夠根據作者給的故事框架,多多少少看到些自己的故事,這就夠了。
豆瓣上有人這樣說:卡佛難讀,主要是卡佛的小說沒什么情節。有的時候就是一個生活場景,或者幾個人的對話。讀起來讓人覺得無頭無尾,莫名其妙。這也是事實。但這也恰恰是卡佛小說的精妙之處。他要的就是在這樣一個極其簡單的場景之中來創造一種屬于小說才會有的味道。需要你動一動腦筋,付出一點思考。如果說偏激一點,卡佛的小說是寫給高智商讀者讀的。也就是說,如果你讀懂了了卡佛,你可以給自己一個心理暗示:啊,我原來也不笨。這就是樂趣所在。
我不能再同意了。
摘抄一些書里的結尾,總讓人不知道在說什么。
《你們為什么不跳個舞》
她不停地跳著,她告訴所有的人,這件事里其實有更多的東西,她想把它們說出來,過一會兒,她放棄了。
《涼亭》
我聽見一輛車子發動起來,接著又是一輛。他們對著旅館打開車燈一輛跟著一輛,駛離這里并匯入公路上的車流。
“杜安。”霍莉說。
就連這,她也是對的。
《我可以看見最細小的東西》
我想了一小會兒屋子外面的世界,然后,除了想著我得趕緊睡著外,我不再想其他任何東西。
《紙袋》
我們握了握手。這是我最后一次見到他。在回芝加哥的路上,我才想起來我把他那袋禮物忘在吧臺上了。這樣也好,瑪麗不需要什么糖果,不管是杏仁巧克力還是別的。
那是去年的事了,今年她就更不需要了。
《洗澡》
電話鈴響了起來。
“是我!”他說。“喂!”她說。
“維斯太太?!币粋€男人的聲音說道。
“是我?!彼f,“我是維斯太太,是和斯科蒂有關嗎?”她說。
“斯科蒂?!边@個聲音說道,“是和斯科蒂有關?!边@個聲音說,“這個和斯科蒂有關,是的。”
《告訴女人們我們出去一趟》
他從來不知道杰瑞到底想干什么。但這一切都始于,并結束于一塊石頭。杰瑞對這兩個女孩用了同一塊石頭。先是那個叫莎侖的女孩,然后是那個本來該歸比爾的女孩。
《大眾力學》
她要這個孩子。她去抓嬰孩的另一只胳膊。她抓住嬰孩的手腕往后靠。
但他不愿意放手。他感到嬰孩正從他手中滑脫,他使勁往回拽。
這個問題,就以這種方式給解決了。
《當我們談論愛情時我們在談論什么》
我能聽見我的心跳。我能聽見所有人的心跳。我能聽見我們坐在那兒發出的噪音,直到房間全都黑下來了,也沒有人動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