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桂巖做山盱縣通判的時候,在洪澤湖邊建了一所房子,會集賓客在其中飲酒賦詩。
一晚,酒席正熱鬧時,闖進來一位客人,鞋帽又臟又舊,辮子的頭發有些披散在兩耳邊。他叉手作揖,然后坐到賓客的上首開始吃喝,毫無愧色。
諸位賓客紛紛問他姓名。他道:我姓姚,號穆云。浙江蕭山人。
又問他有什么本事,他道:能耍劍。
于是他從口中吐出小鉛球一顆,滾入手掌中變成一柄一寸多的劍,劍端冒出火光,閃爍如靈蛇吐信。
賓客都屏住呼吸,無人敢發出聲音。主人怕嚇到大家,再三請求他收起此劍。
他道:劍不出則已,出則殺氣越來越盛,一定要斬掉一樣活物才可以收回。
通判道:除人以外,都可以。
姚穆云見臺階下有桃樹,用手一指,一道白光飛至樹下,繞樹飛行一圈,樹頓時無聲倒地。他又從口中吐出一丸類似的小鉛球,與桃樹下的白光撞擊,只見兩條虬龍互相搏斗,直上青天,滿堂的燈燭忽然盡滅。
姚穆云一邊操弄丸子,一邊遍視賓客。賓客越來越害怕,有的甚至長跪不起。
姚穆云微微一笑道:結束了。用手一招,兩道光急速飛入掌中,又變成兩顆丸子,吞入口中,但嘴里看起來又好像什么都沒有,接著又大吃大喝起來。
一群賓客請求當他弟子傳授技藝。姚穆云道:太平之世,學這個有什么用?我有劍術,卻沒有點金之術,所以才到這里來。通判于是贈給他白銀百兩,留他住了三天才離去。
2016.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