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晚上閑的無聊,看了一眼帝都某臺的《某行業播報》欄目。該欄目以報道各種明星新聞為主。其中一條新聞讓我有點費解。但是思來想去,貌似沒有什么不對,尤其是現在講究名利雙收的時下。
這條新聞的大致內容是某明星的女兒在乘坐地鐵時被人摸了腿,也就是被咸豬手了。本無什么太大新聞點,但是該欄目主持人解說詞認為,此事件讓本以消停多日的地鐵性騷擾話題再次升溫,并在欄目中連線采訪某著名律師事務所專家,該專家解讀這里不做贅述。
筆者看到這里不由想到另一件更為惡劣的事件。曾記得那年,帝都某男星被人綁架,險些被撕票,后在帝都警方努力下終于化險為夷,轉危為安。在解救該男星的同時,警方還解救出一個孩子。后據該男星,孩子回憶以及犯罪嫌疑人供述說,如果不是該男星在綁架期間好聲央求,犯罪嫌疑人不看在他的面子上,早就把那個孩子提前撕票了。
兩件事雖然沒有必然聯系,但是不難讓我們思考一個問題。其實這個問題很多人都提過,但是在這里筆者不乏再次提一提,那就是如果被咸豬手的,被綁架的里面沒有明星,或明星的家屬,我們還會那么關注嗎?我們的某些部門還會那么上心嗎?我們的媒體還會當成個新聞特別報道嗎?
也許有人說,當然會的。明星和普通人一樣,筆者你有點小題大做了!
好吧,筆者確實有點小題大做了。當然,筆者也沒有充實的數據支持自己剛才表示的觀點。但是,我憑直覺認為,普通人和明星是不一樣的。他們有的是光環,而我們沒有。就算有,我們的光環也不及他們的亮度與輻射力度。
看到這里,也許又有人會說,筆者你說的這些我們都知道,可是現實如此,你有什么辦法嗎?你在這里怨天怨地有用嗎?
的確,這是現實,這也是我無法也無力改變的。但是,筆者還是想說以下幾句話:
首先,社會是由多數普通人組成的。普通人沒有光環,沒有新聞點,引起不了太多關注。但是,不能因為這樣,我們才不去關注他們,體諒他們的感受;
其次,明星也是從普通人做起來的,也是因為別人追捧才成為了明星,而非與生俱來。但是,不能因為這個就飄飄然了,就坐享所謂的特權了。記住,能力越大責任越大;
再次,某些媒體某些部門也不要過于諂媚明星。天天在喊著反三俗的你們,如果天天捧星,時時抬轎,難道就不是媚俗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