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音是一種世界進入身體的方式。如果說眼睛強調的是自身和世界的區別,那么,耳朵則是把自己與世界連接起來。音樂的精髓在于人們聽覺上的感受,而當音樂像報紙、裙子一樣經過制造、營銷和采購,其價值發生巨大改變。正如《販賣音樂》作者大衛·伊斯曼所言:“歌曲的價值是根據銷售額來計算的,而不是文學或美學標準。音樂可能依舊具有文化和美學價值,但是這兩者都不能控制音樂的商業產品。”這一切究竟是怎么發生的?
今天的美國,音樂無處不在。從某種程度來說,音樂這件事是平凡的,因為音樂是人們進行表達的一種普遍方式。文化和時代的變化把音樂從定義和功能上進行了廣泛的分類,但是有一些音樂形式是一直存在的。從情歌、催眠曲到戰爭歌曲、挽歌,特定的音樂風格在各處呈現出來,把那些毫無共同點的卻有相同人性的人聯結了起來。事實上,詩人、哲學家和科學家都曾討論過,音樂是使我們成為不同的人的一部分原因。
一首商業進程之歌
讀《販賣音樂》
作者 |?楓楓lam
用希臘數字串聯成的17頁,是我迄今為止看過最長的序言,而重要的不是這總共17頁的字符,而是我并沒看出它是一篇序言,這徐徐道來更像是在跟我說一個人的生平、一個故事。
“歌曲在唱之前是什么樣子的呢?”作者提到了流行音樂的演變,從一開始指向本土的音樂,即產生在生活中,后又在樂壇上被商業化的聽覺產品,那些曾經被演奏的歐洲、美洲的交響樂、前奏曲;那些充斥著街頭巷尾的交響樂音樂會;那些一再吸引中產階級和工人階級的雜耍表演、藝人表演;那些在阿巴拉契亞的民歌和牛仔歌曲等都沒有流行音樂產業強大,而在大眾面前,關心的并不是十九世紀的如何如何,在我們面前,“歌曲在唱之前是什么樣子的呢?”那是只有音符跳躍的靈動樂譜,那是器樂演奏的輕柔音樂,那是聞聲自想的詞中情景。
音樂是充滿想象力的藝術,是與人們的生活息息相關并對人類產生深遠影響的文化。
從叮砰巷的歌譜談到音樂革新,從詹姆士、溫斯洛談到伯恩斯坦和麗爾,從唱片印在最廉價或質量燒好的紙張上到設計歌曲幻燈片。《販賣音樂》不僅以十九世紀的時間為軸,眾多媒體和音樂人的事例為線,更以音樂的革新為點,以點連線,以線促軸,讓音樂時間循環往復地轉動到了二十世紀,這時候我們迎來了沒有藝人的音樂,音樂不再是由藝人口口相傳,也不再是貴族們的奢侈品,它代表了一個時代的來臨,機械音樂由現在聽來新鮮的自動鋼琴和革命性的留聲機的發展方式相互獨立又互為補充地流行了起來。就跟所有事物一樣,音樂的產生到發展最終也將走向商業化,不管是聲音的貿易還是音樂的財產權,美國的經濟實力日漸提升,法律趨于完善,都為音樂產業的大門一步一步的打開奠定了堅實的基礎,而音樂也漸漸與政治、經濟密切不可分,與廣告更是連成一體,并且跟隨留聲機-電視機-電腦的媒介多樣化進程逐步走入了更多人的耳中。
詩人、哲學家和科學家都曾討論過,音樂是使我們成為不同的人的一部分原因。
文中直至正文末尾都止步于二十世紀三十年代,但后記中跨越到了二十世紀末,未完的敘述在這里呈現,正如序言并不像序言一樣,這后記也顯得不像后記,以我的看法,這序言和后記完全可以在《販賣音樂》的正文中出現,至于為什么沒有,就有待個人參詳了。
《販賣音樂》
在美國,音樂是如何成為商品的?音樂的商業進化是怎樣發生和發展的?藝人在音樂的商業進化中扮演了什么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