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獨立的個體,同時又不是

換句話說,無論何時,當我們把完整無缺的覺知分成主、客或自、他時,自我就會開始感到恐懼,因為那些外在的客體都會傷害它。這份恐懼接著會助長恨。如果我們堅持只認同這個小我,那么其他的客體就會折磨、羞辱、傷害它。接著,私我就會借著羞辱感的累積來維持自己的存在;換言之,創傷構成了私我的存在,它主動收集種種的傷害與羞辱,即使憎恨它們也無法停歇下來,因為沒有這些傷害,它就什么都不是了。

私我對于這份恨的第一個策略就是要別人認錯。你傷害了我,向我道歉。“有時這么做的確會令私我暫時好過一些,然而這對根除最原始的病因一點用都沒有。即使別人真的道歉了,私我還是會對他們心懷恨意。“我就知道這件事是你干的;看吧,你已經親口承認了!”因此私我最根本的心態就是:從不原諒,也并不忘懷。

私我從來不想寬恕,因為寬恕會動搖它的存在,寬恕別人對我的羞辱(無論是真實的或想象的)就是在淡化自他之間的界線,溶解主客之間的分野。因寬恕而生起的覺知會幫助我們放下私我以及外來的羞辱,轉而變成目睹或自性,只有它能平等地看待自主與客體。根據《奇跡的課程》的說法,寬恕是放下自己、憶起自性的方法。”——摘自《恩寵與勇氣》P154

當我們僅僅把自己看著是一個獨立的個體,而忽略了跟他人的關聯性時,就像是把自己置身于漫無邊際的海洋,自然會感覺到孤獨、恐懼、無力、無助等情緒,本能的就會拼命的想要抓住一些東西,就像是金錢、地位和名聲等,來讓自己感覺到安全和踏實一些。

然而,向外在抓去的方式并沒有效果,因為沒有站穩自己的腳跟。我們的根,不再外面,而在我們的內心。當我們可以體認到自己是人類社會的一員時,我們就不需要去占有什么,來讓自己獲得安全的感覺,因為我們本來就是安全的!也只有在這個時候,作為個體的我們,才能夠真正的自由。所以,我們是獨立的個體,同時我們又不是。

本文作者:自在宇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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