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坦布爾: 一座城市的記憶(外三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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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很小的時候開始,我便相信我的世界存在一些我看不見的東西:在伊斯坦布爾街頭的某個地方,在一棟跟我們家相似的房子里,住著另一個奧爾罕,幾乎是我的孿生兄弟,甚至我的分身。我記不得這想法是從哪兒來或怎么來的。肯定是來自錯綜復雜的謠傳、誤解、幻想和恐懼當中 ……”

我總是安排在夜晚讀他,隨著他走入那座相距甚遠的城市。安安靜靜地鋪好被子,墊上幾個很軟和的靠墊,把床頭的長條桌子擦拭干凈,放好水杯,調試好臺燈的位置,然后舒展著捧起書,仔細地看著,偶爾還會在自己認為舒心的句子下邊勾勒波浪狀水線。

這個夜晚,當我的眼睛落在“所謂不快樂,就是討厭自己,討厭自己的城市”這句話的時候,突然坐立起來,有些惶恐不安。把書合上,前前后后看著尋思著,總覺得什么地方出了錯誤,因為他的敘述突然破壞了我安排的場景氣氛。

哪里出錯了呢?

作家錯了還是作品錯了抑或是感覺錯了,可能,真正是我的生活錯了。

文明的詞語寫在紙上,說在嘴上,印在心上時,就讓人驚詫文化的統治力量,怎么會讓一個人文明得不知道在另外的場合還有一種更生動更形意的語言存在?隨著野獸在自然的荒原逐步消亡,生命的表達沒有了創意,失去了力量,溫柔的溫情的儒雅的紙質語言紛紛揚揚的軟塌塌地蓋在了生命上面。

如果生命失去了個性,穿著一摸一樣的西裝出席塵世盛宴,那么,四季就如南方精致的綠,從頭到尾一種模樣的綠,綠到塵世長滿膩歪的綠苔。

我已經久不能寫出真正的好文字了。

把曾經的文字打印出來,紙張是那么白,字也那么白,每一個字組成的句式是如此的蒼白沒有一絲絲想要的緋紅,于是我就臉紅了。如果曾經的愛人蒼白的臉色會讓我心痛的話,我會回憶我會焦躁我會不安,可是,曾經滿含熱淚寫出的字會蒼白,會讓我臉紅到絕望,我就想找個地縫鉆進去,所有的地面那么硬那么虛假的繁華著,容不下我。窘迫和窒息不是別人強加于我的,而是我自己在這個花紅柳綠的季節看到自己的衰微。

這一路走來,我把很多都丟失了。原本以為可以執著一生的“信守”中途走了,原本以為可以一起在中途停留一起說話的人,再也不走了。原本以為可以等到一些一起走路的人,一起東張西望看看花開花落的人,往東走了,往西去了。每個人都忙著在生命旅途中自言自語著。每個人都等待著別人伸手示愛和溫暖,可是,眼對眼的注視中,伸到半道的手總是那么冰冷不安。牽手,碰觸,顯的那么勉強窘迫。

在這些寂靜的夜晚,伊斯坦布爾,這座城市的記憶,在我面前溫柔鋪展開來,那么憂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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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異鄉人: 再說三毛

今天,無意間看到以前寫的“三毛的枕頭”,我發現自己不厚道,有點刻薄。

其實,是故意的吧?故意逞強。

當時一邊寫,一邊鈍鈍地痛。這種疼痛感陪伴了我整個青春期,后來逐漸麻木,再到后來,連承認自己是她的“粉絲”都有點不好意思。

但記憶在那里,不會隨著時光消失。我年輕時沒粉過誰,只粉過三毛,從十四歲,從看到她的第一本書——《哭泣的駱駝》起,到現在,我四十出頭了,仍然記得第一次看她的書,血脈僨張的感覺。

隨后,我把她的書,從書店里一本一本淘回來:《鬧學記》、《撒哈拉沙漠的故事》、《稻草人手記》、《傾城》、《雨季不再來》……一九九一年,三毛走了,湖南文藝出版社推出她全套的書,淡綠色的封面,她長發披肩、巧笑嫣然。那時我在長沙讀書,沒事在袁家嶺書店閑逛,猛然看到這一架書,想著這個世上,再沒這個人,流了一臉的淚。

畢竟年少輕狂,悲傷有一陣沒一陣。和要好的同學躺在樹蔭下談未來,陽光清淺,在兩人身上留下斑駁光點。我叫她“赫思嘉”,因為她長得媚,兩只眼睛會說話;她叫我“三毛”,嘻嘻哈哈打鬧的時候,變成“小三毛——”,是“三毛流浪記”里的那個了。 畢業時,我把書籍行李打包托運回去,然后去找工作。等人回到家,才發現三年積下的書,包括湖南文藝出版社出版的那套,連帶我三年的日記,都被母親當廢品處理掉了,體諒母親生活不易,不敢發脾氣,心卻一陣陣疼,暗自疼。

大概喜歡某一個人,日子一長久,眉眼神情都有點像她 。和朋友燈下聊天,聊著聊著,她突然一句:你怎么長得這么像三毛?三毛不漂亮,她這么說,不是表揚,但我聽了還是滿心歡喜。初次談戀愛,我沒點城府,忍不住要把自己所有的“好”拿出來擺弄,當然也少不了三毛。對方一手撫我長發,一句淡淡的“你真像她”,讓我如墜云端,神魂顛倒。

三毛橫亙了我整個青春的閱讀史,她所有的故事里,都有一個“我”,單純的我,復雜的我,熱烈的我,溫柔的我。她的“私生活加私寫作”的寫作姿態,讓我腦殘、善感、多情:日常的一點點變化,于我都是不小的驚動,而她筆下的異域風情,讓小城鎮長大、閉塞的我得以窺見,另一種生活的可能和實現。 我被迷得七葷八素,整天想著做遠方的異鄉人,“異鄉人”?還有什么比這更迷人的稱呼嗎?

但“現實”這兩個字,我一直沒辦法離開,他成了我同枕共眠的伴侶,有時相處挺愉快,感覺到溫暖和愛意,有時卻無端冒出一股無名火,變得疏離陌生,直想離他而去,但就算是在最親密的時候,我也明白,我們無法融為一體。在現實面前,我還有一個完全與他無關的,只屬于自己的世界。這個世界,就像母親秘密塞給我的嫁妝,藏在柜子里,上了鎖,沒人的時候才會打開看上一眼,這末路的財富,在退無可退之時,才敢拿出來一用,卻永遠無法拿出來接濟別人。

生活馴服了我,我漸漸明白,文字不過是一種形式或介質,它要去的,始終是——遠方。三毛在引領讀者去遠方的路程里,貴在親切,她讓我們迎面遇見自己,一個面目更年輕,內心更狂野的自己——而后來,三毛愈行愈遠,在她后來的眼界里,什么都沒有了,除去日月星辰,宇宙自然,白茫茫一片大地真干凈——這又是后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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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八卦一下: 王蒙再婚了

“王蒙再婚了。”

——我相信,這幾個字即使放大一百倍,也引不起路人甲和路人乙的興趣,更別說上頭條。所以,我在這里八卦一下,應該會得到上帝的原諒。

王蒙是當代文界少有的“通人”。(語出賈平凹,賈評價王蒙是“貫通人”)這樣的評價,以我的閱讀經驗,僅有兩次,還有一次是林語堂評論孔子。林說:孔子是個通人,隨口應對,都是道理。拿我們老百姓的說法,所謂“通人”,就是活成了“人精”,左右逢源,上下喜歡。

我不能免俗,我也喜歡王蒙。首先是在熒幕前喜歡他的《青春萬歲》,然后一發不可收拾。那首著名的“所有的日子,所有的日子都來吧。”至今還能背出一兩句。而至今,三十年過去,我的案頭還是少不了他的書:一本《王蒙八十自述》。

翻開這本書,才得知“通人”王蒙遭遇到了新愛情,再婚了 。我一時有點發懵:這從書本而不是報紙得到的消息,算不算得上是新聞,或者嚴重點,“緋聞”?

“現在一條緋聞比一篇正經作品影響大。面向歷史發什么深邃思考,領導不愉快,群眾也不買帳,兩面不討好,我們這些老家伙沒必要惹這個不愉快。”——這段話語出張賢亮,王蒙的多年好友,當年以《男人的一半是女人》占據話語權。如果記憶沒出錯的話,這位老先生,前些年也折騰出的一條“緋聞”,卻一點也“不愉快”。

張賢亮曾對王蒙的不沾緋聞憤憤不平:一個作家,怎么可以沒有緋聞!呵呵,這點”憤憤不平“多么叫人開心啊。你看,到底有一位活成”人精“的人物是相信愛情的,這活成“人精”的人物描寫愛情是那么干凈。他流放到新疆,眼里仍然可以盛進快樂:買西瓜的快樂、房東老太太們斗嘴的快樂、品嘗手抓飯的快樂。雖是一些平實的快樂,總強過張賢亮對山村風流寡婦的“意淫”。真好,讓政治折騰去吧,讓生活呆在原處,沒有一點變樣,也沒有一絲扭曲。

歷經劫難歸來的作家,仍然眉眼清亮,落筆干凈,這得感謝作家的妻子,一個叫崔瑞芳的女人。

崔瑞芳是王蒙的初戀。一見鐘情,與子偕老,伉儷六十年,她陪他政界起伏,不離不棄。王蒙說自己的妻子“可與俄羅斯十二月黨人的妻子相提并論”。張賢亮的憤憤不平中亦有一句:最好的女人被他娶到了,你有什么辦法?

2012年3月23日,崔瑞芳去世。葬禮上,老作家老淚縱橫,失聲痛哭,大吼:瑞芳!卻也承認:“我完全沒可能獨自活下去。”

于是,經友人的介紹,他與一名“美麗秀雅”的女士“一見鐘情,一見如故“,迅速再婚。

有人會覺齒冷吧?覺得這男人的愛情真正涼薄。當年蘇東坡盛年之際死了情同意合的妻子,至少也等上了三年。呵呵,我倒覺得王蒙不愧是一“通人”。他說了大老實話:“我只會,我也必須愛一個女人,守著一個女人,永遠通連著一個這樣的人。” 你不能說,讓人家守著一盞孤燈,陪著貓呀狗呀打發日子就是對愛的堅貞。

你也不得不承認,這個八旬老人,真活出了人的熱勁兒來了。看著他那張衰老但仍“無可救藥地樂觀主義“的臉龐,你不由發自內心地想喊出一句:生活萬歲,青春萬歲,愛情萬歲!

王蒙沒上頭條,媒體做什么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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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愛瑪: 如果能自我解嘲

今天在飯桌上,當著大伙的面,孩子打了個噴嚏,也許是覺察到一份狼狽,他呵呵笑著對我說:“媽媽,你看,我打噴嚏都那么有造型。”

小小年紀,已經學會自我解嘲,真是了不起的進步。

昨天,我用了一個晚上的時間,看了一部電影:《包法利夫人》。

稍微對法國文學有點了解的人,應該說對包法利夫人——這個福樓拜筆下的悲劇性的人物不會陌生。

重溫這部熟悉的作品,我有了與往年不一樣的感受。

尤其是當孩子自我解嘲的時候,我情不自禁地想:如果包法利夫人,也就是愛瑪,能意識到自我解嘲是多么難得的智慧,也許她的命運會有較大的改觀。

故事的開始, 愛瑪純潔的像一朵百合花,長長的夏日,坐在窗前,守著屋前的樹蔭可以繡一整天的花,長長的眼睫毛鎮日低垂——這貌似賢淑的女子你此時不能說她真的不賢淑。

做醫生的丈夫,老實本分,有著不好不壞的醫術,一份還算體面的工作。小鎮的日子,安適 、平庸、無所事事,有足夠的時間讓他在花園的陽光下、客廳的壁爐前、書房柔和的陰影里昏昏欲睡,他想象不出還有其他的更好的生活方式,也從不費心去想。

這兩人的生活,雖然談不上樂趣,安穩至少會有的 ——但愛瑪,端坐在窗前,睫毛低垂,潔白似玉的臉頰上,有一道深深的睫毛投下的陰影。

這個女子,并不像丈夫一樣安分。

興許是看了一些書,有了點領悟,這點領悟遠不夠讓她像喬治·桑那樣做個獨立女性,卻足夠讓她憧憬一份更有生氣,更有激情的生活。她試圖讓丈夫理解她這份需求,并且作出種種努力,希望在兩人之間架起一道堅固的溝通之橋——但在丈夫眼里,這簡直是多余的,甚至是有些可笑的舉動。

這樣一樁庸俗但具普遍意義的婚姻,如果缺少一份慧黠,不善自我解嘲、自我調侃,悲劇幾乎是不可避免。

故事的結尾,愛瑪果真死了,服砒霜死了,這個曾經潔白如花的女子,臨死時也像花—— 黑色的罌粟花,一個可以預料的收梢。

可憐的女人,犯了致命的錯誤,卻至死也沒明白。

我有點無聊,嘗試給愛瑪的性格里注入一點別的東西。比如不那么感性,那么丈夫大聲喝湯的聲音應該稱得上悅耳動聽;比如多點強悍,那么,當丈夫呆滯著一雙魚眼,木頭一樣在眼前杵著時,大可粗聲吆喝著他到花園里去鋤草;又比如懂點幽默,當丈夫守著爐火、守著自己打了一晚的盹,卻一句屁也不放的時候,應該慶幸,他是守著自家的爐火守著自己而不是別人……

當然,如果愛瑪能夠有良好的教育背景、職業和收入,有自己的房子,有現行的、因感情不和諧而可以離婚的法律,有選擇再婚或者單身的自由……那么,以上這些話統統可以稱得上是廢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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