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這篇文章,是想看看自己的邏輯,是屬于大眾的呢?奇葩的呢?新潮的呢?還是脫節的呢?
關于朋友:從小到大,自幼兒園開始二十幾年的求學生涯,再加上這幾年的工作經歷,來來往往的朋友們不可謂不多,不過能沉淀下來的沒幾個,即使是這幾個,也是各忙各的,難得聯系。各自安好,互相掛念,我認為這就是一種醇厚的感情,雖不親不疏,不遠不近,卻任時光荏苒,歷久彌新。拉幫結伙吃飯唱K、互相八卦的生活已逐漸遠去,更多的是學會了獨處,學會了思考,慢慢形成了我的邏輯體系。也有人說朋友就該對酒當歌、策馬奔騰、共享人世繁華啊,我覺得這也對,有福同享、有難同當,江湖道義啊。大部分時候我一個人待著,不過但凡我的朋友有需要我幫忙的并且我幫得上的,我一定盡力,而繁華,我也需要,不過擇之。
關于工作:陳楚生有首歌里有這么句歌詞:“當火車開入這座陌生的城市,那是從來就沒有見過的霓虹”。我從一個小地方跑到上海這座大都市上學、工作,經歷得也不算少了,曾經的懵懂無知青澀逐漸褪去,在一步步不知方向卻依然前進中,認知也逐漸被拓寬延展。對我來說,工作除了掙錢養活自己外,它還最好跟個人興趣結合。這時候又該有人跳出來說了,把興趣當工作,興趣也終究不再會有樂趣。然而,我的邏輯體系是這樣認為的,如果上下班只是為了刷兩遍門卡、工作搗搗糨糊、月底了領領工資,那么在職場上的個人價值就無法體現,而興趣,比如我愛說愛展示,就該讓自己的工作與這些興趣點匹配起來。工作與事業的區別在于,工作做好了做出興趣做出價值了,也就離事業不遠了。
關于愛情:《西游記》唐僧師徒行至女兒國時,有一首插曲《女兒情》表達了女兒國的女王對唐僧的愛慕之情:“說什么王權富貴,怕什么戒律清規,只愿天長地久與我意中人兒緊相隨。”這是一種對愛的大膽、熱烈及期待。又有一種愛情,是金岳霖對林徽因的愛,林徽因、梁思成家中常有聚會,而金岳霖常是座上嘉賓,甚至梁、林吵架,有時還會找金勸說。有次,金岳霖在北京飯店請了一次客,朋友們到了他才宣布:“今天是林徽因的生日。”金岳霖愛了林徽因一輩子,終生未娶,愛之理智之持久,也是令人欽佩。對我來說,世上的愛有很多種,而我想盜用徐志摩的名言:“我將于茫茫人海中訪我唯一靈魂之伴侶,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如果那個人是對的人,戀愛也可婚姻也可,如果那個人不是對的人,則不可戀愛也不可婚姻。
任性地寫了這么些文字,純粹是自己的邏輯體系中的產物,不知道寫出來被接納的程度是多少,又會被如何評價呢,還有有那么點想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