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剛到辦公室,同事問我借手機卡的頂針,我遞給她后,她看了看說:“你這是放在哪里的呀?還存著這個?!?br>
我看過去,她說的是買新機時附帶的存頂針的小硬卡片,我說:“在錢包里放著呢,這樣卡著不是好放嘛。”
她又說:“看你這么細心照顧小孩肯定也挺好吧,還說自己不喜歡小孩子。”我心想,我照顧小孩子是挺細心,但是坦白講,我不喜歡大部分的小孩子。
不知道有多少人不喜歡小孩子,作為一個顏控,我喜歡漂亮的小孩子,而且我一直認為說,小孩最惹人喜歡的年齡是2-5歲。
兩歲以內的小孩語言和行為能力還不夠,帶著他們玩,累遠遠大于樂趣,而五歲以上的小孩子則開始慢慢步入討嫌的年紀。2-5歲的小孩則不一樣了,他們簡直就是生活里的萬花筒,總是會出其不意地說出讓你啞然失笑的話,或者提出讓你不知如何作答的問題。而這些話還往往能讓你記很久,讓你情不自禁反復拿出來和別人分享。這個年齡層的小孩子,我是非常喜歡的,不管美丑,我稱他們為“寶藏小孩”。
但即便是寶藏小孩也不是全天候招人喜歡的,大部分時候他們就像是披著天使外衣的小惡魔,榨取著你的精力。但是奇怪的他們絕對有能力用幾句童言童語或者稚氣的動作做填補,讓你又精力旺盛起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