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鼓浪嶼旅行本是件開心事,可是沒想到這次出行竟成了心頭的痛!剛買的蘋果6S慘遭毒手:
4月4日中午12:00從黃厝公交站叫了輛滴滴去廈門北,準備從廈門乘坐高鐵返回深圳。前半部分很順利,與司機羅師傅取得聯系后上車,在車上一覺醒來12:47抵達廈門北站。
拿好禮品行李下車后立即準備打開APP查看這個訂單的狀態,卻發現新買的蘋果6S手機不在包里了!馬上意識到落在車上了第一時間飛奔追司機的車,無奈腿速抵不過車速,根本是追不到。
同行的朋友就用她的手機開始撥打我遺落的手機,于是問題就開始展開:
12:49我們撥了第一個電話(距離12:47下車時刻僅相隔2分鐘):電話通了,沒人接
12:52撥了第2個電話:這時已經是提示“來電提醒功能”(說明電話已經被關機)。
剛開始追車的時候由于車速很快,我并沒有看到它的行車路線,遂回來找停車場車輛記錄:諷刺的是我在停車場找信息的那么久時間里都沒有打進去滴滴客服的電話,忙線與請等待的提示音一直輪番播報!
也不記得打了多少通,最后終于有一通接了,然而客服卻拒絕提供任何信息,說是要保護司機的隱私!
司機的姓名?“抱歉沒辦法提供!”
司機的電話?“抱歉沒辦法提供!”
車輛的車牌號?“抱歉沒辦法提供!”!!(我X)
放棄掙扎!我馬上報警,警察問了我的地址讓我等待。在等待警察的這段時間里我一直打滴滴的電話,好不容易打通了終于問出了司機的姓名和電話,司機羅陳林13760199619,車牌號依然拒絕提供!(反復確認得到的信息,可惜司機電話一直打不通)
家是回不去了,退了高鐵票后我上了警車,派出所里查到司機羅陳林是非廈門常駐人口,電話號碼也非實名登記。警察叔叔用公安局的電話致電滴滴公司希望取得準確的司機信息,可滴滴依然以保護司機信息為由拒絕提供!并稱如需查詢,需要廈門警方聯系北京警方,由北京警方出具調查函才可以把信息給我們!可是在一輛沒有監控的車上我怎么證明手機在我身上,又落在了車上!簡直是為難我!
辦案民警無奈地向我說明這類無監控無證據的情況只能算作遺失處理,無法立案,并建議我繼續撥打滴滴客服熱線投訴維權!此時此刻距離事件發生已經過去超過三小時,在這片陌生土地,我只感受到寒意—這不是叫天天不應,叫滴滴不靈!!
經過再一次艱苦的無限撥打又聯系上滴滴客服,客服告訴我司機說沒有看到手機(意料之中),并且已經接過好幾單了(意思是可能其他乘客拿走了)。我問是否可以提供司機的電話給我,客服讓我等待,最終終于把電話號碼給我原來是18760199619(后來在和司機通話中才知道這個號碼是客服經過司機同意才給我的,且之前與客服多次確認的137開頭號碼原來一開始就是報錯的,火大)。
打通司機的電話后,意料之中的說沒有看到。大家應該知道:我下車才2分鐘就已經立馬聯系,5分鐘后開始關機。
司機說我們剛下車五分鐘后他就接到了個黑單送一對夫妻去機場,并且不是滴滴下的單所以沒有對方的聯系電話!
我問是否看見那對夫妻有異常,他說他只是司機開車的,不會看后面乘客的情況。
我請求他如果發現還給我并且我會給他酬謝,他都只說沒看見!
好一個沒看見,一切都那么巧合,一個私家車五分鐘里就能接到黑單(車外沒有任何標示的情況下你會知道他的車是黑車嗎?),并且是從廈門北去機場的!這時我告訴司機我已經報警了,在警局,請他提供車牌號,司機配合地給我了。
警察查到車輛閩F R7921的登記信息:羅鎮財(滴滴告知我司機的姓名是“羅成林”,這是否意味著司機使用了假身份證混過了滴滴審核?)。車輛是龍門車輛,而車主本人也并非廈門常住人口。
此時滴滴終于主動來電:相關司機說沒有看到您的手機,說很抱歉(你是復讀機嗎,需要你反復告訴我這個事么),希望我生活愉快(此刻我愉快不起來),然后還沒等我回應什么對方就掛了電話。
敢問號稱讓出行更美好的滴滴公司幾個問題
1.在我最需要幫助且最可能找回手機的前30分鐘,第一客服電話非常難打!第二客服拒絕配合提供任何司機相關信息!第三提供的司機信息是不正確的!
2.在這種情況發生后,貴司的第一反竟是為司機辯護!并質疑我的手機可能不是丟失在車上!(請問你先了解過情況了嗎?在沒了解清楚情況前怎可首先判斷是我的問題?!)
3.我能理解出于對司機保護不對我提供司機信息,那么警察要求的你們也可以拒絕提供?
4.司機信息完全對不上!!請問貴司的審核機制和監管機制是如何進行的??
5.事后僅憑司機一句沒找到便不了了之,這就是所謂的“讓出行更美好”?
作為行業佼佼者,滴滴就是這樣對待忠實用戶的(本人個人及就職的公司分別為滴滴用戶及滴滴企業用戶),簡直心寒!今日起我卸載滴滴!拒絕滴滴!手機已經不見這件事已經很心塞,本不想再提,但還是告訴給所有人聽,給大家提個醒:今天我只是丟失一部手機,你滴滴可以如此對我,我認栽!也許明天別人丟的是幾十萬現金,滴滴依然可以如此對待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