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
1、太宗曰:“高麗數侵新羅,朕遣使諭,不奉詔,將討之,如何?”
靖曰:“探知蓋蘇文自恃知兵,謂中國無能討,故違命。臣請師三萬擒之。”
太宗曰:“兵少地遙,何術臨之?”
靖曰:“臣以正兵。”
太宗曰:“平突厥時用正兵,今言正兵,何也?”
靖曰:“諸葛亮七擒孟獲,無他道,正兵而已矣。”
太宗曰:“晉馬隆討涼州,亦是依八陣圖,作偏箱車。地廣,則用鹿角車營;路狹,則木屋施于車上,且戰且前。信乎,正兵古人所重也!”
靖曰:“臣討突厥,西行數千里。若非正兵,安能致遠?偏箱、鹿角,兵之大要:一則治力,一則前拒,一則束部伍,三者迭相為用。斯馬隆所得古法深也!”
2、太宗曰:“朕破宋老生,初交鋒,義師少卻。朕親以鐵騎,自南原馳下,橫突之,老生兵斷后,大潰,遂擒之。此正兵乎,奇兵乎?”
靖曰:“陛下天縱圣武,非學而能。臣按兵法,自黃帝以來,先正而后奇,先仁義而后權譎。且霍邑之戰,師以義舉者,正也建成墜馬,右軍少卻者,奇也。”
太宗曰:“彼時少卻,幾敗大事,曷謂奇邪?”
靖曰:“凡兵以向前為正,后卻為奇。且右軍不卻,則老生安致之來哉?《法》曰:‘利而誘之,亂而取之’老生不知兵,恃勇急進,不意斷后,見擒于陛下,此所謂以奇為正也。” 太宗曰:“霍去病暗與孫、吳合,誠有是夫?當右軍之卻也,高祖失色,及朕奮擊,反為我利。孫、吳暗合,卿實知言。”
太宗曰:“凡兵卻,皆謂之奇乎?”
靖曰:“不然。夫兵卻,旗參差而不齊,鼓大小而不應,令喧囂而不一,此真敗也,非奇也;若旗齊鼓應,號如一,紛紛紜紜,雖退走,非敗也,必有奇也。《法》曰‘徉北勿追’,又曰‘能而示之不能’,皆奇之謂也。”
太宗曰:“霍邑之戰,右軍少卻,其天乎?老生被擒,其人乎?”
靖曰:“若非正兵變為奇,奇兵變為正,則安能勝哉?故善用兵者,奇正,人而已。變而神之,所以推乎天也。”太宗俛首。 3、太宗曰:“奇正素分之歟,臨時制之歟?”
靖曰:“按曹公《新書》曰:‘己二而敵一,則一術為正,一術為奇;己五而敵一。則三術為正,二術為奇。’此言大略耳。唯孫武云:‘戰勢不過奇正,奇正之變,不可勝窮。奇正相生,如循還之無端,孰能窮之?’斯得之矣,安有素分之邪?若士卒未習吾法,偏裨未熟吾令,則必為之二術。教戰時,各認旗鼓,迭相分合,故曰分合之變,此教戰之術耳。教閱既成,眾知吾法,然后如驅群羊,由將所指,孰分奇正之別哉?孫武所謂‘形人而我無形’。此乃奇正之極致。是以素分者教閱也,臨時制變者不可勝窮也。” 太宗曰:“深乎,深乎!曹公必知之矣。但《新書》所以授諸將而已,非奇正本法。”
太宗曰:“曹公云‘奇兵旁擊’,卿謂若何?”
靖曰:“臣按曹公注《孫子》曰:‘先出合戰為正,后出為奇。’此說與旁擊之說異也。臣愚謂大眾所合為正,將所自出為奇,烏有先后、旁擊之拘哉?”
太宗曰:“吾之正,使敵視以為奇;吾之奇,使敵視以為正;斯所謂‘形人者’歟?以奇為正,以正為奇,變化莫測,斯所謂‘無形者’歟?”
靖再拜曰:“陛下神圣,迥出古人,非臣所及。”
4、太宗曰:“分合為變者,奇正安在?”
靖曰:“善用兵者,無不正,無不奇,使敵莫測,故正亦勝,奇亦勝,三軍之士止知其勝,莫知其所以勝,非變而通,安能至是哉!分合所出,唯孫武能之。吳起而下,莫可及焉。”
太宗曰:“吳術若何?” 靖曰:“臣請略言之。魏武侯問吳起兩軍相向,起曰:‘使賤而勇者前擊,鋒始交而北,北而勿罰,觀敵進取。一坐一起,奔北不追,則敵有謀矣。若悉眾追北,行止縱橫,此敵人不才,擊之勿疑。’臣謂吳術大率類此,非孫武所謂以正合也。”
太宗曰:“卿舅韓擒武嘗言,卿可與論孫、吳,亦奇正之謂乎?” 靖曰:“擒武安知奇正之極,但以奇為奇,以正為正耳!曾未知奇正相變,循環無窮者也。” 5、太宗曰:“古人臨陣出奇,攻人不意,斯亦相變之法乎?” 靖曰:“前代戰斗,多是以小術而勝無術,以片善而勝無善,斯安足以論兵法也?若謝玄之破堅,非謝玄之善也,蓋堅之不善也。”
太宗顧侍臣檢《謝玄傳》閱之,曰:“堅甚處是不善?”
靖曰:“臣觀《堅載記》曰秦諸軍皆潰散,唯慕容垂一軍獨全。堅以千馀騎赴之,垂子寶勸垂殺堅,不果。此有以見秦軍之亂,慕容垂獨全,蓋堅為垂所陷明矣。夫為人所陷而欲勝敵,不亦難乎?臣故曰無術焉,堅之類是也。”
太宗曰:“《孫子》謂多算勝少算,有以知少算勝無算。凡事皆然。” 6、太宗曰:“黃帝兵法,世傳《握奇文》,或謂為《握機文》,何謂也?” 靖曰:“奇音機,故或傳為機,其義則一。考其辭云:‘四為正,四為奇,馀奇為握機。’奇,馀零也。因此音機。臣愚謂兵無不是機,安在乎握而言也?當為馀奇則是。夫正兵受之于君,奇兵將所自出。《法》曰:‘令素行以教其民者,則民服。’此受之于君者也。又曰:‘兵不豫言,君命有所不受。’此將所自出者也。凡將正而無奇,則守將也;奇而無正,則斗將也;奇正皆得,國之輔也。是故握機、握奇本無二法。在學者兼通而已。”
7、太宗曰:“陳數有九,中心零者,大將握之,四面八向,皆取準焉。陳間容陳,隊間容隊。以前為后,以后為前。進無速奔,退無遽走。四頭八尾,觸處為首。敵沖其中,兩頭皆救。數起于五,而終于八。此何謂也?”
靖曰:“諸葛亮以石縱橫布為八行,方陳之法即此圖也。臣嘗教閱,必先此陳。世所傳《握機文》,蓋得其粗也。”
8、太宗曰:“天、地、風、云、龍、虎、鳥、蛇,斯八陣,何義也?”
靖曰:“傳之者,誤也。古人秘藏此法,古詭設八名耳。八陣,本一也,分為八焉。若天、地者,本乎旗號;風、云者,本乎旛名;龍、虎、鳥、蛇,本乎隊伍之別。后世誤傳,詭設物象,何止八而已乎?” 9、太宗曰:“數起于五,而終于八,則非設象,實古陣也。卿試陳之。”
靖曰:“臣按黃帝始立丘井之法,因以制兵,故井分四道,八家處之,其形井字,開方九焉。五為陳法,四為閑地;此所謂數起于五也。虛其中,大將居之環其四面,諸部連繞;此所謂終于八也。及乎變化制敵,則紛紛紜紜,斗亂而法不亂;混混沌沌,形圓而勢不散。此所謂散而成八,復而為一者也。”
太宗曰:“深乎,黃帝之制兵也!后世雖有天智神略,莫能出其閫閾。降此孰有繼之者乎?”
靖曰:“周之始興,則太公實繕其法:始于岐都,以建井畝;戎車三百輛,虎賁三百人,以立軍制;六步七步,六伐七伐,以教戰法。陳師牧野,太公以百夫制師,以成武功,以四萬五千人勝紂七十萬眾。周《司馬法》,本太公者也。太公既沒,齊人得其遺法。至桓公霸天下,任管仲,復修太公法,謂之節制之師。諸侯畢服。”
太宗曰:“儒者多言管仲霸臣而已,殊不知兵法乃本于王制也。諸葛亮王佐之才,自比管、樂,以此知管仲亦王佐也。但周衰時,王不能用,故假齊興師爾。”
靖再拜曰:“陛下神圣,知人如此,老臣雖死,無愧昔賢也。臣請言管仲制齊之法:三分齊國,以為三軍;五家為軌,故五人為伍;十軌為里,故五十人為小戎;四里為連,故二百人為卒;十連為鄉,故二千人為旅五鄉一師,故萬人為軍。亦由《司馬法》一師五旅、一旅五卒之義焉。其實皆得太公之遺法。”
10、太宗曰:“《司馬法》,人皆言穰苴所述,是歟,否也?”
靖曰:“按《史記.穰苴傳》,齊景公時,穰苴善用兵,敗燕、晉之師,景公尊為司馬之官,由是稱司馬穰苴,子孫號司馬氏。至齊威王,追論古司馬法,又述穰苴所學,遂有《司馬穰苴書》數十篇,今世所傳兵家者流,又分權謀、形勢、陰陽、技巧四種,皆出《司馬法》也。”
太宗曰:“‘漢張良、韓信序次兵法,凡百八十二家,刪取要用,定著三十五家。’今失其傳,何也?”
靖曰:“張良所學,太公《六韜》、《三略》是也。韓信所學,穰苴、孫武是也。然大體不出‘三門’‘四種’而已。”
太宗曰:“何謂‘三門’?”
靖曰:“臣按《太公謀》八十一篇,所謂陰謀。不可以言窮;《太公言》七十一篇,不可以兵窮;《太公兵》八十五篇,不可以財窮。此‘三門’也。”
太宗曰:“何謂‘四種’?”
靖曰:“漢任宏所論是也。凡兵家流,權謀為一種,形勢為一種,及陰陽、技巧二種,此‘四種’也。” 11、太宗曰:“《司馬法》首序蒐狩,何也?”
靖曰:“順其時而要之以神,重其事也。周禮最為大政:成有歧陽之蒐,康有酆宮之朝,穆有涂山之會,此天子之事也。及周衰,齊桓有召陵之師,晉文有踐土之盟,此諸侯奉行天子之事也。其實用九伐之法以威不恪。假之以朝會,因之以巡游,訓之以甲兵,言無事兵不妄舉,必于農隙,不忘武備也。故首序蒐狩,不其深乎?”
12、太宗曰:“春秋楚子二廣之法云:‘百官象物而動,軍政不戒而備。’此亦得周制歟?”
靖曰:“按左氏說,楚子乘廣三十乘,廣有一卒,卒偏之兩。軍行右轅,以轅為法,故挾轅而戰,皆周制也。臣謂百人曰卒,五十人曰兩,此是每車一乘,用士百五十人,比周制差多耳。周一乘步卒七十二人,甲士三人。以二十五人為一甲,凡三甲,共七十五人。楚,山澤之國,車少而人多。分為三隊,則與周制同矣。”
13、太宗曰:“春秋荀吳伐狄,毀車為行,亦正兵歟,奇兵歟?”
靖曰:“荀吳用車法耳,雖舍車而法在其中焉。一為左角,一為右角,一為前拒,分為三隊,此一乘法也,千萬乘皆然。臣按曹公《新書》云:攻車七十五人,前拒一隊,左右角二隊,守車一隊,炊子十人,守裝五人,廄養五人,樵汲五人,共二十五人。攻守二乘,凡百人。興兵十萬,用車千乘,輕重二千,此大率荀吳之舊法也。又觀漢魏之間軍制:五車為隊,仆射一人;十車為師,率長一人;凡車千乘,將吏二人。多多仿此。臣以今法參用之:則跳蕩,騎兵也;戰鋒隊,步、騎相半也;駐隊,兼車乘而出也。臣西討突厥,越險數千里,此制未嘗敢易。蓋古法節制,信可重也。”
14、太宗幸靈州回,召靖賜坐,曰:“朕命道宗及阿史那杜爾等討薛延陀,而鐵勒諸部乞置漢官,朕皆從其請。延陀西走,恐為后患,故遣李勣討之。今北荒悉平,然諸部番漢雜處,以何道經久,使得兩全安之?” 靖曰:“陛下敕自突厥至回紇部落,犯置驛六十六處,以通斥候,斯已得策矣。然臣愚以謂,漢戍宜自為一法,番落宜自為一法,教習各異,勿使混同。或遇寇至,則密敕主講,臨時變號易服,出奇擊之。”
太宗曰:“何道也?”
靖曰:“此所謂‘多方以誤之’之術也。番而示之漢,漢而示之番,彼不知番漢之別,則莫能測我攻守之計矣。善用兵者,先為不測,則敵‘乖其所之’也。”
太宗曰:“正合朕意,卿可密教邊將。只以此番、漢,便見奇正之法矣。”
靖曰:“圣慮天縱,聞一知十,臣安能極其說哉!”
15、太宗曰:“諸葛亮言‘有制之兵,無能之將,不可敗也;無制之兵,有能之將,不可勝也。’朕疑此談非極致之論。” 靖曰:“武侯有所激云耳。臣按《孫子》有曰:‘教習不明,吏卒無常,陳兵縱橫,曰亂。’自古亂軍引勝,不可勝紀。夫教道不明者,言教閱無古法也;吏卒無常者,言將臣權任無久職也;亂軍引勝者,言己自潰敗,非敵勝之也。是以武侯言‘兵卒有制,雖庸將未敗若兵卒自亂,雖賢將危之。’又何疑焉?”
太宗曰:“教閱之法,信不可忽。”
靖曰:“教得其道,則士樂為用。教不得法,雖朝督暮責,無益于事矣!臣所以區區古制、皆纂以圖者,庶乎成有制之兵也。”
太宗曰:“卿為我擇古陳法,悉圖以上。” 16、太宗曰:“番兵唯勁馬奔沖,此奇兵歟?漢兵為弩、犄角,此正兵歟?”
靖曰:“按《孫子》云:‘善用兵者,求之以勢,不責于人,故能擇人而任勢。’夫所謂擇人者,各隨番漢所長而戰也。番長于馬,馬利乎速斗;漢長于弩,弩利乎緩戰。此自然各任其勢也,然非奇正所分。臣前曾述番漢必變號易服者,奇正相生之法也。馬亦有正,弩亦有奇,何常之有哉!”
太宗曰:“卿更細言其術”
靖曰:“先形之,使敵從之,是其術也。”
17、太宗曰:“近契丹、奚皆內屬,置松漠、饒樂二都督,統于安北都護。朕用薛萬徹,如何?”
靖曰:“萬徹不如阿史那社爾及執失思力、契必何力,此皆番臣之知兵者也。臣嘗與之言松漠、饒樂山川道路,番情逆順,遠至于西域部落十數種,歷歷可信。臣教之以陣法,無不點頭服義。望陛下任之勿疑,若萬徹,則勇而無謀,難以獨任。”
太宗曰:“番人皆為卿役使!古人云,‘以蠻夷攻蠻夷,中國之勢也。’卿得之矣。”
中
18、太宗曰:朕觀諸兵書無出孫武,孫武十三篇無出虛實。夫用兵,識虛實之勢,則無不勝焉。今諸將中,但能了背實出虛,及其臨敵則鮮識虛實者,蓋不能致人而反為敵所致故也。如何?卿悉為諸將言其要。
靖曰:先教之以奇正相變之術,然后語之以虛實之形可也。諸將多不知以奇為正、以正為奇,且安識虛是實、實是虛哉!
太宗曰:策之而知得失之計;作之而知動靜之理;形之而知死生之地;角之而知有余不足之處。此則奇正在我、虛實在敵歟?
靖日;奇正者,所以致敵之虛實也。敵實,則我必以正;敵虛,則我必為奇。茍將不知奇正,則雖知敵虛實,安能致之哉!臣奉詔,但教諸將以奇正,然后虛實自知焉。 太宗曰:以奇為正者,敵意其奇,則吾正擊之;以正為奇者,敵意其正,則吾奇擊之;使敵勢常虛,我勢常實。當以此法授諸將,使易曉爾。
靖曰:千章萬句,不出乎“致人而不致于人”而已。臣當以此教諸將。
19、太宗曰:朕置瑤池都督以隸安西都護,蕃漢之兵,如何處置?
靖曰:天之生人,本無蕃漢之別,然地遠荒漠。必以射獵為生,由此常習戰斗。若我恩信撫之,衣食周之,則皆漢人矣。陛下置此都護,臣請收漢卒,處之內地,減省糧饋,兵家所謂治力之法也。但擇漢吏有熟蕃情者,散守堡障,此足以經久。或遇有警,則漢卒出焉。 太宗曰:《孫子》所言治力如何?
靖曰:“以近待遠,以佚待勞,以飽待饑”,此略言其概爾。善用兵者,推此三義而有六焉:以誘待來,以靜待躁,以重待輕,以嚴待懈,以治待亂,以守待攻。反是則力有弗逮。非治力之術,安能臨戰哉!
太宗曰:今人習《孫子》者,但說空文,鮮克推廣其義。治力之法,宜遍告諸將。
20、太宗曰:舊將老卒,凋零殆盡,諸軍新置,不經陳敵今教以何道為要?
靖曰:臣嘗教士,分為三等。必先結伍法,伍法即成,授之軍校,此一等也。軍校之法,以一為十,以十為百,此一等也。授之裨將,裨將乃總諸校之隊聚為陳圖,此一等也。大將軍家此三等之教,于是大閱,稽查制度,分別奇正,誓眾行罰,陛下臨高觀之,無施不可。
21、太宗曰:伍法有數家,孰者為要?
靖曰:臣案《春秋左氏傳》云,先偏后伍;又《司馬法》曰;五人為伍;《尉繚子》有束伍令;漢制有尺籍伍符。后世符籍以紙為之,于是失其制矣。臣酌其法,自五人變為二十五人,自二十五人而變為七十五人,此則步卒七十二人、甲士三人之制也。舍車用騎,則二十五人當八馬,此則五兵五當之制也。是則諸家兵法,惟伍法為要。小列五人,大列二十五人,參列七十五人,又五參其數,得三百七十五人。三百人為正,六十人為奇;此則百五十人分二正,而三十人分二奇。蓋左右等也。穰苴所謂五人為伍,十伍為隊,至今因之,此其要也。
22、太宗曰:朕與李勣論兵,多同卿說,但勣不究出處爾。卿所制六花陳法。出何術乎?
靖曰:臣本諸葛亮八陳法也,大陳包小陳,大營包小營,隅落鉤連,曲折相對,古制如此。臣為圖因之,故外畫之方,內環之圓,是成六花,俗所號爾。
太宗曰:內圓外方,何謂也?
靖曰:方生于步,圓生于奇,方所以矩其步,圓所以綴其旋。是以步數定于地,行綴應乎天,步定綴齊,則變化不亂。八陣為六,武侯之舊法焉。
23、太宗曰:畫方以見步,點圓以見兵,步教足法,兵教手法,手足便利,思過半乎!
靖曰:吳起云:“絕而不離,卻而不散。”此步法也。教士就布綦于盤,若無畫路,綦安用之。孫武曰:“地生度,度生量,量生數,數生稱,稱生勝;勝兵若以鎰稱銖,敗兵若以銖稱鎰。”皆出于度量方國也。 太宗曰:深乎,孫子之言!不度地之遠近,形之廣狹,則何以制其節乎!
靖曰:庸將安能知其節者也。“善戰者,其勢險,其節短,勢如彍弩,節如發機。”臣修其術,幾立隊相去各十步,駐隊去前隊二十步,每隔一隊立一戰隊。前進以五十步為節。角一聲,諸隊皆散立,不過十步之內。至第四角聲,籠槍跪坐。于是鼓之,三呼三擊,三十步至五十步以制敵之變。馬軍從背出,亦五十步臨時節止。前正后奪,觀敵如何。再鼓之,則前奇后正,復邀敵來。伺隙搗虛。此六花大率皆然也。
24。太宗曰:《曹公新書》云:“作陳對敵,必先立表,引兵就表而陳。一部受敵,余部不進救者斬。”此何術乎?
靖曰:臨敵立表非也,此但教戰時法爾。古人善用兵者,教正不教奇,驅眾若驅羊群,與之進,與之退,不知所之也。曹公驕而好勝,當時諸將奉《新書》者,莫敢攻其短。且臨敵立表,無乃晚乎?臣竊觀陛下所制破陳樂舞,前出四表,后綴八幡,左右折旋,起步金鼓,各有其節,此即八陳圖四頭八尾之制也。人間但見樂舞之盛,豈有知軍容如斯焉!
太宗曰:昔漢高帝定天下,歌云“安得猛士兮守四方。”蓋兵法可以意授,不可以言傳。朕為破陳樂舞,唯卿已曉其表矣,后世其知我不茍作也。
25、太宗曰:方色五旗為正乎?旛麾折沖為奇乎?分合為變,其隊數曷為得宜?
靖曰:臣參用古法,凡三隊合,則旗相依而不交五隊合,則兩旗交;十隊合,則五旗交。吹角開五交之旗,則一復散為十;開二交之旗,則一復散為五;開相依不交之旗,則一復散為三。兵散則以合為奇,合則以散為奇、三令五申,三散三合,復歸于正,四頭八尾,乃可教焉。此隊法所宜也。
太宗稱善。
26、太宗曰:曹公有戰騎、蹈騎、游騎,今馬軍何等比乎?
靖曰:臣案《新書》云:戰騎居前,蹈騎居中,游騎居后。如此則是各立名號,分類三等爾。大抵騎兵八馬當車徒二十四人;二十四騎當車徒七十二人,此古制也。車徒常教以正,騎隊常教以奇。據曹公前后及中分為三復,不言兩廂,舉一端言也。后人不曉三復之義,則戰騎必前于蹈騎、游騎,如何使用?臣孰用此法;回軍轉陳,則游騎當前,戰騎當后,蹈騎臨變而分,皆曹公之術也。
太公曰:多少人為曹公所惑。
27、太宗曰:車、步、騎三者一法也,其用在人乎?
靖曰:臣案春秋魚麗陳,先偏后伍,此則車步無騎,謂之左右拒,言拒御而已,非取奇勝也。晉荀吳伐狄,舍車為行,此則騎多為便,唯務奇勝,非拒御而已。臣均其術,凡一馬當三人,車步稱之,混為一法,用之在人,敵安知吾車果何出,騎果何來,徒果何從哉?或潛九地,或動九天,其知如神,惟陛下有焉,臣何足以知之。
28、太宗曰:太公書云:“地方六百步,或六十步,表十二辰。”其術如何?
靖曰:畫地方一千二百步,開方之形也。每部占地二十步之外,橫以五步立一人,縱以四步立一人。凡二千五百人分五方。空地四處,所謂陳間容陳者也。武王伐紂,虎賁各掌三千人。每陳六千人,共三萬之眾,此太公畫地之法也。
太宗曰:卿六花陳畫地幾何?
靖曰:大閱地方千二百步者,其義六陳各占地四百步。分為東西兩廂,空地一千二百步為教戰之所。臣常教士三萬,每陳五千人,以其一為營法,五為方、圓、曲、直、銳之形,每陳正變,凡二十五變而止。
太宗曰:五行陳如何?
靖曰:本因五方色立此名。方、圓、曲、直、銳實因地形使然。凡軍不素習此五者,安可以臨敵乎?兵,詭道也。故強名五行焉。文之以術數相生相克之義。其實兵形象水,因地制流,此其旨也。 29、太宗曰;李勣言北牡,方圓、伏兵法,古有是否?
靖曰:北牡之法,出于俗傳,其實陰陽二義而已。臣案范蠡云;“后則用陰,先則用陽;盡敵陽節,盈吾陰節而奪之。”此兵家陰陽之妙也。范蠡又云:“設左為牝,益右為牡,早宴以順天道。”此則左右、早宴臨時不同,在乎奇正之變者也。左右者人之陰陽,早宴者天之陰陽,奇正者天人相變之陰陽,若執而不變,則陰陽俱廢,如何守牝牡之形而已。故形之者,以奇示敵,非吾正也;勝之者,以正擊之,非吾奇也,此謂奇正相變。兵伏者,不止山谷草木伏藏;所以為伏也,其正如山,其奇如雷,敵雖對面,莫測吾奇正所在。至此,夫何形之有焉。
30、太宗曰:四獸之陳,又以商、羽、徵、角、象之,何道也? 靖曰:詭道也。
太宗曰:可廢乎?
靖曰:存之所以能度之也,若廢而不用,詭愈甚矣。
太宗曰:何謂也?
靖曰:假之以四獸之陳,及天、地、風、云之號,又加商金、羽水、徵人、角木之配,此皆兵家自古詭道。存之,則余黨不復增矣;廢之,則使貪使愚之術從何而施哉。 太宗良久回:卿宜秘之,無泄于外。 31、太宗曰:嚴刑峻法使眾畏我而不畏敵,朕甚惑之。昔光武以孤軍當王莽百萬之眾,非有刑法臨之,此何由乎? 靖曰:兵家勝敗,情狀萬殊,不可以一事推也。如陳勝、吳廣敗秦師,豈勝、廣刑法能加于秦乎?光武之起,蓋順人心之怨莽也,況又王尋、王邑不曉兵法,徒誇兵眾,所以自此敗。臣案《孫子》曰:“卒未親附而罰之,則不服;已親附而罰不行,則不可用。”此言凡將先有愛結于士,然后可以嚴刑也;若愛未加而獨用峻法,鮮克濟焉。 太宗曰:《尚書》言。“威克厥愛,允濟;愛克厥威,允罔功。”何謂也?
靖曰:愛設于先,威設于后,不可反是也。若威加于先,愛教于后,無益于事矣。《尚書》所以慎戒其終,非所以作謀于始也。故孫子之法萬代不刊。
32、太宗曰:卿平蕭銑,諸將皆欲藉偽臣家以賞士卒,獨卿不從,以謂蒯通不戮于漢,既而江漢歸順。朕由是思古人有言曰:“文能附眾,武能威敵。其卿之謂乎?
靖曰:漢光武平赤眉,入賊營中案行,賊曰:蕭王推赤心于人腹中。此蓋先料人情必非為惡,豈不豫慮哉!臣頃討突厥,總蕃漢之眾,出塞千里,未嘗戮一揚千,斬一莊賈,亦推赤誠存至公而已矣。陛下過時聽,擢臣以不次之位,若于文武則何敢當。
33、太宗曰:昔唐儉使突厥,卿因擊而敗之。人言卿以儉的死間,朕至今疑焉,如何?
靖再拜曰:臣與儉比肩事主,料儉說必不能柔服,故臣因縱兵以擊之,所以去大惡不顧小義也。人謂以儉為死間,非臣之心。案《孫子》用間最為下策,臣嘗著論其末云:“水能載舟亦能覆舟。或用間以成功,或憑間以傾敗。若束發事君,當朝正色,忠以盡節,信以竭誠,雖有善間,安可用乎?”唐儉小義,陛下何疑。
太宗曰:誠哉,非仁義不能使間,此豈纖人所為乎。周公大義滅親,況一使人乎。灼無疑矣。
34、太宗曰:兵貴為主,不貴為客;貴速,不貴久,何也? 靖曰:兵不得已而用之,安在為客且久哉。《孫子》曰:“遠輸則百姓貧”為此為客之弊也。又曰:“役不再籍,糧不三載。此不可久之驗也。臣較量主客之勢,則有變客為主,變主為客之術。 太宗曰:何謂也?
靖曰:“因糧于敵”,是變客為主也;“飽能饑之,佚能勞之”,是變主為客也。故兵不拘主客遲速,惟發必中節,所以為宜。
太宗曰:古人有諸?
靖曰:昔越伐吳,以左右兩軍鳴鼓而進,吳分兵御之;越以中軍潛涉不鼓,襲取吳師。此變客為主之驗也。石勒與姬澹戰,澹兵遠來,勒遣孔萇為前鋒逆擊澹軍,孔萇退而澹來追,勒以伏兵夾擊之,澹軍大敗。此變勞為佚之驗也。古人如此者多。
35、太宗曰:鐵蒺藜、行馬,太公所制,是乎?
靖曰:有之,然拒敵而已。兵貴致人,非欲拒之也”。大公《六韜》言守御之具爾,非政戰所施也。
下
36、太宗曰:太公云:“以步兵與車騎戰者,必依丘墓險阻。”又孫子云:“天隙之地,丘墓故城,兵不可處。”如何?
靖曰:用眾在乎心一,心一在乎禁祥去疑。倘主將有所疑忌,則群情搖。群情搖,則敵乘釁而至矣。安營據地,便乎人事而已。若澗、井、、隙之地,及如牢如羅之處,人事不便者也,故兵家引而避之,防敵乘我。丘墓故城非絕險處,我得之為利,豈宜反去之乎。太公所說兵之至要也。
37、太宗曰:朕思兇器無甚于兵者,行兵茍便于人事,豈以避忌為疑。今后請將有以陰陽拘忌于事宜者,卿當丁寧誡之。
靖再拜謝曰:臣案《尉繚子》曰:“黃帝以德守之,以刑伐之。”是謂刑德,非天官時日之謂也。然詭道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后世庸將泥于術數,是以多敗,不可不誡也。陛下圣訓,臣即宣告諸將。 38太宗曰:兵有分有聚,各貴適宜,前代事跡,孰為善此者?
靖曰:苻堅總百萬之眾,而敗于肥水,此兵能合不能分之所致也。吳漢討公孫述,與副將劉尚分屯,相去三十里述來攻漢,尚出合擊,大破之,此兵分而能合之所致也。太公曰:“分不分為縻軍,聚不聚為孤旅。”
太宗曰:苻堅初得王猛實知兵,遂取中原;及猛卒,堅果政,此縻軍之謂乎!吳漢為光武所任,兵不遙制,故漢果平蜀,此不陷孤旅之謂乎!得失事跡,足為萬代鑒。
39。太宗曰:朕觀千章萬句,不出乎“多方以誤之”一句而已。 靖良久曰:誠如圣語。大凡用兵,若敵人不誤,則我師安能克哉。譬如奕棋,兩敵均焉。一著或失,竟莫能助。是古今勝敗率有一誤而已,況多失者乎。
40、太宗曰:攻守二事,其實一法歟。《孫子》言:“善攻者,敵不知其所守;善守者,敵不知其所攻。”即不言敵來攻我,我亦攻之;我若自守,敵亦守之。攻守兩齊,其術奈何?
靖曰:前代似此相攻相守者多矣。皆曰“守則不足,攻則有余”。便謂不足為弱,有余為強,蓋不悟攻守之法也。臣按《孫子》云;“不可勝者守也,可勝者攻也。”謂敵未可勝,則我且自守,待敵可勝,則攻之爾非以強弱為辭也。后人不曉其義,則當攻而守,當守而攻,二役既殊,故不能一其法。
太宗曰:信乎。有余、不足使后人惑其強弱。殊不知守之法要在示敵以不足,攻之法要在示敵以有余也。示敵以不足,則敵必來攻,此是敵不知其所攻者也;示敵以有余,則敵必自守,此是敵不知其所守者也。攻守一法,敵與我分而為二事。若我事得,則敵事敗;敵事得,則我事敗;得失成敗彼我之事分焉。攻守者一而已矣,得一者百戰百勝。故曰;“知己知彼,百戰不殆。”其知一謂乎。
靖再拜曰:深乎,圣人之法也。攻是守之機,守是攻之策,同歸乎勝而已矣。若攻不知守,守不知攻,不惟二其事,抑又二其官。雖口誦孫、吳,而心不思妙,攻守兩齊之說,其孰能知其然哉。
41、太宗曰:《司馬法》言:“國雖大,好戰必亡;天下更安,忘戰必危。”此亦攻守一道呼?
靖曰:有國有家者,曷嘗不講乎攻守也。夫攻者,不僅攻其城、擊其陳而已,必有攻其心之術焉。守者。不止完其壁、堅其陳而已,必也守吾氣而有待焉。大而言之,為君之道;小而言之。為將之法。夫攻其心者,所謂知彼者也;守吾氣者,所謂知己者也。
太宗曰:誠哉。朕常臨陳,先料敵之心與己之心孰審,然后被可得而知焉;察敵之氣與己之氣孰治,然后我可得而知焉。是以知彼知己兵家大要。今之將臣,雖未知彼,茍能知己,則安有失利者哉。
靖曰:孫武所謂“先為不可勝”者,知己者也;“以待敵之可勝”者,知彼者也。又曰:“不可勝在己,可勝在敵。”臣斯須不敢失此誡。
42。太宗曰:《孫子》言三軍可奪氣之妙:“朝氣銳,晝氣惰,暮氣歸;善用兵者,避其銳氣,擊其惰歸。”如何?
靖曰:夫含生稟血,鼓作斗爭,雖死不省者,氣使然也。故用兵之法,必是察吾士眾,激吾勝氣,乃可以擊敵焉。吳起四機,以氣機為上,無他道也,能使人人自斗,則其銳莫當。所謂朝氣銳者,非限時刻而言也,舉一日時刻為喻也。凡三鼓而敵不衰不竭,則安能必使之惰歸哉。蓋學者徒誦空文,而為敵所誘,茍悟奪之之理,則兵可任矣。
43、太宗曰:卿嘗言李勣能兵法,久可用否?然非朕控御不可用也。他日太子治若何御之?
靖曰:為陛下計,莫若黜勣,令太子復用之,則必感恩圖報,于理何損乎。 太宗曰:善!朕無疑矣。
太宗曰:李勣若與長孫無忌共掌國政,他日如何?
靖曰:勣忠義之臣,可保任也。無忌佐命大功,陛下以肺腑之親,委之輔相。然外貌下士,內實嫉賢。故尉遲敬德而折其短,遂引退焉。侯君集恨其忘舊,因以犯逆,皆無忌致其然也。陛下詢及臣,臣不敢避其說。
太宗曰:勿泄也,朕思其處置。 44。太宗曰:漢高祖能將將,其后韓、彭見誅,蕭何下獄,何故如此?
靖曰:臣觀劉、項皆非將將之君,當秦之亡也,張良本為韓報仇,陳平、韓信告怨楚不用,故假漢之勢自為奮爾。至于蕭、曹、樊、灌悉由亡命,高祖因之以得天下。設使六國之后復立,人人各懷其舊,則雖有能將將之才,豈為漢用哉。臣謂漢得天下,由張良借箸之謀,蕭何漕挽之功也。以此言之,韓、彭見誅,范增不用,其事同也。臣故謂劉、項皆非將將之君。
太宗曰:光武中興,能保全功臣,不任以吏事,此則善于將將乎?
靖曰:光武雖藉前構,易子成功,然莽勢不下于項藉,寇、鄧未越于蕭、張,獨能推赤心用柔治保全功臣,賢于高祖遠矣。以此論將將之道,臣調光武得之。
45、太宗曰:古者出師命將,齋三日,授之以鉞曰:從此至天將軍制之。又授之以斧曰:從此至地將軍制之。又推其轂曰:進退唯時。既行,軍中但聞將軍之令,不聞君命。朕謂此禮久廢,今欲與卿參定遣將之儀,如何?
靖曰:臣竊謂圣人制作致齋于廟者,所以假威于神也;授斧鉞而推其轂者,所以委寄以權也。今陛下每有出師,必與公卿議論,告廟而后遣,此則邀以神圣矣;每有任將,必使之便宜從事,此則假以權重矣。何異于致齋推轂邪!盡合古禮,其義同焉。不須參定。
上曰:善。乃命近臣書此二事為后世法。
46、太宗曰:陰陽術數,廢之可乎?
靖曰:不可。兵者,詭道也。托之以陰陽術數,則使貪使愚,茲不可廢也。
太宗曰:卿嘗言天官時日,名將不法,聞者拘之,廢亦宜然。
靖曰:昔紂以甲子日亡,武王以甲子日興。天官時日,甲子一也,殷亂周興,興亡異焉。又宋武帝以往亡日起兵,軍吏以為不可。帝曰:“我往彼亡。”果克之。由此言之,可廢明矣。然而田單為燕所圍,單命一人為神,拜而祠之,神言:“燕可破。”單于是以火牛出擊燕,大破之。此是兵家詭道。天官時日,亦猶此也。
太宗曰:田單托神怪而破燕,太公焚蓍龜而滅紂;兩事相反,何也?
靖曰;其機一也,或逆而轉之,或順而行之是也。昔太公性武王至牧野,遇雷雨,旗鼓毀折。散宜生欲卜吉而后行。此則因軍中疑懼,必假卜以問神焉。太公以為腐草枯骨無足問。且以臣伐君,豈可再乎!然觀散宜生發機于前,太公成機于后,逆順雖異,其理致則同。臣前所謂術數不可廢者,蓋存其機于未萌也。及其成功在人事而已。
47、太宗曰:當今將帥,唯李勣、道宗、薛萬徹,除道宗以親屬外,孰堪大用?
靖曰:陛下嘗言勣、道宗用兵不大勝亦不大敗;萬徹若不大勝即須大敗。臣愚思圣言,不求大勝亦不求大敗者,節制之兵也;或大勝或大敗者,幸而成功者也。故孫武云:“善戰者,立于不敗之地,而不失敵之敗也。”節制在我云爾。 48、太宗曰:兩陳相臨,欲言不戰,安可得乎?
靖曰:昔晉師伐秦,交綏而退。《司馬法》曰:“逐奔不遠,總綏不及。”臣謂綏者,御轡之索也。我兵既有節制,彼敵亦正行伍,豈敢輕戰哉。故有出而交綏,退而不逐,各防其失敗者。孫武云:“勿擊堂堂之陳,無邀正正之旗。”若兩陳體均勢等,茍一輕肆,為其所乘,則或大敗,理使然也,是敵兵有不戰,有必戰;夫不戰者在我,必戰者在敵。
太宗曰:不戰在我,何謂也?
靖曰:孫武云:“我不欲戰者,劃地而守之;敵不得與我戰者,乖其所之也。”敵有人焉,則交綏之間,未可圖也,故曰不戰在我。夫必戰在敵者,孫武云:“善動敵者,形之,敵必從之;予之,敵必取之;以利動之,以本待之。”敵無人焉,則必來戰,吾得以乘而破之。故曰,必戰者在敵。
太宗曰:深乎,節制之兵。得其法則昌,失其法則亡。卿為纂述歷代善于節制者,具圖來上,朕當擇其精微,垂于后世。
靖曰:臣前述進黃帝、太公二陣圖,并《司馬法》、諸葛亮奇正之法,此已精悉,歷代名將用其一二而成功者亦眾矣。但吏官鮮克知兵,不能紀其實跡焉。臣不敢奉詔,當纂述以聞。
49、太宗曰:兵法孰為最深者?
靖曰:臣常分為三等,使學者當漸而至焉。一曰道,二曰天地,三曰將法。夫道之說至微至深,《易》所謂聰明睿智神武而不殺者是也。夫天之說陰陽,地之說險易。善用兵者,能以陰奪陽,以險攻易,孟子所謂天時地利者是也。夫將法之說在乎任人利器,《三略》所謂得士者昌,管仲所謂器必堅利是也。 太宗曰:然。吾謂不戰而屈人之兵者上也,百戰百勝者中也,深溝高壘以自守者下也。以是較量孫武著書,三等皆具焉。 靖曰:觀其文,跡其事,亦可差別矣。若張良、范蠡、孫武脫然高引不知所往,此非知道,安能爾乎。若樂毅、管仲、諸葛亮戰必勝,守必固,此非察天時地利,安能爾乎。其次王猛之保秦,謝安之守晉,非任將擇材,繕完自固,安能爾乎。故習兵之學,必先繇下以及中,繇中以及上,則漸而深矣。不然,則會空言,徒記誦,無足取也。 太宗曰:道家忌三世為將者,不可妄傳也,不可不傳也。卿其慎之。 靖再拜出,盡傳其書與李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