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0年,年僅二十多歲的加繆就寫下了《局外人》——他最為重要的作品之一。1957年,他獲得了諾貝爾文學獎,44歲的他是最年輕的獲獎者之一。1960年,因車禍英年早逝,年僅47歲,不得不說是天妒英才。
談到加繆這部作品,無法繞開的便是存在主義,雖說他一直矢口否認自己是存在主義者,不過從《局外人》的字里行間中處處訂上了存在主義的標簽。可以這樣說,因為存在主義是否定了客觀事物的獨立存在,認為自我感覺到的存在才是真正的存在。而加繆一直否認了自己是存在主義者,所以他并不否認客觀事物的獨立存在,也不認為只有自己感覺到的才是真正的存在。所以,他既成為了“荒誕哲學”的代表人物,也不妨礙他是存在主義的代表人物。因為存在主義者或許就是他無法感覺到的客觀存在,不過卻總能在他的筆觸下潛移默化的出現。當然這只是我自己想法,就當做玩笑話吧。
死亡作為存在主義的四大命題(死亡,孤獨,自由與責任,生命的意義)之一,我想就從死亡這一個角度,談一談我所理解的局外人。
全本書一共出現了兩次半死亡,母親病逝,阿拉伯人被殺,默索爾被判處死刑。“今天,媽媽死了。也是是在昨天,我搞不清。”這是主角默索爾聽到這個消息時的反應,此后加繆用了極其冷靜的筆調描寫了默索爾去參加他母親葬禮的準備和思考,可以看出默索爾是冷漠的但又談不上無情。他并非是對母親沒有感情與愛,他只是游離與這個社會的邊緣上,對于這些生老病死缺乏根本感觸,也并不想把生老病死這種不可避免的自然規律,用哭天搶地的方式來昭告世人。養老院里的人三次向他提出是否要見母親最后一面,他均表示了拒絕,并且自己也說不清道不明這是為什么,以及多次談到他搞不清母親的年紀。是因為與母親沒有感情?若是這樣他又何必趕過去一趟呢。或許,可以從默索爾為母親守靈的那一夜中,找到答案。整整一晚上,他喝著咖啡一言不發的坐著,觀察著母親的病友們所作所為,著迷于他們的衣著面相,對于母親的死亡都是旁人在傷感在流淚,而他似乎已經把這件事拋在了腦后,如同它不存在似的。母親去養老院后,他見不到她了,對默索爾來說某種意義上她是否就是不存在了。母親去世后,他甚至無法感覺到她了,那她對于默索爾來說是否徹底的不存在了。若是這樣,也就能說的通他的行為了。在機械似的生活中,默索爾習慣于冷漠,對周圍的事物缺少著必要感知,就如同書名一樣《局外人》(新一版有一個翻譯叫異鄉人,我覺得不如這個確切)。世界就像一個局,默索爾游離在他的規則常識之外,他是不被主流的社會所認同的人,他是終將被毀滅的人。
默索爾殺死阿拉伯人是整本書最大的轉折點,但更值得關注的是默索爾為什么會殺死一個他素不相識的阿拉伯人。表面上來看,雷蒙是默索爾殺人的導火索,但若追根溯源的話,其實是默索爾自己。承接母親葬禮之后,默索爾回到家一覺醒來第二天去游泳的時候就和瑪麗來了一場艷遇,也就如之前所說,他完全將母親葬禮這個本該悲傷的事情拋在了腦后。存在主義中提到過,個人價值高于一切,客觀的事物和社會總是在與人作對。或許此時在默索爾的心中,母親的死或許也成為了與他的“艷遇”作對的客觀事物,進而把它忘掉了。瑪麗和默索爾之間有一個耐人尋味的小細節,“晚上,瑪麗來找我,問我是否愿意和她結婚。我說結不結婚都行,如果她要,我們就結。”看上去是默索爾的自由與率性,但其實更是一種厭世和消極的態度,這樣的無所謂的生活態度,使他對一切無感,對一切喪失了判斷的能力。他幫助雷蒙看似不情愿,卻又言聽計從。從幫他寫信誘騙那個阿拉伯人的姐姐來公寓見雷蒙(雷蒙毆打了他,現實中的導火索),再到后來幫雷蒙做偽證,在沙灘接過雷蒙的手槍(這一段中,可以清楚的看出他一步步的妥協,不要開槍——對方不掏刀就不許開槍——對方掏刀我替你殺了他),直到后來殺死那個阿拉伯人(某種程度上來說是意外)。無所謂的態度,厭世的情緒,活在當下的愿景,讓他不去考慮對錯,不去衡量利弊,不愿權衡后果——因為他是局外人,他與一切看似和諧,卻與一切格格不入。
為什么說是半次死亡喃?因為他還沒有死,或者說他已經死了,也可以說他早就死了。
他沒有死是現實意義上或者是生物學意義上來說的。盡管法庭已經判處了他死刑,上訴遙遙無期且看不到希望,但他只是在等待執行死刑而已。不管是茍延殘喘,還是心已死,但究其根本他的生命還在延續著。在這里不能把存在主義中那一套消極生死觀(存在與非存在觀)帶進來,而是該就事論事的去看待。
而他已經死了就從他個人和外界兩個層面來看。從他個人的層面,早些時候,他還在暢想是否能夠逃脫那部無情的斷頭臺,掙脫執法者的繩索,在處決前消失的無影無蹤。他還想若是有朝一日能夠出去,他一定要仔細去看看所有死刑的場面,說明他還對未來有著憧憬。神甫在勸誡他時,問道他是否期待另一種生活(暗指天堂),他回答到:“就是那種我可以回憶現在這種生活的生活。”他還有著對現實生活的渴望,對活下去的渴望。而在最后,他開始回憶自己的生活,他終于發現了他是荒誕的、陰暗的,他對一切漠不關心,正如一切對他一樣。他明白了,他所期待的無罪的黎明永遠也不會到來了。他也終于想通了,“有朝一日,所有人都會被判處死刑,他自己也會被判死刑,幸免不了”。他沖破了出了對活著(存在)的渴望所強加給他的枷鎖。而到最后,“為了善始善終,功德圓滿,為了不感到自己屬于另類,我期望處決我的那天,有很多人來看熱鬧,他們都向我發出仇恨的叫喊聲。”這個時候他自己已經默示了自己的死亡,他心已死,并且已經丟失了活下去的希望。此時的他已然是一副皮囊,此時的他已經“死”了。
但我認為,從開篇第一個字開始,他就已經死了。整本書中他不過是一個失控牽線木偶而已,他左右不了自己,別人也左右不了他,他是局外人,游離在社會之外的人。而這里又可以從存在主義中找到對證——人知道自己終究不能避免死亡,存在的過程,也就是死亡的過程。存在也就等于非存在,活著也就等于死——死不是一瞬間的事,死是一生的事,而活也是這樣。但我總覺得這有些虛無縹緲,臧克家先生的一句詩用來形容默索爾或許比存在主義的觀點更為形象或者說正確——“有些人死了但他還活著,有些人活著但他已經死了。”
所以,他的生是現實意義上的、生物學意義上的。他的死是心理意義上的、社會學意義上的。莊子說過:“哀莫大于心死。”沒有思想與靈魂,其實不過就一具失魂落魄的行尸走肉而已。整本書里,默索爾是活著的。可他過著機械式的生活,找不到生活的意義。他是游離的局外人,他是社會的邊緣人。他的存在是悲哀的,他的不存在也是無所謂的——他是死(多余)的。進而,對于默索爾的生死,沒辦法從某一個單一的層面上去判定。或許,“半次”是最合適的定義。
我覺得最后的這半次死亡,是最為深刻的,不是因為它在最后,也不是因為他是主角,而是在這次死亡中,默索爾徹徹底底成為了局外人——無論在他本身,還是在外界。在法警與律師交談的時候,他想:“覺得我這個人純系多余,有點像冒失闖進來的家伙”。在律師的以第一人稱的方式為他辯護的時候,他想:“我認為這仍然是把我這個人排斥出審判的過程,把我化整成一個零,又以某種方式,由他取代了我。”這是他難得的,發自內心的認識到,他不在局內。不幸的是他依舊認為他是被排斥的對象,而不是他自己格格不入。然而,審訊和監禁的過程中,無論是社會對他,還是他對社會其實都是相互的,社會(法庭,審訊)排斥著他,他也排斥著社會。他就像個“自由”的別里科夫,他倆看似不同,一個生活在沙皇的暴政下,一個生活在自由的法蘭西。一個被桎梏于高壓統治下,一個被束縛于自己的心結中。相同的是,他們都看似循規蹈矩,可都與社會格格不入——都是多余的人。不過相比于別里科夫,默索爾是幸運的。他沒有像別里科夫,直到死都與世界相排斥。就如同他最后說的那樣:“而我,我現在也感到自己準備好把一切再過一遍。”他開始重新審視這個世界,把無所謂的態度,厭世的情緒全都拋在了腦后。他開始對生活有了期待,他看到了滿天星光,聽到了田野上的萬籟作響,聞到了夜、土地、海洋的氣味。他開始理解了母親,理解了死對于母親或是一種解脫,并感同身受。他開始認可幸福,無論是之前渾渾噩噩機械式的生活,還是現在在監獄里等待死亡——都是幸福的。他開始希望自己不再是另類,期望人們來看他被處決的熱鬧,就如他所期待若是能出去他一定要去看別人被處決的熱鬧那樣。
在這一刻,盡管他即將面對死亡,但他——默索爾——終于向世界妥協了。他——默索爾——不再是局外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