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屬間有矛盾,領導該不該插手?
案例
同事A職務財務、同事B職務PMC,兩人原來關系特別好。后B離職,換了新工作,一個月后,又回到了原來的公司成為A的同事,兩人有了隔閡,在公事上產生矛盾,領導該不該插手?如何插手?
B離職后發生了以下幾件事:
1.B換工作后一直跟A說原來的公司有多不好,現在的工作有多好,A認可B的選擇,并為她開心。
2.因為公司問題,領導請A說服B重新回來上班,A一口拒絕了,說B肯定不會回來。
3.公司制度改革,A負責審核用料及采購。
4.B有一天到公司來幫忙,沒跟A說要回來上班,外面謠傳B要回來,A說不可能。
B回來后發生以下幾件事:
1.B由原來PMC,改為負責PMC和采購
2.在會議上,B經常和其他人包括領導針鋒相對,成為了一個惡人角色
B跟領導說這次回來錯了,大家都陌生了。領導感覺到公司氛圍不對,并找A談話,說道:“怎么感覺B回來你們都生疏了呀,其實她回來有一部分原因是因為你,你們現在這樣都心里有隔閡,容易影響工作,有什么就直接說出來。”
A想了想領導說的話,又想了想自己這段時間的態度,于是晚上就去找了B溝通。當晚,A說了自己這段時間生氣的原因,并表示以后大家是同事。第二天早上,領導又來找A,說:“聽說你昨晚找B聊天了,直接就把她罵了一頓。。。。。”后面具體說啥,A也沒心情聽了,什么叫罵了一頓,A心里窩著火。
后面B提交采購單來,A常卡著,審完采購單再審物料申請。
終于B受不了了,跑到領導辦公室投訴,然后領導叫來A兩人單面解決問題,A說:“我按正常流程,審單是我的職責。”
B那邊里面回應道:“既然這么不信任我,那我不做了,你找人接吧。”
領導聽完就跟A說:“以后她的單你不用審了,我批完你那邊直接安排”
A頓時火一竄:“好啊,那以后所有的單我都不審了,我也不干了。”
分析
其實下屬間的矛盾是很常見的,那我們可以看到A從B回來開始就帶著情緒,接著聽任務去夜聊,一方面是告知情緒原因排解自己的情緒,二是希望二人以后就同事關系公事公辦,再后面兩人就公事產生了沖突。我們分析領導插手都起到了什么作用:
1.第一次協調,提醒A事情這樣發展容易對工作有影響,促進了A找B溝通。雖然兩人溝通了,但A溝通肯定是帶著情緒的,也有任務,而B覺得這溝通算是追責,所以這個溝通是失敗的。
2.第二次領導找A談話,給A傳遞了一種信息,領導偏好B,故而兩人間矛盾加劇。
3.找兩人面談直接導致矛盾激發。
那下屬間有矛盾,領導該不該插手?
1.看矛盾屬性,公事還是私事。如果私事,盡量不要參與,每個人都有自己思維方式。如果實在想管,不要直接管,可以找個兩人共同的好友,了解情況,再讓其經常帶兩人活動,慢慢的化解,通過活動破冰。如果是公事,站好立場不偏不倚。了解事情的來龍去脈之后再判斷,勿沖動。
2.看矛盾的影響程度。如果矛盾嚴重影響團隊發展,可單獨跟雙方溝通,讓其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若還無改善,盡量調整雙方的任務,使其不直接產生利益鏈接。若矛盾影響不是很嚴重,可以讓其相互制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