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開審,但案情真相對我們沒有多少意義


隨著江歌案在日本開審,國內對劉鑫的口誅筆伐一浪勝過一浪。

這一事件,無疑會成為今年最熱的新聞事件之一。

許多大V、大咖,對江歌案情進行了福爾摩斯般的分析、推理,

對案情的分析,對供詞的剖析,鞭辟入里,頭頭是道。

可以肯定,網絡輿論已經不會放過劉鑫了,劉鑫已經被網絡處以極刑。無論她在法律上是否有罪,她已經被釘在了歷史的恥辱柱上了。

并且,劉鑫和她的母親,在國內也已經基本失去生存的空間了。這時候沒有一個人愿意與他們為伍,哪怕有一個是為她們發聲。

盡管案情扔在抽絲剝繭,但相信,不管日本的法律最后如何處置兇手,一個法治國家,肯定會以法律為準繩、以事實為依據對嫌疑人實施審判。

到目前為止,江歌案,肯定會同時毀掉至少五個人了:罹難者江歌,江歌的母親,劉鑫、劉鑫的母親,以及兇手陳世峰。

法庭如果不判處陳的死刑,公道、良心也會判處陳的死刑,來自內心的審判,每個夜晚的內疚、后悔,也會讓他的余生在痛苦中度過。

所以說,無論如何分析案情,對社會而言,最后的結果如何,可能已經意義不大了。

而在整個事件中,人性的冷漠,再一次被吹上了風頭浪尖。

對待陌生人冷淡,這本是東方人的天性,因為東方人一般都要內斂一點。

然而像劉鑫一樣,在生死攸關的時刻,竟然如此對待自己的朋友,表現出對同伴生命的冷漠,則暴露出更加險惡的黑暗之心。

然而,人性就是如此。

這就是許多偉大的藝術家和偉大的文藝作品一再演繹的人性,也是更多的文藝創作者和文藝作品試圖去掩蓋的人性。

我們必須正視人性,才能夠理解人性,接受人性,適應人性,限制人性。然而這正是國人所缺失的。

我們愛面子,很多事總不敢或者不喜歡擺在明面上說。

孟子說:惻隱之心,人皆有之;羞惡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

但現實是,有很多人就是沒有!

我們經常遇見各種“坑蒙拐騙”,遇見各種沒有道德底線的事情,但我們就是不愿意去承認。

我們善于用自我安慰去粉飾丑惡。

而且,人性經不起考驗,一旦考驗的程度突破了人的心理底線,再善良的人,也會作惡。這個時候,能夠起作用的,唯有法律的力量。

曾經和現在,許多人為了權、為了錢,放棄良心,放棄真理,放棄親情,放棄愛情,放棄友情,其觸目驚人程度,其惡毒程度,要遠甚于劉鑫百倍!小小劉鑫,她的惡劣程度,又算得了什么?

這場審判,遠在日本,遵循日本法律。

但是,一衣帶水的鄰邦,幾乎同樣的文化基因,同樣為法治國家,這次審判更能可以為我們樹立一個法治的樣本。

各大媒體對案情連篇累牘的剖析、報道,無疑更給我們上了一堂非常好的法治教育課。

當然,前提是,我們要正視人的黑暗之心,正視人性的弱點,才能夠放平心態,去正視這么一場審判,去接受它的最后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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