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與旅游融合是社會發展的必然,充分促進文化與旅游融合,才能更好地助力鄉村振興。文化是旅游的靈魂,旅游是文化的載體。在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背景下,依托紅色旅游與紅色文化進行產業融合發展,以此帶動鄉村振興戰略目標的推進和實現,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高標準打造文旅名片。文旅融合不是文化產業和旅游業的簡單疊加,而是優質資源重組和跨界轉型升級,既有理念的升級更新,也涉及人才、科技、媒介載體等生產要素的流動和組合。要以發展村鎮鄉村旅游為基礎,銜接省、州、市三級鄉村旅游規劃,立足不同地域、文化、產業特色,優選一批發展資源好、潛力大、有特色、有意愿的村鎮,作為鄉村旅游首批培育對象,加強規劃引領,統籌各類項目資金傾斜支持,按照行業標準逐一推動達標申報。支持資源稟賦好、公共服務體系健全、產業鏈條完善的鄉村旅游點申報創建A級旅游景區、旅游度假區、傳統保護村落等品牌,積極策劃申報農業融合發展示范項目,集中打造一批有影響力的鄉村旅游示范鎮、示范村、示范戶,形成以點帶線、以線帶片、以片帶面的鄉村旅游發展格局。
(二)高規格推進融合發展。當前,我國經濟正處于由高速增長階段向高質量發展階段轉變。文化和旅游產業已進入產業質量效益和核心競爭力亟待提升的新時期,深化文旅融合有助于優化產業結構、投資消費結構和區域發展結構,提高文化和旅游資源的利用效率和產業附加值,不斷提升產業競爭力。要以“景區+農家”的形式,創建全域式、開放式景區,實現景區與農家互促共榮的鄉村旅游發展格局。要圍繞山水風光、田園生態、現代農業,實施“農莊+游購”模式,引導和支持農民創辦集特色餐飲、住宿、觀光、休閑、娛樂、養生、采摘等為一體的游購式鄉村旅游產品。要用好品牌打造和鄉村旅游節會,進一步突出特色、提升檔次、擴大影響,不斷提高鄉村旅游節慶的質量、規模和效益。要充分發揮鄉村的生態優勢、環境優勢,開發更符合現代旅游消費的休閑度假、沉浸體驗、旅居康養等新產品、新業態和新服務。
(三)高層級構建管理機制。文化旅游產業作為朝陽產業,是拉動經濟增長的新引擎,要堅持“宜融則融、能融盡融”,找準文化和旅游二者的最大公約數、最佳連接點,推動文化和旅游產業跨領域、多方位、全鏈條深度融合,實現資源共享、協同并進。要堅持“先規劃,后開發”和“統一規劃,分級分步實施”的原則,合理布局、有序開發,加快鄉村旅游轉型升級。
(四)高質量夯實要素保障。文旅融合需要文旅產業要素的高度集聚和自由流動,需要打破文旅融合的體制機制瓶頸,盤活文旅資源、暢通產業要素流通渠道。要加大政策、資金方面的傾斜力度,加強鄉村交通、電力、供水、通信等配套設施建設,完善以改水改廁、垃圾和污水處理、道路綠化硬化為主要內容的農村環境綜合整治。要采取政府引導、市場運作、農民自愿等多種手段,努力解決鄉村旅游發展的資金瓶頸問題,特別要加大財政支持力度,積極協調金融機構,支持鄉村旅游發展。要加強對鄉村旅游經營管理人員的集中培訓,努力為鄉村旅游發展提供人才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