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記:
膽小如我,不敢直接面對所有的過往。能做的只是遠去他鄉,找個地方,深藏······
~01~
在重慶的五年時間里,無數次的想寫下當初來這里的緣故,卻無法表達。文字于我之間越來越陌生。已經不知道該如何與他們相處的我,總是在書寫的時候進入一種十分尷尬的境地。
五年的時間很長,長到可以在一所大學讀完本科,長到可以完成學生到社會人的轉變,長到可以感受到未曾有過的寂寞···但是,卻遠遠沒有長到可以把我從怨忿中解救出來。這五年的時間,我親手埋葬了很多對我很重要的人與物。我埋葬了四年的大學生活,我埋葬了夢寐以求的愛戀,我埋葬了我的社交和學習,我埋葬了···快樂。
每次寫到這里,就已經寫不下去了。我善于沉浸在過往的時間和事件里,不愿意出來。尤其當我意識到,是我自己親手把所有的美好葬送的時候,我就更加不想從中走出來。就像不想從冬天的溫泉里出來,就像不想在上班的日子起床,就像不想離開有薯條的沙發。不想走出來已經成為了生活習慣,習慣于不去面對現下的生活,或者說是,習慣于不去面對自己。
如今這樣的頹廢是我所料未及的。
~02~
來到重慶之前,重慶之于我來說,就像是一座避風港。一個可以藏匿自己肉身的地方。這座遠離家鄉的城市可以保護那個時候準備蛻殼的我。
故鄉是一個傷心的所在,親戚之間的久不來往以及無事不登三寶殿,讓我從小就沒有什么家庭的概念。所以故鄉對我的意義,遠比大多數人的要簡單和薄弱。我的故鄉之于我來說只有兩個意義,我的媽媽和他。
~03~
高三的時候我很喜歡他。確切的說,我從高二就已經對他想入非非了。他很白,干凈的像是棉花地里的云彩。我始終不敢相信憑什么一個天天打籃球的人竟然還可以這樣。還好他的白并不枯燥,臉上還是會有一兩顆青春痘,很真實。這種真實也給了我勇氣讓我去接近他。他身上的味道很好聞,即使是打了整整兩節課的籃球,他的身上還是有淡淡的香氣,很好聞。我一直堅信,那就是小說里常常提到的“陽光的味道”。同時,他也很有趣。當然作為東北人,大多數男孩子都很會說笑,但是他不同,他有一種大哥的樣子。那是一種王子的感覺。
~04~
我們終于成了朋友,這對我來說已經夠了。誰能想到一個王子樣的人會愿意和我一個書呆子成為朋友。
書呆子是一個很悶的人,不善言辭,不懂幽默,不會運動,更不要說打球。所以書呆子帶著一副眼鏡,穿梭在班級的過道里,過道稍窄一點的話,就需要側身才能通過。每天如是,周而復始。標準的書呆子對吧?!所以,我能夠和他成為朋友,就已經很滿足了。可是他的“溫柔”卻讓我有了得寸進尺的奢望。
~05~
冬天,和同學大吵了一架,真的是滿肚子的委屈。一直忍著不敢哭出來。(那個時候,我真的是超級喜歡哭)。我和他要做同一路公交車回家,也許是我真的太過于自信自己的演技了吧。他一眼就看出了我所有的委屈。傷心的時候,最怕的就是遇到一個懂你的人。因為勉強收斂起來的眼淚,在這個時候絕沒有可能再掩飾起來。我哭出來了,是一場大哭。就像小時候,媽媽騙我說,今年過年沒有買到糖一樣的大哭。而所有的非分就在這個時候萌了芽,開了花。他抱著我、摸著我的頭,對我說:“好了,沒事了,他其實也不是故意的,你倆就是誤會······”其實那個時候,我已經不委屈了,只還是就勢抱著他,一直哽咽。他也會一直摸我的頭。我們就是這樣的姿勢,坐上了公交車,一直到了家。
我知道他有女朋友,哪怕沒有,我們也不會有我想要的結果。當欲望和愛意糾纏在一起,而又無法排解的時候,我選擇斷掉它。
~06~
又是一個冬天,過了這個冬天我們就要高考了,現在了斷我的執念,應該是最好的吧。我這樣想著。
同樣的早上,我們坐著同一路公交去上學。其實,自我們一起做公交車上學開始,他就把我當成了小弟,總會有事沒事的“欺負”我,我也一直逆來順受。那個早上,我竟發飆了。我知道怎么做才可以跟一個人從此再無往來。只需要做到兩件事:默然的態度和一段簡單的爭吵。于是從那之后我們便再也沒有聯系過。他會搭更早一班的車去上學,我們再也沒有碰到過。直到高考結束,我們發了短信互相問了一下彼此的分數和志向的大學,之后,就再不曾往來了。
~07~
報志愿的時候,我什么都沒有多想,只想著要遠遠的離開長春,以后再也不要回去了。這就是我來重慶的理由。這也是我還在這里的理由。
五年了,我是有機會真正的談一次戀愛的,只是有份感覺一直占據著我的所有關于戀愛的細胞,我已經無力去感知任何的其他。
這五年的時間我就像是一直正在蛻殼的螃蟹,沒有了之前的橫行霸道和一意孤行,有的只是在這樣的一個城市里,找一處洞穴,藏起來。
我還是喜歡他,只是終于有能力把這份喜歡留在舊的殼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