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日在看林語堂的《人生不過如此》,較之一些晦澀的,每次去讀必是硬逼著自己苦死冥想作者的本意為何的哲學書,這樣透著生活氣的散文倒似一股涓涓清流,在不知不覺中浸潤心靈,帶給我心靈的碰撞。
很多文章,我們讀時感慨萬千,回頭卻一不小心就忘了,比如一些青春愛情故事。我記得中學時每次坐在馬桶上的時光都是有言情小說陪伴的。也許大約是年紀大了,已然知曉時光更迭,愛情已逝,為其成癡成魔太不值,又何必去歌頌、去懷念呢?便怎么也讀不到心上去罷。
這世間的文字到底有多少是可以經得起時間的推敲的呢?多少所謂的文字工作者在違心地,為迎合而寫?他們又能走多遠呢?
我們在寫小說時,會覺得這個人好,這個人壞,這個人該死。在作品里,我們的喜好會被輕易地一覽無余。再看看流芳百世的名著,譬如《紅樓夢》,之所以流傳至今,是有一定道理的。蔣勛曾說過:“《紅樓夢》是古今中外唯一一部不帶有作者個人主觀情感色彩的小說。”而這正是其偉大之處。我們還是太渺小了,不懷著包容心,又怎能寫出好東西呢?
今天的晨讀感悟實用性非常強,我只對去掉假把式這一點深有同感。沒有人會喜歡虛偽、做作的人,也不會有任何一部迎合的、為寫而寫的作品能時刻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