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日子不知怎得喜歡上了聽老歌,自己有時候也在瞎想:應該是到了一定的年齡吧。都說年輕時叛逆,總是盼望著長大,結果長大后才頓悟曾經的單純,有些東西一旦逝去,就意味著再也回不來了。
如果新歌代表潮流的話,那么老歌就代表著經典。潮流之所以能成為潮流,是因為符合當時的年代氛圍,而經典之所以成為經典,是因為承載了太多過去的回憶。
晚上下班回家,累的要命。往沙發上一躺,舒適即安詳,懶得做飯,隨手點了份外賣。戴上耳機,放一首過去的老歌,隨著歌聲旋律,它能把我帶回到屬于自己的那份青澀時光。
時間回到二十年前,校園的廣播站每天都在循環播放周杰倫跟蔡依林還有羅大佑等等歌手的成名曲,那時候誰要是能有一個便宜點的MP3準是校園里矚目的焦點,就連宿舍的墻上都貼著歌曲的海報。如今回想起來,確實別有一般韻味。
如今歌老了,人也跟著老了,但是愛聽歌的那顆心不老。晚飯過后,帶上耳機準備下樓舒展一下心情。
我帶著耳機邊走邊聽。北方的秋天不跟南方一樣,一到晚上,氣溫略降些,不冷不熱的正好,就是蚊子有點多。這倒也沒什么,只好心情過得去,即使腿上咬滿了包,也不會去在乎。
路過一片籃球場地,有幾個二十來歲的青年正打的激烈,想當年我像他們這個年紀的時候,學校的籃球部能算的上高手,現在的話,估計是撿球的高手。
一個染著紅頭發的投中了不錯的一個三分球,我在旁邊驚訝的喊了一聲:“漂亮!”
他注意到了我:“大叔,來一塊打?這邊正好缺個人?!?/p>
大叔?我長得有那么老?我一直以為自己還很年輕,不過是自以為是。時間過得真是快,前兩年有陌生人見了我還喊聲哥,沒想到現在居然有人喊我叔。
“不了。”我強笑一聲,搖了搖頭。他沒太在意,繼續拍打著手里的球。
耳機里的播放的歌曲一直沒停,腳下的路一樣。突然的一道閃電劃破天空,緊接著下起了傾盆大雨。這雨沒有任何前兆,不經意的就這么來了。
我出門時沒帶傘,離回去的路又太遠。匆匆忙忙的跑到一家便利店先避避雨,跟老板溝通了幾句,等雨小點的時候再離開。
說來也巧,這家便利店放的歌曲正好跟我在聽的是同一首歌,是張學友的經典作品《吻別》,而且老板的年紀看上去大致跟我相仿。
我上去問:“老板,你也喜歡聽上個時代的老歌?”
“是啊,聽老歌有感覺,而且喜歡聽老歌的人都是喜歡懷舊的人?!闭f完,跟著節奏唱起來?!拔液湍阄莿e在無人的街,讓風癡笑我不能拒絕……”
他唱的很有感覺,越唱越起勁,我在一旁聽的沉陷其中。大概這就是兩個老男人的快樂吧。
這雨來的快,去的也快。剛下沒十分鐘就雨過天晴。
我不好意思直接走人,隨手買了一盒香煙照顧了下老板的生意。
回去的路上,手機已經沒電了,那種熟悉的旋律在耳朵里中斷了。雖然我不知道用什么來定義老歌,但是每當我想起過去,都會當上耳機靜靜的聽上幾十分鐘的老歌。無論是詞還是曲,都豐富著我們單一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