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結婚,是更看重感覺呢,還是更看重能和自己好好過日子?當然兩者結合是最好的,但如果必須取其一呢?
? ? ? ? ? ? 一
同事聞聞一直在女孩子里挑來挑去,直到三十多歲了還沒結婚。
讓我介紹對象,我陪他去看托同事介紹的那個女孩,穩重,內斂,衣服基本是學生裝,看來不太愛打扮,或者說不太會打扮,相貌不是特別漂亮,但也很秀氣了,見了我們大方里帶著矜持。
這姑娘很可能不是那種很會撩男孩子討男孩子喜歡的那種,但那明亮的眼睛告訴我她很可能是那種很好相處可以做一個好妻子的人。
男孩子找對象,對女孩的外表大都會格外關注,聞聞就喜歡那種打扮入時活潑型的。但愿他們會有好收獲。結果相處三個月無疾而終。
我說介紹的同事說那姑娘很實在很本分,也很善良啊,將來肯定是可以過日子的人,他說這個我知道,也想通過相處接納她的,我也希望我能愛上她,可是我怎么都找不到感覺。
鄰居小萍在郵局上班,找對象也是喜歡跟著感覺走。
父母托人給她介紹對象,同事給她介紹了一個鄉鎮公務員,家庭條件很好有房有車父母都有正式工作,關鍵是人很實在,相貌也不錯,可是小萍還是拒絕了。
那天出差做長途車,遇見一個男孩在打電話,那樣子太帥了,小萍就主動而禮貌地要來了那個男孩的聯系方式,后來他們戀愛了,不久結婚生子。
那個男孩,樣子是很帥,只是收入沒她高工作也不穩定。
她說和他在一起就是感覺很好,我就喜歡他的個子高高的很帥的樣子。
但是婚后不久,小萍的朋友圈就有了抱怨的聲音。不僅讓人想起魯迅那句話,愛是要有所附麗的。
? ? ? ? ? 二
朋友馮晴嫁了個詩人。
以前聽馮晴說起過那個人。他們在一起七天就戀愛了,后來分開之后電話聯系,不到半年就結婚了,前后加起來在一起的時間不到半個月。
聽馮晴說他家很窮,朋友說馮晴你這樣閃婚行嗎,馮晴說我就是喜歡跟他在一起時候的感覺。當然,詩人是最懂浪漫的。
可是日子是要實實在在過的。馮晴嫁過去那個小縣城一是沒有合適的工作,生活就靠老公那點工資。
剛結婚的那個月出去單位扣掉的養老金、住房公積金詩人就發了三百四十塊。馮晴想,這個月的菜錢還不知道夠不夠呢。結果去逛街,詩人看中一身運動夏裝五百,問馮晴好看不,馮晴說好看,詩人就買下了。
馮晴心里那個不舒服,但是剛結婚又不愿意說出來,自己什么都沒敢買,老公一出手就花掉這么多,這個月喝風啊!接下來看你怎么活!過了兩天老公回到婆婆家借回來五百塊錢。
老公很會玩,有一次跟馮晴說,外省有個五日游,組團還便宜,一個人五千,咱們一起去吧,我朋友們都去呢。馮晴說咱倆人一萬吧,你就一千多的工資,這太花錢了吧,還是不要去了。老公說,那你不去我去啦。
馮晴很生氣,他這樣永遠都會處在借債度日當中,明明自己不去了他還不知道節儉,怎么這么自私啊!
七年后馮晴離婚了,她說凈身出戶也要離開他,不能讓自己的后半生那樣耗下去。提起那個詩人她感到充滿厭惡,馮晴對那個詩人不愿多說,只說以后結婚絕對不會嫁給詩人,一定要找個可以實實在在過日子的人。
? ? ? ? ? ? 三
也許一開始很多人都在追求一種感覺,追求愛情的浪漫和美好,當有了一定的生活積淀以后會更傾向于那個能跟你好好過日子的人。
畢竟生活不僅是詩與遠方,還有日常的種種,不是只看對方寫給你的情詩就能過下去的,還要對方的照顧和體貼,還要對生活煩惱的一起分擔。
跟著感覺走的婚姻是一種奢侈,小包總和安迪之所以做到,是因為安迪面包已經有了,小包總只要給她愛情就可以,而大部分的人還只是生活在世俗里為生活奔波的人,所以就要找一個能好好過日子的人結婚,然后一起走過柴米油鹽的歲月靜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