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聽人講:“這個扔了吧!都這么舊了,當初也沒花多少錢?”“那個不要了,集贊兌的,免費來的。”免費的,真的就不值得珍惜了嗎?你爹你媽也不是花錢買來的,也都扔了唄!當然,有些人渣會這么做。
前陣子,好友紅跟我抱怨,結婚八九年了,她和我一樣為了愛情奮不顧身地裸婚,以為有情飲水飽,陪著老公一起奮斗還房貸和車貸,生兒育女,日子終于熬出頭,以為可以歲月靜好了,而生活瑣事卻磨滅了當初的感情,因為孩子,因為婆媳關系,三天一大吵,兩天一小吵,男人煩了,動不動提離婚。好友心有不甘,她說:“如若當年現實一點,跟其他俗氣女人一樣,向他家要個二十幾萬才答應結婚,今日就不至于落此地步。因為得來不易,才會彌補足珍惜,這是人類的劣根性。本以為自己超凡脫俗,在生活的磨礪下,本是淑女才女一枚,如今卻變成了老公眼中的潑婦,甚至怨婦?!?/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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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雖有些偏激,可也不無道理。沒花什么錢,沒付出什么辛苦,得到手的東西,就不會用心呵護,放棄了也不帶一絲猶豫和眷戀。人,也一樣。
所以要經歷九九八十一難取得的才叫真經。只不過人與人之間存在著一種叫做“感情”的玩意,真正斷舍離之后,還有一種叫做“后悔”的東西。
我自認為是個懂得生活的女子,我曾集贊,積分換取贈品,得到之后與花錢買來的同樣對待,你舍棄了免費來的,不是照樣要花錢買同樣的東西嗎?每一樣事物的存在都擁有自身的意義和價值,有時,贈品比正品更受用。
陽光,空氣,感情,智慧,希望,信念。人生中免費的,都是珍貴的。失去他們,生命將無法繼續,靈魂將成為空殼,可是,有誰為這些不可或缺的東西買過單?免費,不是不值錢,有時,是因為無價,不能用金錢去衡量去估算,往往比花錢買來的更值得善待和珍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