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發現,“有趣”這個詞火成了一種風潮,受眾廣,力量大。在各種情感雞湯,兩性關系再套上中外名人的文章的翻炒下,“有趣”逐漸成了評價一個人的最高禮贊。
咪蒙說:《有趣,才是一輩子的春藥》。
和菜頭說:《有趣,是一輩子最后的春藥》。
HUGO說:《 有趣,才是高情商》。
有書說:《有趣是比美貌更高級的魅力》。
十點讀書說:《有趣比一切優秀都重要》。
不有趣,都不好意思出來混社會了。于是,很多人開始裝作有趣,扮演有趣,強行有趣。把惡搞當有趣,把惡俗當有趣,把惡心當有趣。結果呢,實在讓人覺得“無趣極了”。
很害怕別人夸我“有趣”,每當看到這話,我那無趣的靈魂就嚇得哆嗦,生怕別人逮住它說,誒你呀你呀。我寧愿你夸我逗比, 因為我深知有趣是種高級修養,不是隨隨變變就能辦到的事。
好多人喜歡混淆“有趣”和“逗比”的概念。有趣的人往往不覺得自己有趣,而逗比,往往都是自封的。有趣的背后恰恰不是“逗”,而是常年積累的深和廣,有趣,不過是深邃宇宙中的靈光一閃。
如果你是天生的逗比,那么恭喜你,希望你的生活總能夠歡聲笑語。如果你不是天生的逗比,強迫自己放低姿態,拼命撩人發笑,你不累嗎?你完全可以做一個內向卻有趣的人、不合群卻很酷的人、不愛說話卻總能一語中的的人...實際上,如果你真的能夠反差很大,反而會讓人覺得你更有趣了。
大多數人說王小波有趣,我也覺得他有趣。他的書,像玩笑,又像謎語,那些詼諧甚至嬉皮的文字,反復讀著鼻頭就酸了。他的深度有趣立足于失意和困難,用自嘲和歌唱來掩蓋哭泣,怎么說呢,我感受到的他有趣是一種特別可愛的惡趣味。
為了獨特而獨特不是高尚,同樣的,為了有趣而有趣也難被贊美。長點心吧,不要再看什么《每天學點幽默口才》、《3分鐘打造幽默高手》這樣圈錢的書了, ?省下錢來去做能讓自己真正快樂的事吧。寧愿愚蠢的快樂,也不要淺嘗輒止盲從的有趣,因為真實的你還有無窮有趣等待創造。
標榜自己有趣已經很可怕了,更可怕的是有的人把其奉為擇偶標準。有人說“一輩子很長,要和有趣的人在一起”,有人又說“余生太短,要和有趣的人在一起”, 你們考慮過有趣的人的感受嗎?他們上輩子挖你們家祖墳了? ?有趣的人并不想和你在一起。
甚至還有人在苛責伴侶的時候用不夠有趣來攻擊對方。怎么?你的伴侶活該賺錢養家還得琴棋書畫?把基本常識換成精品故事講給你聽,周六旅游做手工,周日閱讀看話劇… 所以在這段感情里,對方負責有趣,你就負責智障襯托?
也許你只是想找個和自己一樣有趣的人,彼此旗鼓相當,惺惺相惜。但是恕我直言,能把這種網絡流行詞匯捧若至寶的人,大概也不怎么有趣。
真的勇士敢于直面自己的無趣,讓我們丟掉有趣的偽裝,活出無趣的自我。
無趣不可怕,無錢才特么可怕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