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天理,滅人欲”本來是一句好話。
沒錯,是勸誡的好話,類似于告訴人們要節制,跟佛家的修行的含義有點像。
然而如今被曲解成“存天理,滅人性”,認為是禁錮自由,消滅欲望,并且把這句話算在朱熹頭上。
這樣的理解也讓理學集大成者的朱熹變成了“虛偽的道學家”,甚至連累了“道學”這個詞。
道學,就是理學,是北宋時期開始的儒家的一種路徑,另一條路徑就是心學(陸九淵)。
理學(道學)的集大成者,就是朱熹。
朱熹在人們心目中的印象,受明代小說影響很大。《二刻拍案驚奇》尤其“黑”朱熹很嚴重,甚至魯迅先生也受此影響,在雜文中挖苦朱熹。
而事實上,朱熹本人的主張,并不是很多人理解的那樣,“存天理,滅人欲”的思想也不是朱熹第一個提出來。
早在《禮記?樂記》中就已經出現“滅天理而窮人欲者”“有淫泆作亂之事”的說法了。
就是說泯滅天理,無限滿足欲望為所欲為的人,會淫邪作亂。
二程(程頤、程顥)是北宋道學的奠基者,將“天理”視為萬事萬物的本體。就是說萬事萬物都有“天理”構建出來的。
天下只有一個理。(《遺書》卷十八)
天理云者,這一個道理,更有甚窮矣?不為堯存,不為桀亡。(《遺書》卷二上)
用人們熟悉的話就是“天理”是客觀存在的,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是恒久而普遍的。
二程的“天理”概念很復雜,可以大體類比理解成像“道”“上帝”那樣的存在,既是萬物的創造者,又是規則的制定者。
此外,天理是人倫運行之理,也就是說有道德傾向的。
因此人們的行為也要遵循“天理”,二程提出:
滅私欲則天理明矣。
因此嚴格說來,“存天理,滅人欲”的含義應該是二程提出來的,朱熹只不過贊同并詳細注解、發揚。
這句話的意思有點像佛家強調的修行,不能放縱自己的欲望,要克制私欲,才能領悟、遵循天理。
滿腹學問的朱熹,為孔孟經典做了很多注(《朱子集注》),寫了一段有名的讀后感:
孔子所謂‘克己復禮’,《中庸》所謂‘致中和’,‘尊德性’,‘道問學’,《大學》所謂‘明明德’,《書》曰‘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執厥中’,圣賢千言萬語,只是教人明天理、滅人欲。(《朱子語類》卷第十一)
朱熹強調的是克制欲望,但不是戒絕欲望。
人的正常欲望,也是天理的一部分。
那么什么是天理,什么又是人欲呢?朱熹說:
飲食,天理也,山珍海味,人欲也,夫妻,天理也,三妻四妾,人欲也。《朱子語類·卷十三》
也就是說,符合一般的正常的人倫道德的東西,是符合天理的,過分追求物質享受的,就是人欲了。正常飲食、夫妻生活,都是天理,山珍海味、三妻四妾,就是人欲。
朱熹這句話也跟當時南宋的風氣有關。南宋時期經濟發達,社會生活以奢侈為風尚,官妓眾多,而且在當時孔孟之道沒有人們想象的那么占主流,甚至有被邊緣化的危險。
因此朱熹對人欲的態度,也是針對當時官場官妓橫行的淫亂之風。
但朱熹的這句話與二程相比更順口(文字功夫太好有時候也會成為問題),也更有氣勢,加之后世的統治需要,這句話就流傳甚廣。
對于“人欲”的界限,是一個難解的問題。如何界定“人欲”?
人欲是普遍性的,所有人共同劃定標準,還是因人而異,因實現難度不同而不同呢?
饞肉了吃肉,和酒池肉林,很好界定。但如果是一個窮人,用自己一年的積蓄享受了頓大餐,和一個富人用一天的掙錢吃了頓大餐,哪個是人欲呢?
即使有爭議,但這個“滅”是需要自己來的,是要靠自身的“悟”“自省”(一日三省吾身),而不能依靠外界施壓。
因為從外界施壓,并不是內心真正的遵循,只是迫于外界壓力。
因此后世推崇的“存天理,滅人欲”,基于統治需要,意在禁錮人們的自由,逼迫人們遵守封建社會的外在規則,實乃對朱子的誤讀與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