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寫字時間改到晚上九點之前,是我很久之前就有的想法。較早的時候,應該追溯到半年前。
那會兒意識到每天晚上十點半甚至十一點才開始寫字是很傷身體的事情,這個習慣對我這多病的身體是雪上加霜的損害。就決心把習慣改一改,把深夜里要做的事情放在清晨,或者白天。
這樣做了不到一周,開始一兩天還好,后來還是沒有堅持下來。原因一方面是懶惰,沒有毅力。一方面是,清晨醒來,心里總也安定不下來,總覺著還要上班要吃早餐還有一系列自己找借口的理由。
總的來說,還是晚上比較好。越是夜深人靜的時候,心里越踏實。
于是,幾天過后,又改為晚上寫字了。
其實,到現在,還是認為晚上是個適合寫字的時段。但我還是想改掉這個習慣,只不過是改掉時間。
改到晚上九點之前寫,應該不是什么難事。
這樣想就這樣做吧,為了早睡早起。還是從明天開始做。“明天”真是和柔弱的詞語,似乎是借口與無力的代名詞。可是現在只有這樣說了,這像在發著心口不一的誓言一樣,有一點滑稽。
改掉喜歡,可能會有一些其他的變化。比如,在清早或者白天要及時構思寫字的內容,哪怕實在喧鬧的人群里。
也或許,我刻意認真的構思并沒有要寫的素材,這樣,便會影響到文字的內容和字數。內容比現在更加粗糙,字數也很少,有可能連五百字都沒有。
因為,主要目的就是為了形成一個晚上九點前寫作的習慣。
那就先這樣。今晚先從十點半左右睡覺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