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聲明的是,我并不想把這片文章寫成自己的“投職簡歷”,或是一篇刻在墓碑上也毫無違和感的“人物生平”,但作為開場白,一些基本的自我介紹還是有必要的。
多少年來,我一直為高中語文書所綁架,被萬千學子當成兩頁背到天昏地暗海枯石爛的課文,然后塞進那幾道默寫題的空格里,不得超生。我等啊等盼啊盼,一直也等不來個“謂我心憂”的發言人,實在沒法了,那就自己給自己平反唄。
(一)王勃的王,不是滕王閣的王
敝姓王名勃,字子安。
公元650年,唐永徽元年,高宗執政的第一個年頭。
七月,某個平常得不能再平常的夏日。
絳郡龍門縣(今山西河津),王福峙家一處深藏在高墻濃蔭后的廂房里,兀然響起一陣稚氣而洪亮的啼哭。窗欞上兩只卿卿我我的小雀聞聲而遁,翅膀掠過,曳動起一地斑駁的樹影。
一個面色蒼白的女人,一個為她擦著冷汗的男子,一個喜笑顏開的接生婆。
受驚的鳥兒落回窗欞,萬物重歸靜好。
這,就是我與這個世界的初見。
很快,家人便發現了我與其他孩子的不同。
從父親的文案上隨手順走一本經史子集,便能失蹤一個下午。
和鄰家孩子約好一起放風箏,赴約時風箏沒見著,只在袖管里藏了一本袖珍的《吳越春秋》。
若犯了什么錯,只要別下“書房禁足令”,罰站罰餓罰下跪,咱悉聽尊便。
在我六歲時,父親的好友杜叔叔(杜易簡)來家中做客,偶然看到了我平日里亂筆涂鴉的幾篇草稿,大為贊嘆,信口拈來《世說新語》中謝安、謝玄將人才比作寶樹的套話,把我和兩個哥哥湊成對兒,一夸一家;
“此王氏三株樹也!”
后來的許多年里,我聽遍了各種各樣的溢美之詞。但這句來自生命啟蒙之初的肯定與嘉許,卻一直縈繞耳畔,記憶猶新。以至于在十多年后那個萬里無云的秋日,我倚在滕王閣的闌干上信筆揮毫時,都在腦中熙然閃現:
“非謝家之寶樹,接孟氏之芳鄰”。
九歲,我將顏師古先生所注的《漢書》通讀完畢,將自己有異議的地方記錄下來,搜集史料加以論證,整理后竟達十卷之多。我將自己這第一本讀書筆記取名為《指瑕》。不到月余,十里八鄉的文人已遍視之。
父親將我成長的點滴看在眼里,甚是欣慰。一有空便將我抱在膝頭,翻講那些我早已倒背如流的“家族史”——
我的祖父王通,乃前朝之儒門高第,官至蜀王侍讀,曾“西游長安,見隋文帝,奏太平十二策”,后來歸隱回鄉專攻學術,續六經,著《中說》。
我的從祖父王績,號“東皋子”,隋末舉孝廉,撰《五谷先生傳》,被尊為“酒家南董”。注有《老》《莊》,時人謂之“曠懷高致,直追魏晉高風”。
每次說到這里,父親的話鋒便戛然而止,用力地捏捏我的臉蛋,一聲長嘆。
我知道他那聲嘆息里沒說完的話——
家門如是,雖為詩書之第,卻非顯貴之族。
雖不乏博學廣知的子弟,卻總無平步青云的機緣。
在我們那個時代,沒有朝服和烏紗帽撐腰的智慧與文采,終究有些底氣不足。
王家,亦如每一個有才名而無官名的“書香門第”一樣,有驕傲的資本,卻沒有驕傲的資格。
時代的無奈,是時人的宿命。
但所謂“少年自有少年狂”,鋒芒初露的我已經在心里寫好了討伐命運的檄文。
為了光宗耀祖,為了名揚千古,為了金門朱戶,為了錦繡膏粱。
千百個秉燭苦讀的寒窗之夜終究沒有相負,讓我在如此稚嫩的年紀便擁有了陸海潘江的才情。
萬事俱備,只欠東風。
東風不來?
那咱自己去請。
(二)成功的馬屁精,失敗的段子手
在唐朝,一個文人要想當官,除了按部就班地走完科舉入仕的“程序鏈”外,貌似沒有第二種選擇。
那就真的一條路走到黑嗎?別人適用,我王勃不行。
總是踩著別人的腳印,怎么能走出自己的人生。
自打從娘胎落入凡間的那一天起,我就注定不是一個隨波逐流、與世浮沉的人。
誰讓咱是初唐四大才子之首呢,從高祖開國到玄宗登基,百年才出一個的風云人物,要是沒點兒標新立異、超群軼類的壯舉,我都對不起自己的百度詞條。
十四歲,我結束了三年的學醫生涯,拜別老師曹元,返回家鄉。
那天,凝望著繁華如夢的長安城在馬車飛揚的尾塵中漸行漸遠,我在心里對自己說:
我會回來的,很快。
同年,我寫就了一篇《絳州上官司馬書》,算是自己當時最滿意的駢文習作,一時被全郡內外的地方官員傳為佳話:
“圣人生而萬物睹,太階平而四國會。
故曰有非常之后者,必有非常之臣;
有非常之臣者,必有非常之績。”
“邀時譽,忘廉恥,徇茍得,設向背於朝廷,立縱橫於勢利。
五尺微童,所以固窮而不為也。”
十五歲的秋天,萬物凋零。我卻在蕭颯的北風里,嗅到了花期的臨近——
朝中新晉宰相劉祥道奉旨巡行關內,廣開言路,洞察民生。
機不可失,屬于我王勃的季節要來了。
我把自己關在書房幾個日夜,咬文嚼字,給宰相大人上書一封,引盡平生所學,抒發了一番自己對時政的見解,反對高宗出兵討伐高麗的侵略政策:
辟地數千里,無益神封;勤兵十八萬,空疲帝卒。
警烽走傳,駭秦洛之甿;飛芻挽粟,竭淮海之費。
所以慷慨于君侯者,有氣存乎心耳。
劉老先生讀罷,一拍大腿,兩眼放光:“此神童也!”并將我的大作帶回長安,傳視朝野。
這要是放在今天,就好比李克強總理把一篇初中生的習作在人民大會堂念給了所有中央政治局的委員,那種轟動效果和熱搜度,不必多言。
至此,我的文章終于被我最想讓讀到的那群人讀到了。
這場出師大捷的華麗首秀,讓我對未來充滿了無限憧憬。
出名要趁早,打鐵要趁熱。
隨后的兩年間,我通過朝中官員先后向當時的最高統治者唐高宗獻上了《宸游東岳頌》和《乾元殿頌》,將大唐的萬類霜天、千種風流盡收筆底,把高宗的祖宗十八代夸了個遍(連皇后和太子也沒放過),終于“驚動圣聽”,未冠而仕,被授予朝散郎,成為有唐以來最年輕的朝廷命官,雖說只是個從七品的閑職,但對一個十七歲的少年而言,卻有著里程碑般的非凡意義——
我終于在帝都長安扎下了自己的根,終于在這個回天轉日、俯瞰眾生的朝堂上分得了一席之地,終于得到了李唐王朝最高統治集團的認可。
從古至今,所謂的“貴人”大抵可以分為三種:
第一種是“知而不遇”,有與你琴瑟相諧的默契,卻沒有讓你飛黃騰達的能力。
第二種是“遇而不知”,拉你一把,幫完了事,根本沒興趣了解你這個人。
第三種,也是最為難得的一種,便是“知而遇”。
這種人,既能懂你,又能用你。
在精神上給你歸屬感,在物質上給你安全感,在生活中給你存在感。
沛王李賢,就是為我量身定制的第三種貴人。
當上朝散郎后不久,經一位官員舉薦,我投到六皇子李賢門下做署府修撰,掌管國史。上任不久,便被召去和其他沛王府的門客一起撰寫朝議時的建言素材。我借此機會,再次大展身手,一氣呵成寫下十則《平臺秘略》,論孝行,論貞修,論文藝,論忠武,論善政……
這位剛及總角之年的小皇子自幼便鐘情于孔孟之學,醉心于文墨之道,早就對我送給他老爹的兩篇殿頌有所耳聞,如今讀罷這十則建言,大有相見恨晚之意,當即便征我為王府侍讀,從此愈發“愛重之”。無論游園打獵,讀書論道,行令吟詩……與我行則連輿,止則接席。
于是,我就這樣迎來了生命中的第二次蛻變。
從一個不入流的小郎官,變成了沛王府炙手可熱的“大才子”。
李賢對我是如此之好,常常令我忽視了他尊貴的皇子身份。拋開君與臣、名與祿,我們不過就是兩個年齡相仿,志趣相投的文藝少年,如一對雪白的錦鯉般遨游在屬于自己的半畝方塘里,身邊水色清朗,眼底浮生安詳。
得主如此,夫復何求。
現在想來,在沛王府的那兩年,是我一生中最好的時光。
俗話說,月滿則虧,水滿則溢。
當我以為一場精彩的傳奇人生正如長軸山水畫般在眼前徐徐鋪展之際,卻不知自己已經抵達了命運這場登山游戲的最高峰,剩下的,只有下坡路了。
公元668年,一個和煦晴好的春日。
沛王邀請自己的弟弟(即七皇子英王李顯)到府中做客,照例讓我陪侍左右。酒足飯飽后,兩個小兄弟突然來了興致,玩起了“斗雞”。
在唐朝,斗雞是一種普及度很高的大眾娛樂形式。上至達官顯貴,下至布衣芒履,圈粉無數。連民諺都道:“生兒不用識文字,斗雞走馬勝讀書。”
這本是一場再平常不過的游戲,不會改變任何人的命運。而我,也將繼續傍在這個備受高宗寵愛的皇子身邊,坐擁著寫不完的瑯瑯盛景和望得到的步步高升,"今年歡笑復明年,秋月春風等閑度"——
如果我沒有臨場發揮,寫下那篇為李賢助興的《檄英王雞》的話。
但是命運這本字典里,沒有“如果”。
“兩雄不堪并立,一啄何敢自妄。
于村于店,見異已者即攻;
為鸛為鵝,與同類者爭勝。
牝晨而索家者有誅,不復同于彘畜;
雌伏而敗類者必殺,定當割以牛刀……”
多年以后,我再回憶起自己當年的遣詞用句,終于漸漸理解了高宗和武后讀到此文時,何以會發那么大的火,一紙“離間皇子”的罪詔,便收回了我剛剛得到的一切,將我逐出沛王府還不解氣,索性連長安也不讓我呆了。
我不怪君王的絕情,只怪自己的莽撞。
跟“王儲”這兩個字眼有關的一切,從來都不是可以開玩笑的話題。
就算是只雞,你也不能亂寫。
所謂言者無心,聽者有意,任何一個微小的細節都可能被放大,任何一個簡單的用詞都可能被遐想,任何一個單純的動機都可能被誤讀。
九曲黃河水,百轉帝王心。
長安,是他的江湖,不是我的池塘。
離開帝都那天,下了好大的雨。
十九歲的雨季來了。
厚重崔巍的長安城門在身后徐徐閉緊,我闔上眼,聽著車外淅淅瀝瀝的雨聲,只當自己做了一場夢。
王子安,快點長大吧。
那時我還不知道。
世界上,有一種人,是長不大的。
別路馀千里,深恩重百年。正悲西候日,更動北梁篇。
野色籠寒霧,山光斂暮煙。終知難再奉,懷德自潸然。《秋日別王長史》
(三)被故事講完的人
離開帝都后,我沒有允許自己零落的車轍流浪太久。馬鞭一揮,直奔劍南道。
常言道,“少不入川,老不出蜀。”
川蜀之地,天府之國,自古就是心靈的療養勝地。
在這里,我一呆就是三年。
揣著一顆疲憊已極的心,在清風明月的陪伴之下、鳥聲林影的環抱之中日漸靜定,洗去帝都的煙火氣,開始重新審視自己的生命定位和價值追求。一邊游山玩水,尋親訪故,一邊舞文弄墨,筆耕不息——
肅肅涼風生,加我林壑清。
驅煙尋澗戶,卷霧出山楹。
去來固無跡,動息如有情。
日落山水靜,為君起松聲。 《詠風》
長江悲已滯,萬里念將歸。
況屬高風晚,山山黃葉飛。《山中》
亂煙籠碧砌,飛月向南端。
寂寞離亭掩,江山此夜寒。 《江亭夜月送別其二》
不經繁華,不覺蒼涼之美。不履喧囂,不識淡泊之趣。
不閱人心,不道世情之苦。不歷浮沉,不知初心之宿。
巴蜀千日,如一個安詳而清冷的夢境,沉淀著我,升華著我,讓我的筆尖越來越貼近大地,貼近人間,貼近自己最真實的心跳。
然而,這個夢,醒得太快了。
咸亨四年,公元672年,我回到長安。
當時的禮部侍郎裴行儉大人愛惜我的文采,聽到我的文名,多次召用。
但今日之我,早已不是三年那個天真而虛榮的少年。
我自問一無安撫蒼生之策,二無開疆守土之功,不齒以虛名竊居人上,便作文述志,婉言謝絕,結果卻觸怒了裴侍郎,被斥為“才名有之,爵祿蓋寡”。
第二年,我偶然從朋友陸季友那里聽說虢州的山區生長著很多珍稀藥草,出于學醫之人的本能,很想去收集一些,順便找個借口離開長安這片是非之地。便托人舉薦,尋了個不起眼的閑職:
虢州參軍。
那時的我還不知道,此趟虢州之行,將是自己第二次,也是最后一次走上仕途。
剛上任沒幾天,我與同僚的關系就鬧僵了。
他們嫌我恃才傲物,目中無人。
我嫌他們官官相護,同流合污。
我知道自己和他們是來自兩個世界的人。
互相都看不順眼,卻誰也無法改變。
然而,成為太多人的“眼中釘”,終究不是什么好事。
不久后,我就被卷入了那場震驚全國的“擅殺官奴案”。
關于這件事情,《新唐書》給出的官方版本是這樣的:
“官奴曹達抵罪,匿勃所,懼事泄,輒殺之。事覺當誅,會赦除名。父福畤,繇雍州司功參軍,坐勃故,左遷交址令。”
在這里,我不想做過多的解釋。
口無實憑,公論難定。史無詳載,真假難分。
有人說,我是一時糊涂,失手成恨。
有人說,我是被人構陷,負屈含冤。
無論怎樣,千年之后的今天,我早已不再糾結于所謂的真相——
為了放過盛唐,更為了放過自己。
一年后,曹達案漸漸平息。我再次接到朝廷準予復職的詔書,卻早已無入仕之心,再不愿踏入宦海一步。
在過去這短短一年的時間里,我每天都將自己反鎖進書房,深居簡出,足不窺戶,完成了祖父王通《續書》所缺十六篇的補闕,并撰寫了《周易發揮》、《唐家千歲歷》、《合論》、《百里昌言》和大量的詩文作品。
窮途非所恨,虛室自相依。城闕居年滿,琴尊俗事稀。
開襟方未已,分袂忽多違。東巖富松竹,歲暮幸同歸。《送盧主簿》
空園歌獨酌,春日賦閑居。
澤蘭侵小徑,河柳覆長渠。
雨去花光濕,風歸葉影疏。
山人不惜醉,唯畏綠尊虛。《郊興》
書齋里的時光,總是過得很快。
轉眼,已是公元676年,唐上元三年,春。
我啟程南下,看望因當年“曹達案”被我牽連、貶為交址令的父親。
八月,踏上歸途。
坐船橫渡南海時,卻逢天時不利,整片海面陰風怒號,濁浪排空。我閃避不及,被一個浪花卷入水中,雖被船夫和侍從及時救起,卻元氣大傷,患上了“驚悸之癥”。
自此水火不交、夜寐不寧,在病痛與憂郁中度過了自己最后的短暫時光。
帶著我的“落霞孤鶩”和“秋水長天”, “白首之心”和“青云之志”,
流散在盛唐的風煙里,永寂于歷史的星空下。
那年,我27歲。
我再也不用懼怕蒼老,因為我再也無法老去,
去寫我沒寫完的詩,走我沒走完的路,做我沒做完的夢。? ? ? ? ? ? ? ? ? ?
我的一生,看盡風月無涯的錦繡山河,也食下冷暖自知的人間煙火。
嘗過冰的涼薄,火的熾熱,走過雨的糾結,風的灑脫。
當過尋夢人,也做過流浪者。
若有一天,世間已無滕王閣,愿你們依然能記得我——
敝姓王名勃,字子安。
一個沒來得及講完故事,就被故事講完了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