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待事情,需要多路思維,哪有什么非善即惡?一切以時間,地點,條件為轉移。看待人,也要用辯證發展的眼光,未必真的就是十惡不赦。至于營銷,有時候也偶爾參加過購一件東西,商家就會捐助山區兒童一元錢。我又正好需要那件東西,所以我買了。如果說,轉發一次某機構就捐一塊是真的,那我轉一次于我又有何損失?如果說,我為這個品牌的推廣助力了,那么某機構幾十萬的廣告費是用在留住一個人的生命上,而不是某節目的冠名費上或者拍攝一只廣告上,又有多不道德呢?以上是僅從我一個只轉發不打賞的角度說說,我沒有為自己轉發而后悔。盡管,我沒有被文章感動。
接著,打賞的錢款竟遠超轉發量可以變現的錢款,是個出乎意料的結果,也說明人們很善良。但這也存在一個看法的分歧點,有的人認為是為病捐款,有的人認為是為文打賞,這就是為什么后來依然有人愿意打賞。當時打賞的人們,出于善心與憐憫心,讓人敬佩。后來,有人爆料當事人未到山窮水盡。輿論指向,善良被消費與欺騙。其實,從頭至尾,不就是說某機構會捐款嗎?當然,善良的人不應該受到抨擊,人們的憤怒也可以理解。然而不斷抨擊的人,有可能沒有轉發過,也沒有打賞過,卻不斷地刷屏真相,說著:"我早就知道是騙人的,他就是個騙子,不配做父親之類的話",甚至罵著別人圣母婊。每個人看待事情的角度各有不同,難道非要你罵一句圣母婊,我罵一句鍵盤俠嗎?仔細想想,這件事情這個人真如我們想象得那么邪惡嗎?難道他的本意就是想賺取巨款嗎?而今,他又同意退回了打賞,竟是竹籃打水一場空。再想想,這樣的結果,國民傷了心,他們身敗名裂,這場反轉讓誰最受益呢?
最后,從這件事,我有以下想法,其一真有困難了,想在網上求助,曝光量還是適度較好,樹大招風,打假團隊也一直存在,天下總有比你更慘的。其二,人們不管是捐款還是打賞,也要適可而止較好。當人們的善款都捐給某一個人時,必定會造成資源的浪費。這兩點已經被好些個慈善案例證明過,于是也就有了人們說的捐款使人變成百萬富翁。捐贈是不是也需要更理性點呢?尤其是當我還沒錢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