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愛孩子的方式正確嗎?這個問題從孕育那個小生命伊始,就一直盤桓在每一個父母的心中。看著孩子一天天長大,這個問題就更讓做父母的我們糾結、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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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長環境的焦慮
看著周遭的人,一個個地為了孩子,拼命地買學區房,請家教老師,各種特長班報名,還有奶粉、綠色食品、衣物、鋼琴、旅游排山倒海般地涌來,年輕的父母驚呼,我們已經養不起孩子了!!!
這是真的嗎?
先算一算吧:一個四歲左右的寶寶,上一所好些的幼兒園每學年7000元,如果幼兒園活動,則要另外加錢,大約每學年兩次,需要1000元左右,平均每月大約1300元,,吃飯,主要是平常的零食每月1000元,換季衣服,好一些的,也要300元一套,冬季就更貴些。休息日,帶孩子出去玩耍,算每月1000元,如果再加上一些意外開支,比如孩子生病,買玩具等等算1000元,那么一個孩子的開支大約每月需要4000元左右。如果再加上大人的開支,一個月萬元幾乎余不下什么錢了。現在工薪階層的工資似乎真的是無法去支付一個孩子的成長了。
更要命的是,別人家的孩子吃穿用度都在基本標準之上,讓做父母的我們看在眼里,急在心里,焦慮不安的情緒膨脹擴張,進一步發展,就會造成很多的家庭矛盾,而這些矛盾,無論你多么小心地掩飾、隱瞞,都會在潛移默化中影響到孩子,讓孩子感受到壓力。
誠然,隨著社會的發展,經濟的差距加大,階層的固化和資源的占有失衡,讓我們的選擇更加多元的同時,也更加艱難。誰都知道,孟母三遷,方使孟軻愛上讀書,最終成為一代圣賢。因此,有些家長,就會將這些自身承受的壓力變成“嚴格要求”孩子的動力,以“愛”之名附加給孩子很多“重負”,并以“環境如此”為借口,無限度地要求孩子,結果,弦也有崩斷的時候,一旦出現意外,就不是父母能承受得起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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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的方式過于自我
“我愛孩子,所以,我要給他最好的”這是很多的父母最真誠的內心獨白。
我有一個初中女同學,成績非常優異。可有一次,這個女孩子沒有考入班級前三名,她含著淚不敢回家。第二天,我們同去上廁所,她咧著嘴蹲下,我發現她的屁股上青紫一片,她哭著說是媽媽打的,還捋起袖子,胳膊上也是青一塊紫一塊。她那時就恨恨地對我說:丫丫,我恨我媽,長大以后,我一定會離她遠遠的。后來,女孩考去內地,很少同她媽媽聯系,前段時間我們聯系,她還在說:我能理解媽媽的心情,但我永遠也不會原諒她的做法。
我也不能理解,僅僅因為幾個多年之后毫無意義的考試分數,這位媽媽怎么能下得了如此“狠手”?也許她會說,是為了女兒的“將來”,是“嚴格要求”,但她對女兒的心理傷害卻是永久性的。
再說個身邊的例子,前年,我有一個學生,放學后,滿頭大汗,滿臉通紅。我拉住她,問:“你怎么不脫衣服?”她回答說:“我奶奶不肯,她說她都還穿著毛衣秋褲,怕我凍著了。”彼時,她的同學們那天都已穿著襯衫,天氣預報氣溫30度。我責令她脫衣服,她居然還穿了兩件毛衣一件外套,里面的內衣全都濕透了。
這就是我們父母的愛的方式,以自己認為的正確的方式來表達愛。這很顯然是一種自以為是,是一種專制,是一種支配和干涉。這樣的方式導致的結果,往往會使孩子過于依賴、順從、沒有主見和缺乏主動。孩子成年后,這樣的性格缺陷會讓他們行為幼稚,優柔寡斷,成為典型的“媽寶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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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帶有附加條件
我們的身邊越來越多地出現了一種“補償”型的父母,在當今激烈的職場競爭中,他們無暇分身,或者,因為婚姻破裂,不能給予孩子更多的陪伴,于是,他們用物質補償來代替。
而過度的物質使孩子學會攀比,追名牌,花錢大手大腳,甚至啃老。最典型的事例,一是張國立的兒子張默,另一個是李雙江的兒子李天一。這樣的例子可以舉出一大串來,他們的故事到后來成了事故,究其原因,與父母的嬌生慣養和對子女的補償心理息息相關。
父母的補償心理,是源自愧疚感。這種心理會讓父母感覺自己虧欠了孩子,殊不知,愛,這種東西,是一種感覺,而不是物質的累積。如果父母把物質當成了愛的一種表達方式,那么孩子也就會順承地用物質來衡量你的愛。這種物化的愛,沒有溫度,只有疏離。物化越多,疏離越深,漸漸變成冷漠。孩子對于父母的那種天然的愛,就成了有條件的愛,即,你滿足了我的條件便是愛我,你無法滿足,那就是不愛。
這是一種很可怕的愛的方式。
還有另外一種,也是帶有附加條件的愛:獎勵型父母。
這類父母更直接些,他們喜歡以物質獎勵作為誘導孩子學習或者提高成績的條件,自以為這樣是傳遞了對孩子的愛。鄭重提示,這種方式是一種“他律”。心理學家馬克·列波爾提出“過分獎勵理論”說,過分獎勵會使人的內部動機轉變成外部動機,從而減弱受獎勵者的內心激情。簡單地說,就是如果你不斷的用物質刺激孩子做事或者學習,就會給孩子傳遞出一條信息:學習的優劣不是自己的努力結果,而是物質刺激的大小,媽媽或爸爸對我的愛也是有條件的。這種有條件的愛會讓孩子懷疑父母愛自己的純度,倘若出現獎勵疲倦,家長就會發現孩子完全失控,溝通困難,心理隔膜,引導失效。
孩子的心理是很干凈的。物質和學習是兩件事情,物質應當和“需要”和“計劃”掛鉤,學習則經強調求知興趣和自主控制。如果計劃要買的東西,哪怕孩子成績不好也要買。學習中孩子哪怕獲得多少獎,都不用物質去獎勵,更多的應該注重精神的鼓勵。
不依附任何物質條件的愛,是孩子對父母愛的信任,也是父母與孩子關系融洽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