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6日星期二 ?《非暴力溝通》
第二章第三章
【書摘】
1、批評、指責、辱罵、歸類、比較以及評論等都是在評判人。
2、蘇菲派詩人魯米寫道“在道德與不道德的區分之外,有片田野。我將在那里見你”然而,語言使我們陷于是非之中。它擅長將人分類,把人看作好人或壞人,正常或不正常,負責人或不負責任,聰明或愚昧,等等。
3、價值判斷反映了我們的信念——生命的需要怎樣才能得到最好的滿足。
4、比較也是評判的一種形式。
5、我們對自己的思想、情感和行動負有責任。可是,人們廣泛使用“不得不”這一短語。例如:不管你是否喜歡,有些事你不得不做。顯然,這種表達方式淡化了個人責任。“你讓我”是人們常用的另一短語,例如:你讓我傷透了心。此時,我們的表達方式忽視了我們情感的內在根源。
6、一旦意識不到我們是自己的主人,我們就成了危險人物。
7、人們越是習慣于評定是非,他們就越傾向于追隨權威,來獲得正確和錯誤的標準。一旦專注于自身的感受和需要,我們就不再是好奴隸和好下屬。
【心得】
我們之所以會使用暴力語言,是因為講的話是以自己的標準來判斷他人所作的事情,而“暴力”就是用語言表達了自己的情緒,而不是情緒背后的需要。當需要和需求被表達,語言也將不再“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