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莫小柒
圖片來自網絡
Q小姐的“初戀”發生在初二的時候,那時學校根據成績排名換班級,Q小姐跟我在一個教室里,不過她是班級第六,我是班級第十四,剛好前后桌。兩個周圍都是男生,又愛看郭敬明小說的女孩子很快就成了好朋友,無話不談的那種。
Q小姐說她從不覺得后悔,直到現在還記得那個男孩家里的座機和他的QQ號。唯一遺憾的是,離別前那個男孩要跟她握手,她遞出去一個長長的袖子。當時學校所有的人都要穿校服,就算是冬天,也要在厚厚的羽絨服外加上一件校服,像是一個個企鵝。不知道是誰第一個想出了把束口的校服袖子上的松緊帶拆掉,校服的袖口變得寬大了許多,一時間成了一種潮流。
“我當時也不知道怎么想的,他要跟我握手,我一下子不知道是覺得丟人還是配不上他,把手一縮,遞給他一只袖子。”Q小姐說這句話的時候用勺子輕攪著面前的咖啡,“然后他就生氣了,放下手就走了,我要是知道那是最后一次看見他,一定會拉住他的手,他叫我松我都不松。”
男孩叫陳錚,初二下半學期的時候轉學過來的,他站在講臺上,一筆一劃的寫自己的名字,他的字剛勁有力,自帶筆鋒,說話聲音正處于變聲期,略微有些低沉。他身上有普通男孩子很少見的硬氣,平日里被吐槽難看的要死的校服穿在他身上也很筆挺,在人群中個子不高卻格外顯眼。
老師安排陳錚暫時先坐在講臺的左側,Q小姐剛好坐在第一排,一抬頭就能看見他。
你都不知道他有多好看,清晨的微光揉碎了灑進他的眼睛里,像是黑夜里的星辰點點,他總是喜歡在校服里穿一件籃球服,我們下次一起去看他打籃球吧,肯定比MVP情人里的太子還要帥。
Q小姐和我說這些話時雙手托著下巴,巴不得在眼睛里面放上兩個巨型愛心,從那天起,她的筆、橡皮、尺子甚至是書本都會“不經意”的掉在地上。
“哎。”Q小姐拉拉陳錚的衣角,“我橡皮掉了,你能不能幫我撿一下?”
然后陳錚就會點點頭,彎下腰撿起來放在Q小姐的手心里。
“他的手涼涼的,碰到我的手時,我就覺得渾身像是觸電了一樣,酥酥麻麻的。”Q小姐拉著我的手晃啊晃的,我想這時候來一陣風一定能把她吹走 。
在那個懵懵懂懂的青春歲月里,我們還模模糊糊的不知道什么才是愛情,無意中發現和他看過同一部漫畫,同一本小說,喜歡同一個人物,甚至是同一門功課,都覺得是一種默契,是命中注定的緣分。一次陳錚在撿起Q小姐貼著柯南貼紙的鉛筆盒時,問了一句“你也喜歡看《名偵探柯南》啊?”兩個人就滔滔不絕地從名偵探柯南聊到火影忍者再聊到跑跑卡丁車,最后還一起解了科學試卷里最難的兩道題,還約好下次的籃球賽要去助威加油。上課時被老師看見拉出去罰站,互相交換一個眼神,一低頭抿著嘴就笑了。
Q小姐知道陳錚常常賴床,為了趕上學校早自修不吃早飯就往學校跑,她就多買了兩個包子在他家的路口處等他,假裝偶遇的樣子遞到他的手里。知道每天和他一起回家的那個男生晚上都要去補習,便充當起護草使者,偷偷的拉著我陪他一起回家。知道他愛看書,就買了一本當時很火的《陪安東尼度過漫長歲月》送給他,滿滿的心意全寫在了標題里。
后來言情小說在學校里風靡,班級里幾乎每個女孩子人手一本,再互相交換著看,每個人心里都有一個屬于自己的男主角,Q小姐的男主角就是陳錚。言情小說里面男主角的形象無非就是奶油小生和霸道總裁,陳錚在兩者之間,好像都有那么一些意味,于是顯得格外不同。Q小姐立志要給陳錚寫一本以他們為原型的言情小說,就寫在一個帶密碼的筆記本里。不知道是文具店賣的密碼本太坑還是教室里的的玩鬧太過于激烈,Q小姐吃完午飯回來,發現自己的筆記本正被陳錚拿在手上,她急忙沖過去搶回來,“你怎么看我筆記本啊。”
“我看你的筆記本攤開掉在地上,就撿起來了。”陳錚愣了一下。
Q小姐緊緊的抱著筆記本,拉起我就往外走,直到最底樓的走廊上才停下來,抱著我就開始哭“小柒,怎么辦,我要怎么辦?他一定看到了,每一頁都有他的名字,他一定都看到了。”我輕拍她的肩膀“沒事的,他都沒說什么,肯定沒事的。”她哭得更加大聲了,我也忍不住陪著她一起哭起來,兩個人在樓底下不停的抽泣。后來看到一個友誼測評,標題叫一起做過以下事情的才能叫閨蜜,其中不乏“一起吃飯,一起回家之類的”看到很多人評論說,除了沒有一起哭過,其他都做了,我半開玩笑的跟Q小姐說,可能就是因為那年我不知道為什么陪你一起哭了大半個小時,我們的友誼才會一直堅固至今吧。
在那天之后Q小姐再也沒有繼續寫那本以陳錚為原型的小說,還是會在路口默默地看著他回家,但不敢再走上前去一起同行。還是會偶爾在清冷的早晨放一杯熱牛奶在他的桌子上,但在他說“謝謝”時不再拉長話題。還是會在籃球賽時在圍欄處看他打比賽,但不再大聲的喊他的名字替他加油。直到那天陳錚要與她握手,她用一個長長的袖子躲開了,陳錚便連“再見”都沒有言語,從此離開了Q小姐的生命里。
“再見意味著以后還有機會相見,就算是說個拜拜也好啊,什么都沒說的就走了,所以我才會一直忘不了他吧,卻再也見不到了。”
我喜歡你是我放在心底不能說的秘密,就像是在人家的花園里摘了一朵嬌艷的鮮花,盡管小心翼翼還是被主人發現了。除了轉身就跑還有什么別的辦法呢?直到路的盡頭感覺不會有人再追上來時,發現花還是緊緊的握在手心里,于是抱著小小的心滿意足,蹦跳著離去。日后憶起,也許會埋怨當時的自己為何不心存僥幸的停下來問問花的主人是否愿意將花贈予。但這又有何重要,我還是很喜歡你,像風走了8000米,不問歸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