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卡丘就在那!《Pokémon?GO》(精靈寶可夢 GO)從開始推出就熱燒到現在(許多國家未正式開放但似乎很多人都玩到了),相關新聞和評論紛紛出爐,就連我就讀的荷蘭大學官方臉書都貼文說「校園里舉止怪異的人可能是在找神奇寶貝!」雖然《Pokémon?GO》的技術并不新穎也有很大進步空間,但這個爆紅的游戲已經成為無法忽視的現象,這讓我越來越好奇:究竟《Pokémon?GO》的技術特性是什么?何以引發各種奇奇怪怪的現象?我們——即使不是設計者也不是玩家——要如何理解和思考它的社會意義?
《Pokémon GO》AR 技術下的空間連續感
要回答上述疑惑,要從「《Pokémon?GO》和其他沉浸式游戲有何不同」開始。目前號稱可以帶來沉浸式體驗的游戲技術有二:AR(Augmented?Reality,擴增現實)和 VR(Virtual?Reality,虛擬現實)。VR 通常需要一臺很像相機的「頭戴式眼鏡」,例如?Google Cardboard?就是非常簡易的 VR 裝置。在 VR 裝置中,我們觀看的屏幕就像是一個界面,切割現實的生活世界和虛擬的游戲世界,讓我們從舊世界「跳進」新世界,在新的環境里移動、探索、作戰。
AR 技術——《Pokémon?GO》的基礎——則相當不同,它把虛擬環境「貼在」現實環境上,就像我們在《Pokémon?GO》看到的,手機屏幕上顯示著游戲世界,但后頭立即就是再真實不過的生活世界(尤其是要收服神奇寶貝的時候)。目前神奇寶貝還比較像是貼在現實景象上的貼紙,因為它們常常不夠立體,也貼得不夠好(有時還會浮浮的…)。我們可以這么說,VR?下的生活世界和游戲世界是斷裂的(注 1),但?AR?里的兩個世界則是連續的。
AR 游戲下,生活世界和游戲世界的連續性幾乎無法避免,因為這正是 AR 游戲的核心所在,這也是為何《Pokémon?GO》需要透過它的前身《Ingress》收集大量現實資料。這種連續性,帶來《Pokémon?GO》(或者廣義來說 AR 游戲)兩個值得注意的效應。
轉變:從空間到行為
第一,在 VR 游戲里,玩家的游戲行為和生活行為兩者幾乎無涉,但在 AR 游戲里,兩者卻有一定程度的對應關系。我們可以在VR游戲世界中走上一百公里但實際上身體一點移動也沒有,但要抓到《Pokémon?GO》里的神奇寶貝,我們非得走到某個地方不可。因此,VR 的在線流量就是在線流量,但《Pokémon?GO》的在線流量同時也是線下流量(人流)——所以《Pokémon?GO》的流行會被視為新商業模式的誕生。
第二,VR 游戲很少對現實空間產生實際影響,但《Pokémon?GO》很可能改變現實空間的性質。一百個 VR 游戲玩家可能會塞爆虛擬空間里的某個廣場,但幾乎不會有哪個現實里的公共空間因而被塞爆。相反地,一百個《Pokémon?GO》玩家同時跑到「游戲里」的某個地方去抓神奇寶貝,我們就會確實地在「現實里」的某個地方看到一百個真實的身體。也就是說,游戲世界里的空間基本上都是公共的,它對所有玩家預設開放,在 VR 下這個預設不成問題,但由于《Pokémon?GO》把游戲世界重迭于生活世界,這使得《Pokémon?GO》可能把任何地方變成公共場所——整個世界都是我的游樂場!
若把上述兩個效應放在一起,我們就會看到《Pokémon GO》之所以帶來各種問題的原因。一般而言,游戲是種在私人空間進行的個人行為,但《Pokémon GO》藉由交迭生活世界與游戲世界,(很可能)先將現實空間——不論公或私——轉換成公共空間,再將個人行為帶到公共空間。我們都知道,一旦個人行為進入公共場所,它就不再只有個人性質而是公共行為,因而具有社會上的意義和后果,尤其當一群人在公共場所從事相同行為的時候,它甚至可以被視為「政治行動」——至少漢娜 · 阿倫特(Hannah Arendt)會這么說。
當空間被混合起來的時候…
如果《Pokémon?GO》玩家只是小眾,這種綜合效果尚且不會帶來急迫或嚴肅的議題,但《Pokémon?GO》大受歡迎,這迫使我們不得不思考即將產生或已經產生的問題(注 2)。
例如,某個社會的「空間政治」可能透過《Pokémon?GO》而延續:有(美國)黑人玩家認為自己更容易在白人至上的公共空間被懷疑、被盤查、甚至被攻擊,因為低頭繞來繞去找神奇寶貝看起來就是個可疑的舉動——而黑人更不被信任。也有論者批評,《Pokémon?GO》透過數據數據輕易把任何生活空間轉換為游戲空間,然后引導人們行動,就像Uber和Airbnb一樣都在做無本生意,還能輕易撇清相關責任。除此之外,有人家門前忽然聚集人群只因為住址被設定為道館(gym),也有醫院被玩家無端打擾因為里頭有神奇寶貝,還有不少玩家因為不注意現實世界的交通狀況而身陷險境,更別說有的地方變成旅游圣地就因為那里才能玩《Pokémon?GO》!
什么?一個游戲怎么可能有這么強的公共甚至政治后果?或許我們可以問問美國總統候選人希拉里(Hillary?Clinton)和川普(Donald?Trump),他們都已經打算利用《Pokémon?GO》來從事政治活動了!顯然,因為《Pokémon?GO》交迭虛擬與現實、模糊個人與公共,所以不論我們是不是玩家,都可能受到影響——沒有人可以置身事外。
對用戶和設計者來說…
對于用戶來說,《Pokémon?GO》的技術特性與效應,意味著我們必須注意玩游戲時的舉動。在《Pokémon?GO》下,玩游戲的個人行為實際上全都發生在現實的公共空間里,所以當游戲行為和(正常情況下的)公共行為有所捍格的時候,我們最好選擇依循公共行為而不是游戲行為,否則可能引來奇怪的眼光(和批評)。
對于設計者而言,《Pokémon?GO》的社會意義更值得深思。(游戲的)設計者都知道,設計游戲不是只在設計游戲「本身」,更是在設計玩家的行為,但因為《Pokémon?GO》很可能把個人行為帶進公共空間,所以相較于一般游戲,設計者必須意識到他們設計的不只玩家的個人行為,更是玩家的公共行為(注 3)!因此,設計者必須承擔起較多的公共責任,也應盡力預測《Pokémon?GO》可能引發的公共效果,甚至可以思考如何使《Pokémon?GO》產生的公共效果正向化。讓玩家走到戶外并相互交流是《Pokémon?GO》目前看來相當不錯的一面,香港媒體甚至稱它是「脫(宅)毒神器」,不過我相信它有潛力做得更多也更好。
結語
《Pokémon?GO》推出至今招來不少批評,但我始終不認為它會是一個多危險的游戲,我甚至相信它可以為社會做好事?!禤okémon?GO》的許多爭議不單源于它交叉現實與虛擬,更因為它模糊了公共與個人。它一方面(可能)把任何現實空間變成公共游戲空間,另一方面藉此將個人行為帶進公共場所而成為公共行為。過去很少有大受歡迎的游戲能夠帶來這種效果。一旦我們理解《Pokémon?GO》的技術特性與社會意義,我們就能思考如何避免引發太多的負面效應,更重要的是,我們可以引導它走向更好的方向。
注釋:
1. VR也可以用來模擬現實世界(例如訓練醫師開刀),這種方式沒有本文所說的斷裂,但很明顯它的主要用途并非游戲。
2. 非游戲的AR也將虛擬信息貼在現實世界,但因為不是游戲,所以沒有游戲世界與現實世界的「交融」,比較像是對著現實世界貼標簽,因此比較沒有本文討論到的效應和問題(但有別的爭議)。
3. 設計者并非沒有考慮到前者,但我猜測他們很可能沒有注意到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