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我們講到,對父母應該言聽計從的“孝順”觀念,閹割了多少年輕人的夢想-不敢去做自己真正想要做的事情,葬送了多少年輕人的婚姻-和自己不喜歡的人結了婚。我們以為這樣可以讓父母安心,因而委曲求全,多年以后發現,這樣的做法,既沒有讓父母安心,又讓自己痛苦了多年。
其實,這是錯誤的“孝順”觀念導致的。說道“孝”,大家肯定也會想起儒家文化,儒家是非常強調“孝”的。古代講孝道,并沒有說要孝順。孔子注重“孝”,但不一定要“順”。
我想,我們對于“孝”,有兩個比較大的誤解,一是覺得應該對父母“言聽計從”,不應該違反父母的意志;二是覺得父母健在的時候,不應該離父母太遠。下面我們來看看孔老夫子是如何看待這兩個問題的。
1.【原文】子曰:“事父母幾(jī)諫,見志不從,又敬不違,勞而不怨。”
【譯文】孔子說:“服事父母時,發現父母將有什么過錯,要委婉勸阻;看到自己的心意沒有被接受,仍然要恭敬地不觸犯他們,內心憂愁但是不去抱怨。”
“事父母”即服侍父母,“事”用在下對上,譬如事君。“幾諫”即婉言勸諫。“勞”指內心憂愁。《孝經》里面也強調,子女要能夠向父母進諫,就好像大臣向國君進諫一樣,因為父母也可能做錯事。
父母也是普通人,所以當然可能犯錯。即使父母都關懷子女,也不見得可以做到適當的關懷。所以,父母雖有好心,但他們的智慧與作為,是否能使這份好心恰當得表現出來,卻是一個問題。很多父母想到的只是世俗的價值觀,希望子女走上一條他們認為比較安穩、愉快的道路。至于子女本身的想法如何,父母未必有時間充分了解。
總之,父母是人,自然可能犯錯,子女最好事先就委婉相勸。如果行不通,仍須謹守不違不怨的原則,除此之外,就只有子女自己努力積德行善了。
從這一段話中可以看出,孔子并不是讓孩子對于父母所有的話都是言聽計從,相反,孔子認為,發現父母有什么過錯,要委婉勸阻。
我覺得孔子自己提倡的“孝”并不是“盲孝”,他提倡的“忠”,也不是“愚忠”,但他的話會被統治階級曲解,變成“臣從君,子從父,妻從夫”。
即使是現代社會,還是很多父母會覺得子女違背自己的意愿是“不孝”,而子女也會對父母的話言聽計從,如果違背了父母的意愿,也會有罪惡感,覺得自己“不孝”,會有心理負擔。即使是很多優秀的女子,當父母要求他們去相親的時候,她們也無從拒絕。有時,當父母給子女安排了婚事,有些子女盡管不喜歡也聽從了父母的安排。
2.【原文】子曰:“父母在,不遠游,游必有方。”
【譯文】孔子說:“父母在世時,子女不出遠門;如果出遠門,就必須有一定的去處。”
“父母在,不遠游”是大家耳熟能詳的,但是后面這句“游必有方”可能是常常被忽略的四個字。我自己以前也只知道“父母在,不遠游”這一句,不知道“游必有方”這四個字。
用現代的觀點來理解,就是,你可以去遠游,但你不要讓父母擔心,你要及時告訴他們你去了哪里,你和誰同行。我想,這樣的要求并不過分吧。
“父母在,不遠游”這句話,也容易被用來說明在儒家思想的影響下,家庭對于孩子的壓抑,為了“孝順”這件事,孩子走不出去。所以學習《論語》,可以發現孔子哪些思想是被曲解了。
現在,很多年輕人離開父母,在大城市工作。對于這樣的子女,我想,你應該做到不要讓父母為你擔心,要好好照顧好自己。正如孔子說的“游必有方”。
也有一些年輕人想要留在大城市,因為父母希望其在父母身邊工作,因而離開大城市回到父母身邊,接受父母為自己安排的一切。對于這種情況,年輕人應該去思考,回到父母身邊工作,接受父母安排的工作是你想要的生活嗎?
古典老師在他的書中《拆掉思維的墻》的第七章《幸福是一種轉換力》里有三節講的是:你活在父母的劇本里嗎?父母爽-我不爽的雙輸游戲;我爽-父母不爽的雙贏模式。我推薦大家可以去讀一讀。
古典老師講過,父母最需要我們照顧的時候是他們六七十歲以后,那時候他們退休了,身體也不如以前健朗,這時候需要子女在物質上的付出,精神上的陪伴。而父母六七十歲時,恰恰是子女三四十歲的壯年期。如果在年輕時,你有了很好的積累,這時候你就能給父母提供相應的保障;如果這時候,你自己也發展的不好,那能給父母提供的保障也就減弱了。很多人在大學剛畢業之后,就回到了縣城,回到父母身邊,做著父母安排的工作,或者就開始啃老,那等父母年老了,在父母需要你的時候,你拿什么來贍養父母呢?
那到底怎么做到“孝”呢?作為子女應該怎么做呢?王陽明所倡導的孝的問題,其實就是一門不讓父母擔心的學問。良知告訴一個人,孝順父母的終極目的是讓他們心上安寧,物質條件還在其次。孝不是流于形式,而是將心比心。
作為子女,應該從心里思考如何不讓父母擔心。不讓父母擔心,不應該只是短期內不讓父母當心,應該從長遠的眼光來看。不讓父母擔心,并不意味著對對父母“言聽計從”。我想,每個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子女幸福吧,但是父母認為的幸福,并不一定是子女認為的幸福,所以,很多時候,子女應該去追尋自己認為的幸福。
孔子雖然很強調“孝”,但也從來沒有說過,對父母言聽計從是“孝”,這樣的行為有時反而是“不孝”。孔子講孝,并不是盲孝,請看《孝經》諫諍章第十五。他在2000多年前就說明白了的道理,到今天,又有多少人明白此理并實行?
《孝經》諫諍章第十五
曾子曰:“若夫慈愛恭敬,安親揚名,則聞命矣。敢問子從父之令,可謂孝乎?”子曰:“是何言與,是何言與!昔者天子有爭臣七人,雖無道,不失其天下;諸侯有爭臣五人,雖無道,不失其國;大夫有爭臣三人,雖無道,不失其家;士有爭友,則身不離于令名;父有爭子,則身不陷于不義。故當不義,則子不可以不爭于父,臣不可以不爭于君;故當不義,則爭之。從父之令,又焉得為孝乎!”
白話文翻譯:
曾子說∶“像慈愛、恭敬、安親、揚名這些孝道,已經聽過了天子的教誨,我想再冒昧地問一下,做兒子的一味遵從父親的命令,就可稱得上是孝順了嗎?”孔子說∶“這是甚么話呢?這是甚么話呢?從前,天子身邊有7個直言相諫的諍臣,因此,縱使天子是個無道昏君,他也不會失去其天下;諸侯有直言諫爭的諍臣5人,即便自己是個無道君主,也不會失去他的諸侯國地盤;卿大夫也有3位直言勸諫的臣屬,所以即使他是個無道之臣,也不會失去自己的家園。普通的讀書人有直言勸爭的朋友,自己的美好名聲就不會喪失;為父親的有敢于直言力爭的兒子,就能使父親不會陷身于不義之中。因此在遇到不義之事時,如系父親所為,做兒子的不可以不勸爭力阻;如系君王所為,做臣子的不可以不直言諫爭。所以對于不義之事,一定要諫爭勸阻。如果只是遵從父親的命令,又怎么稱得上是孝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