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約

學區房的事是一點風吹草動也經不住,上周還高高興興簽了合同賣給我們,這個星期一個并未定論的新聞就起了為難。

女士說不想賣,怕真劃了雙學區損失太大,男士意思想加價20萬賣。好像心情也能理解,但是現實情況是合同既然簽了,雙方就有了履約責任。變局當前,利益如何權衡,如何妥善解決呢?

實戰如此。

某人說,發生這樣的事從另一個角度看說明我們選擇的方向是對的,既然我們可能獲得超額的利益那么就需要能解決額外的困難,利益和困難通常是對等的。這讓我想起此前讀到過的查理·芒格在《窮查理寶典》里寫過的這句話:如果你想獲得你想要的東西,那就讓自己配得上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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