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為什么要去祭奠素未謀面的先人?每年清明節,中國人就會成群結隊的去上墳燒香拜先祖。一般來說,我們會遵循無利不起早的行事原則,而先祖祭拜要準備的瑣事頗多且禮節繁瑣。所以我猜測,先祖祭拜一定存在某種“利”。有人說,祭拜先祖怎么能用“利”來評判?其實不然,如果一件事或者某種行為是“無益”的,便會遭到摒棄。
在我思考這個問題無果時,我發現了一個現象:孩子大多比較煩父母“多余的”關心。具體表現是什么呢?平日里和氣禮貌的孩子,在對待父母時多余的關心時往往會失去耐心,甚至會惡語相向以向父母表明自己不需要這種關心。而父母對此的反應呢?仍是不厭其煩的給予在孩子看來“多余的”關心。
這給我一種直覺,孩子一定是父母上輩子的超級大債主。不過我轉念一想,父母如此付出,到底又從孩子那里獲得了什么“好處”呢?
我仔細想了想,我覺得有兩種好處是毫無疑問的。一是父母的基因得到了延續,二是“姓氏”得以延續。傳統上會有養兒防老的觀點,但是我粗略估計了下,考慮遺產的情況下,從經濟上來說,培養一個子女的成本比子女照顧老人付出的成本要高得多。因此,我認為對父母來說,養兒防老的好處并不明顯。
基因得到延續,這算是生命的本能,暫不展開討論。那么,“冠名權”就成為父母在意志支配下所得到的重要好處。
想通了這一層,我明白父母才是債主,子女是背負著“原債”的。如果再往上推,個體只所以存在,全賴先祖含辛茹苦的將“香火”傳承下來。那么如何“還債”呢?對于在世的父母而言,子女“孝”是重要的還債方式;對于已逝先人,先祖祭拜自然就成了一種“還債”的方式。
想到這里,我似乎對傳統文化產生了一種莫名的親近之情:每一個中國人都背負著“原債”,而“孝”則是重要的還債方式。從這個角度出發,我似乎窺到“儒教”的奧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