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秒鐘,他都會對著鏡子鞠躬。
如果有一秒鐘,他能從鏡子中看出里面有什么,那他將會爆炸。
他的想象,他的所有知識,乃至他自己,都將消失。
他將會新生。
魯米這首詩的意思是一切都是互為鏡子,互為鏡像,所以都是幻覺,如果能真正覺知這一點,你就會自由。
這個道理太深奧,以至于絕大多數人不懂或未必真懂,但武老師希望傳遞的意思是:你的性格,是在關系中形成,你所認為的自我、人格或性格,其實很大部分是來自于別人如何看待你。也就是說,別人是你的鏡子,這個鏡子如何看待你,你就真以為自己是怎樣的了。
萬物皆虛,當你意識到,你所認為的自己,其實是別人眼中的你,這是不是太虛幻了;
萬物皆實,一個人的內在心靈必須借助于外在關系,也就是別人的看見,才能發展,所以自我與關系,又是那么真實。
1.關系,即命運
性格是一個人的內在關系模式,這是對6歲前家庭關系模式的內化,這個內在關系模式投射到當下的關系中,就構成了命運的輪回。也就是說,一個人想在當下構建什么樣的關系模式,這反映了他內在的關系模式,而這是他童年的關系模式,如果一個人想療愈和改變自己,也需要借助關系。
這可以概括為三句話:性格,在關系中形成;性格,在關系中呈現;性格,在關系中療愈。
有了這個意識,就相當于有了認識關系奧秘的第三只眼,可以看破關系的迷霧。
所以,任何一個用來描繪性格的詞匯,都可以放到關系的框架內去理解。
事實和情緒
人和人談話時,必然在傳遞兩個層面的信息:事實和情緒。所以,我們要去辨析,對方傳遞的客觀事實信息是什么,傳遞的主觀情緒信息又是什么。客觀事實要尊重,而謬誤要駁回;主觀情緒要共情,而垃圾情緒則要駁回或化解。
如何構建健康的關系==如何構建平等的關系
在關系中,人和人會玩各種自戀的游戲,去追逐“我是對的”、“我比你強”這種自戀感。但一旦有人,在不破壞我們自戀的情形下,和我們構建了基本平等的關系,我們會發現,這才是我們真正想要的,而這種關系,也是最舒服的。內在關系模式就是一個人的命運,那么,做父母的,和孩子構建一個平等而相互尊重的關系模式,應該是父母給孩子的一個最好的禮物。
在關系中,當與對方的互動太有問題時,可以從觀點之爭跳出來,點出互動中的心理邏輯,點破他試圖構建的關系模式,這是“破”。
尊重事實,化解情緒,轉而去構建平等的關系模式,這是“立”。
2.關系,就是一切
每個人都是孤獨而自戀的,必須和別人建立鏈接,才能走出孤獨,找尋到意義感、存在感、幸福感等。特別是當和另一個人有超越了時空的心靈感應時,你會真切體驗到,有一些東西是超越你孤獨而自戀的自我的。深度的心靈感應,意味著絕對的同頻,當你和一個人全神貫注地在一起時,心靈感應發生的概率就高很多。雖然心靈感應理論上的方法很簡單,全神貫注投入即可,但它段位實在太高,想要做到非常不容易。不過我們還有一個更簡單的概念:你看見了我,我才得以存在。人都是希望被看見,這和自戀需求一樣,是一種極為根本的需求。人們渴望感受被看見,不只是渴望“愛”被看見,也渴望“恨”被看見。
電影電視或小說中,常有這樣的情節:
蒙面殺手在將一個人徹底殺死前,會把面具撥開,讓對方看見,是我這個仇人殺死了你。當然,也有不少蒙面殺手不會這么干,他們殺了人便會逃走。
這兩種蒙面殺手,是有關鍵區別的:后一種蒙面殺手是替別人殺人,前一種蒙面殺手是在復仇。替別人殺人,要么聽命于某人,要么是為了掙錢,那么這個蒙面殺手有一個必然的交代對象,他的行為自然會有人知道,所以就不必把面具撥開給遇害者看;但復仇不同,復仇行為既是做給自己人看的,也是做給對手看的,如果對手還不知道是誰干的就死掉了,復仇行為就失去了一半的意義。所以,復仇的蒙面殺手一定會有極強烈的沖動,要把面紗掀開給對手看。
感受到對方的感受,甚至是兩個人之間發生深度的心靈感應,這有著深刻的意義。當你有意識地去感受對方的感受,并回應以感受,對方也會覺得,我被看見了,而當我的感受被你感受到時,我就感覺到了愛;在這種時刻,自我的殼好像被打破了,兩個生命體之間,好像建立了一種鏈接,而“我”和“你”都消失了一樣。有了這種感覺發生,也才叫愛吧。當愛發生時,自我就可以被放下了,所以說,一切都為關系,關系就是一切。也可以這么理解,我們的一切行為都必須放到關系中去理解,沒有所謂的“絕對孤獨”這回事。有時,我們會在孤獨中沉思,在孤獨中汲取力量,在孤獨中成長。但最后,我們必然會渴望將自己在孤獨中所獲得的一切,說給別人聽。
3.我與你,我與它
哲學家馬丁·布伯的關系理論說,相比起“自失論”和“自圣論”,他認為關系才是存在的本體。
“自失論”,就是自我不重要,而世界本身就是本體;
“自圣論”,就是自我是存在的本體。
馬丁·布伯將關系分成了“我與你”和“我與它”兩類。一旦你將其他存在視為實現你目標的工具和對象,這就是“我與它”的關系,而你放下了所有期待,帶著全部本真和其他存在相遇,這就是“我與你”的關系。我們必然處于“我與你”和“我與它”的雙重世界中。為了我們自身的存在,我們不斷構建“我與它”的關系,利用其他客體為自己這個主體服務。可如果只有這個,人就會迷失,所以也要體驗到“我與你”的關系的存在。馬丁·布伯說,不管你是有著什么樣的預判和期待——無論是看起來惡劣的目標還是崇高的目標,甚至是“我愛你”,你構建的都是“我與它”的關系。最好的關系是,我沒有失掉我的主體性,你也沒有失掉你的主體性,我們的確不斷試著把彼此弄為“它”。但在關系的過程中,我們不斷產生“我與你”的瞬間,而最終全然相遇。我們追逐關系,追逐愛情,在最深的含義上,就是在追逐我和你全然相遇。“我”全然地愛上“你”,而最終發現,你就是我,我就是你。
我們的關系世界可以分成兩部分:以工作關系為核心的社會領域和以親密關系為核心的私人領域。兩個領域都各自的核心規則,社會領域的規則是權力,目的是爭奪誰說了算;私人領域的規則是珍惜,也就是“我珍惜你的本真存在”。當構建“我與它”的關系時,會使用權力規則,也就是“我說了算”;當構建“我與你”的關系時,會使用珍惜規則。如果在社會領域主要使用珍惜規則,而摒棄權力規則,或在私人領域太多使用權力規則,都容易將我們的生活弄得一團糟。人際關系的迷霧,主要是因為權力規則太多地侵入到關系中所致。認識清楚權利規則,并合理去運用,這會避免我們在關系中淪為“它”的境地。我們需要完整地看到權力規則和珍惜規則,可以使用權力規則保護自己和所愛的人,也可以去構建一個事業。但也要知道,只有珍惜規則,才能在關系中有被滋養的感覺,才能構建愛,才能讓你碰觸到你的本真和人性的本真,乃至世界的本真。
關系就是一切,一切都是為了關系,我們不能離開關系而獨活。但是,我們的確需要去分辨,一個關系,到底是滋養性的還是損耗性的。衡量標準就是在這個關系中,有多少無條件積極關注,有多少有條件關注;有多少“我與你”的成分,又有多少“我與它”的成分。當對這些越來越明白后,我們可以遠離損耗性的關系,而親近滋養性的關系,還可以去創造滋養性的關系,減少關系中損耗的部分。
關系的品質,也就是“我與你”的部分,決定了幸福感的高低。所以,最好是同時在關系中既能做自己,又能愛別人,這兩者同時做到很不容易。
4.擁抱你人格的對立面
當你看到了A,就意味著你看到了-A。
個人意識的A和集體文化意識中的A,也就是所謂的正確的、正能量的,這些東西一旦被視為正確,那么相反的-A,就會被視為錯誤,但A和-A,是一樣重要的,被我們排擠為-A的,恰恰是自戀、性和攻擊性等這些生命動力。
所謂的“好人”,在善良忍讓的同時,是被動、消極和封閉的。這樣的“好人”心中,都住著一個反面的自己,從理論上講,這是沒有沒看見的本我。A與-A,在一個人身上并存,這是一個真理。只是-A總是藏于潛意識深處,而難以被看到。如果一個人完全看不到自己的-A,那么他會找明顯呈現了-A特質的人,通過和這個人在一起,與-A的品質建立聯系。戀愛乃至人生的更大動力,是追求人性上的圓滿,于是會出現各種痛苦的選擇,解決這份痛苦的方法,自然不是一個去消滅另一個,而是兩者的融合。痛苦是為了融合人性的不同部分,最終趨向于人性的完整。
5.一、二、三元關系
一元關系,是指一個人只看到自己的意志,只感受到自己的感受,他希望別人都來配合他的意志;關系中,只能是他說了算。對應到早年的心靈發展階段,一元關系的階段是六個月前的共生期,嬰兒覺得自己和媽媽,甚至和整個世界在身體和心理上都是一體的。
二元關系,是指一個人意識到,另一個人是和自己一樣的獨立存在,有自己的感受和意志,他能共情對方的感受,也真能尊重對方的意志。二元關系的階段一般是6-36個月。孩子開始和媽媽分離,在身體和心理兩方面。此階段實現兩個里程碑:心中住下一個愛的人,同時形成自己的個性。這兩者都具備后,孩子就有了基本的能量。
三元關系,是指一個人意識到關系的復雜之處,在復雜的關系中,他能同時看到我、你和他三個人的感受和意志,并尊重這個復雜的三元關系中的競爭與合作。三元關系的階段是三到六歲。孩子充分意識到,除了“我”、“你(媽媽)”,還有“他(爸爸)”的存在,也就是孩子覺得這個家庭有三個中心,孩子充分意識到關系的復雜性以及他內在心靈的復雜性。三元關系,是一切復雜關系的源頭。
復雜的關系,都是為了處理-A,也就是被我們感知為“壞”的東西,先是將一元關系不能處理的“壞”,排擠到二元關系中,接著又把二元關系不能處理的“壞”排擠到三元關系中,而關系越是復雜,處理“壞”的空間也就越大,所以世界之所以這么復雜是有道理的。與此同時,我們不斷在擴大“好”的感知范圍,現實感知到“我”是好的,接著感知到“你(媽媽)”是好的,而后感知道,“他(爸爸)”是好的。當真切感知到,我、你和他都基本是好的,就意味著極大的整合。當這個整合完成后,就可以從復雜的關系,回歸到一元世界中。
換一種更通俗的描述:
當你覺得,世界上只有你是“好”的,這就是一元關系。當“壞”的、敵意的體驗太多時,嬰兒就會使用一個極端的分裂來保護自己:我是“好”的,而我之外的世界都是“壞”的。當“好”的、善意的體驗夠多,嬰兒就感知到,世界是滿意的,自己也是“好”的;當你覺得,你和另外一個人都是基本好的,這就是二元關系。一元世界極其孤獨可怕,所以,人需要從一元世界進入到二元世界。進入二元關系的重要條件是知道別人也是有獨立意志的;當你覺得,你、你愛的人和與你競爭的人,都基本好的,這就是三元關系了。二元關系張力太大,難以容納其中的“壞”,所以需要找一個第三者去投射這個“壞”,在一個三元世界中去消化。當在三元世界中不斷去消化、處理“壞”,一個人的心靈就越來越得以淬煉,然后可以歸于二元關系,最終歸于一元世界。
關系的價值就在于此,內在心靈經過外在關系的淬煉,最終破除掉一切二元對立,回歸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