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殺,是個被人忌諱與詬病的話題。
這個詞仿佛已經等同于生者的懦弱。誰只要一有自殺的念頭,則被看作'沒有勇氣'的象征。可人或多或少在這個壓力劇增、競爭激烈的時代都有遭受過難以讓人忍受的挫折與困苦境地,那時,自殺的想法也一并而冒出來了。這本是個正常的現象,也是一種絕望的情緒表達,但因它觸犯了人們心中的自尊心與對活著的理由的堅守(自殺仿佛就代表著活著不如死亡,這跟讓認定對活著有意義有其價值的人群處于敵對狀態),也觸犯了人們'好為人師'的欲望(人本能會在比自己弱小的人面前通過教導滿足自戀感),甚至還有部分宗教、哲學因素(人是否有權利放棄自己的生命?)于是便迫不及待的跟想自殺的人開導、抨擊一番。但正是這樣無法跟對方共情的開導,反而會推進想自殺者感到不被理解的痛苦,甚至間接的讓自殺者更快地選擇自殺。
很多人未曾有自殺念頭的人,無法理解為什么有人想自殺。在我抑郁的很嚴重的那段時間,自殺于我而言的邏輯是這樣的:
活著,因為某些特定的事件感到很痛苦——這種痛苦讓人難以忍受——死去了便沒有了這種痛苦——為了不遭受這種痛苦,寧愿放棄一些生活中的事物(價值、意義、親人、朋友…)選擇死亡。
所以一句很經典的勸導式的話語“既然死都不怕,還怕活著么?”,在大部分試圖自殺的人的面前,這個邏輯是不成立的,對于消除自殺念頭沒有任何效果。
因為自殺的念頭的啟示,恰恰是來源于:
活著比死亡更加痛苦/艱難/難以忍受的感覺,所以他們并不害怕死亡,但是卻抗拒活著。他們認為生是受苦,而死是解脫。
這是一個價值觀之間的碰撞。有人覺得活著中體會到快樂感受可以使他選擇活著并熱愛生活,那么相反,有人照樣也會在他的人生中體會到更多的痛苦感受,于是想放棄生命。每一個人的人生都不一樣,其價值也不該被衡量,每個人遭受到的痛苦也不一樣,其輕重更不應該被衡量。無法接受他人與自己、或與大多數人群并不相同的人,自然而然的會對有自殺想法的人產生不理解而導致攻擊。他們不相信有哪種生活是可以致人于死地的,他們認為生活之要勇敢面對就不會有再多痛苦,逃避就是小人。很顯然,他們未曾在人生中經歷過這樣的痛苦,將導致他人想自殺的原因歸結為個人(懦弱、膽小)而不是客觀原因。所以發表了這樣的言論,這是他們的局限性。
但人和人的客觀人生、及人生體驗的差距是十分大的,甚至這些體驗也造就了這個人如何。這個觀點只需要多了解不同領域的各種各樣的人,便可以輕易認同(然而許多人不愿接受新觀點、或跳出自己的舒適圈)。有的人的客觀人生、或主觀感受就是會感到更加的痛苦、痛不欲生。在幫助想自殺者時,首先需要認清這個事實。認清了這個事實,才真正的可能去理解他、幫助他。注意:客觀人生與人生體驗是不同的,請選擇看個人的情況而不是用傳統的價值觀批判。譬如認為一個人貧窮就一定感到十分痛苦,一個人沒有物質困擾就一定十分幸福。或者認為貧窮的痛苦一定比精神上的痛苦要更加強烈,而以此來否認他人痛苦的感覺。這對他人沒有任何幫助,只將人推向深淵。
歌頌熱愛生活與生命固然是好的,但同時社會也需要對那些感到生活不愉快的人表示完全的寬容與理解,只看到生活的美卻故意忽略排斥其中的復雜與黑暗,會讓人產生十分分裂的狀態,在自己心情不好的時候也不會加以安撫,反而還苛責自己、感到自卑,使痛苦悲傷的體驗進一步的擴大,產生更多心理問題,而得不到及時的處理。甚至在許多時候,生命中的遺憾與不美滿往往較多的情況,于是如何處理自己不愉快、如何跟他人共情的能力十分至關重要。
關于自殺干預:
選擇自殺,其實大多并非自己對死有多向往,而是對生的無奈,無奈到可以放棄生的一切體驗。那些因產生自殺念頭而求助的人,并不需要他人告訴他生的價值與意義,而是需要幫助他一起面臨、減緩生帶給他的痛苦。在痛苦體驗屬于正常范圍的生命中,我相信大多數人不會無緣無故選擇死亡。作為朋友,家人,幫助身邊想自殺的人,首先重視他的情況,一定不能當作耳邊風,因為他一定在生活中碰見了十分重大的困難,越早關注到越好。(有許多人自殺后身邊的人才感到他之前的異樣,錯過了提供幫助的時機)之后需要對他保持完全的共情,對他自殺的想法表示理解。如果在生活中有人能夠理解自己,反而能增大想自殺者對于生的希望。如果只有排斥和指責,那么他只能陷入對生活更深的絕望。并了解他因何而感到痛苦,建議請求專業人士(如心理咨詢師)給予正規的幫助,專業的幫助是無法替代的。但同時,自己也需要擔任一個長時間可供傾訴、陪伴的重要角色,畢竟心理咨詢師并不能時時刻刻都陪伴他,家人、朋友則可以經常陪伴。這可能是一個漫長的過程,但這正是他人十分需要你的愛與善良的時機。
反對對想自殺者進行道德、義務上的指責。它無效而且只會讓情況變得更糟。譬如:你想想你的父母、你的XX…這是說話的人不負責任的表現,只考慮到他人義務,而忽視了當事人的感受。或許當事人會因為這份指責的壓力而暫時選擇不自殺,但他會體會到更大的矛盾與痛苦(一邊想自殺一邊又不接納自己有這樣的念頭),之后依舊會反反復復出現自殺的念頭,這樣的威脅與壓力對他來說的效果會越來越小,直到某一天完全沒有效果了。這沒有解決根本的問題。需要做的是,我上文所說的情感陪伴、精神支持。如果有條件,可以嘗試帶他體驗生命的美好與價值,注意是體驗,而不是說教。譬如陪伴他做他想做的事情,了解世界的豐富多彩。這會讓他再一次面臨痛苦的時候,會依舊對生命中的美好有所眷念與希望,自殺的念頭不會那么強烈。
關于自殺本身:
于我而言,自殺只要不牽扯進其他人,本身并非什么錯事,沒有對不起誰,更上升不到有什么罪。我認為自我的選擇大過一切。生命不是由自己選擇什么時候來的,大多數時候也不是自己選擇怎么死的。對于有一些自己選擇生命終結方式的人,又能苛責些什么呢?不過都是因每人的人生經歷產生的不同結局罷了。但是我相信,許多想自殺者更需要的是不那么痛苦,是生命快樂的體驗,是被人理解的滋味,而并非死亡。
我相信大多勸導想自殺者的人是出于好心,但很多時候這種好心只照顧到了自己的感受,而無法跳脫自身去理解他人,甚至是真正幫助他人。這導致許多言語只造成了更大的不被理解的感覺與痛苦,終而使想自殺者完全絕望,選擇自殺。言語的力量十分巨大,一句話能夠殺死一個瀕死的人,同樣一句話也可以挽救一個人的生命。每一次想自殺者向外界的求助(“我想自殺、怎么辦?”)都是一次拯救他的機會,而不要把這個機會變成一個傷害他人散播惡意的刀子。(“反正你也不敢自殺。”“有種現在就自殺啊。”)希望所有人都能得到他人真正意味上的關懷,也能夠真正的幫助他人,人類社會需要更多的理解與溫暖。
謝謝閱讀。